陶琰

陶琰1449年-1532年),字廷信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絳州(今山西省新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間鄉試解元,再中進士,累官戶部、工部尚書。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卒諡恭介。

陶琰

大明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書
籍貫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絳州
字號 字廷信,號逸菴
諡號 恭介
出生 正统十四年(1449年)
山西絳州
逝世 嘉靖十一年(1532年)
山西絳州
親屬 (父)陶銓
出身
  • 成化七年辛卯科山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陶琰之父陶銓亦为進士,官至陝西右參議。成化七年(1471年),陶琰登山西鄉試第一;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二甲第三十八名進士[1][2][3],授刑部主事。弘治初年,晉升爲刑部員外郎,歷任固原兵備副使、陕西按察司副使。九年后,升福建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

正德初年,以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河南,遷刑部右侍郎。陝西遊擊徐謙訐攻御史李高,徐謙為劉瑾餘黨,欲誣陷李高;陶琰調查后上書,劉瑾大怒,借其他事情逮捕陶琰入詔獄,禠其職,又罰米四百石輸邊。劉瑾被誅后,起用為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4]

正德六年(1511年),轉為南京刑部侍郎。次年,劉七率眾侵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陶琰擔任右都御史,巡視浙江。此後平定叛亂,并賑災颶風災害。此後又命總督漕運,連續上疏七次乞求歸鄉。明世宗繼位后,起用恢復官職。此後加升戶部尚書嘉靖元年,召拜為工部尚書。同年冬,改南京兵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致仕歸鄉后九年去世。贈少保,諡恭介[5]

佚事

成化七年(1471年),監察御史、祥符王繼巡按山西,監督科考,在淘汰試卷中搜撿出陶琰、王槐二卷。二人果然連舉解元,眾服王繼之明[6]

家族

曾祖陶伯清;祖父陶春,贈員外郎;父陶銓,布政司右參議。母李氏(封宜人);繼母白氏[7]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朱保炯,谢沛霖. .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2473–2475.
  4. ·张廷玉等,《明史》(卷201):“陶琰,字廷信,絳州人。父銓,進士,陝西右參議。琰舉成化七年鄉試第一,十七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初,進員外郎。歷固原兵備副使。練士卒,廣芻粟。歷九年,部內晏如。遷福建按察使,浙江左布政使。正德初,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遷刑部右侍郎。陝西遊擊徐謙訐御史李高。謙故劉瑾黨,行厚賂,欲中高危法。琰往按,直高。瑾怒,假他事下琰詔獄,禠其職,又罰米四百石輸邊。瑾誅,起左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淮、揚諸府。”
  5. ·张廷玉等,《明史》(卷201):“六年轉南京刑部侍郎。明年,賊劉七等將犯江南,王浩八又入衢州。進琰右都御史,巡視浙江。至則七等已滅,浩八聽撫。會寧、紹瀕海地颶風大作,居民漂沒萬數。琰出帑金振救,而大築蕭山至會稽堤五萬餘丈。奏設兵備道守耍害,防浩八黨出沒,遣將擊斬其渠魁。遂城開化、常山、遂安、蘭谿,境內以靖。復命總督漕運,七疏乞歸。世宗嗣位,起故官。凡三督漕,軍民習其政,不嚴而肅。琰性清儉,飯惟一疏。每到官及罷去,行李止三竹笥。尋加戶部尚書。嘉靖元年召拜工部尚書。其冬,改南京兵部,加太子少保。未浹歲,屢引年乞休。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有司歲時存問。又九年卒,年八十有四。贈少保,諡恭介。”
  6. 《国朝献徵录·南京兵部尚書王公繼傳(李濂)》:王公繼字述之號樗菴祥符人也……辛卯巡按山西,監臨科試,搜閱汰卷中,得陶琰、王槐二卷。連舉解元,眾服其明。
  7.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 李時,《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書贈少保謚恭介陶公琰神道碑》,《國朝獻徵錄·卷42》

参看

平陽四賢
王與齡 - 韓 文 - 陶 琰 - 張 潤
官衔
前任:
歐信
明朝山東左布政使
正德元年(1506年)
繼任:
柴昇
前任:
林俊
明朝工部尚書
嘉靖元年(1522年)
繼任:
趙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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