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與齡

王與齡,(1508年-1564年),字受甫,號湛泉[1],別稱壽夫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吉州寧鄉縣(今山西省中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八年(1529年),登進士,授蘇州府推官,升戶部主事,調吏部,晉吏部員外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升任吏部文選司郎中。當時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官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官東陽知縣,俱書抵到王與齡處。王與齡與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一同告訴尚書許讚,並呈奏疏。當時嘉靖帝器重嚴嵩,於是指責許讚,并除名王與齡,吳伯亨等人外調。給事中周怡論救,被廷杖繫獄。御史徐宗魯等進言,皆被奪俸祿。自此,各司官員以王與齡為戒,不再敢與嚴嵩對抗[2]。王與齡罷免后,歸鄉自得,當地人稱讚他與韓文陶琰張潤為“平陽四賢”。家居二十餘年后去世[3]

家族

祖父王文、父王爵、兄王培齡

參考

  1.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上冊 ,63
  2.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王與齡 ,字受甫,寧鄉人。嘉靖八年進士。授蘇州推官。入為戶部主事,調吏部,進員外郎。二十一年遷文選郎中。澄清銓敍,所推薦皆廉靜老成。大學士翟鑾為禮部主事張惟一求吏部,嚴嵩為監生錢可教求東陽知縣,俱書抵與齡。與齡偕員外郎吳伯亨,主事李大魁、周鈇,白之尚書許讚,具疏以聞。言:「平時請屬甚多。臣等違抗,積罪如山。非聖明覆庇,則二權奸主於中,羣鷹犬和於外,臣等不為前選郎王喜賓之斥,得為近日御史謝瑜之罷,幸矣。」疏入,鑾言惟一資望應遷。嵩抵無致書事,請逮可教訊治,因言:「聖明日覽奏章,革弊釐奸悉宸斷。而讚等妄意臣輩為之,借以修怨。然讚柔良,第受制所屬耳。」帝方信嵩,又見疏中引嘉賓、瑜事,遂發怒。切責讚,除與齡名,伯亨等俱調外。給事中周怡論之,廷杖繫獄。御史徐宗魯等亦以為言,皆奪俸。自是,諸司以與齡為戒,無復敢與嵩抗。”
  3.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與齡既罷,錦衣遣使偵其裝,襆被外無長物,稱歎而去。里居,角巾躬稼圃,翛然自得。郡人為作平陽四賢詩美之。四賢者,尚書韓文、陶琰、張潤及與齡也。越二十餘年,卒。”
平陽四賢
王與齡 - 韓 文 - 陶 琰 - 張 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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