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勇

隘勇,是臺灣清治時期為防範山區原住民攻擊,以保護開墾者安全的制度。至清末為侵入原住民領地開發山區資源,發展成圍堵山區原住民,向山區擴張的隘勇線制度。於臺灣開拓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1]

歷史

清代的隘勇制度初為保障土地開墾,至清末官隘與私隘並存,自光緒十二年(1886年)廢除私隘併入官隘,直屬臺灣撫墾局日治時期沿襲清末的隘勇制度,設隘寮置隘勇駐守,將原住民居住的山地區域與其附近山腰或平地,做一明顯的界線切割。利用鐵絲電網、木牆或哨站所延伸或拓展的防衛線稱為隘勇線。被當局僱用,用以防守隘勇線的人員稱為隘勇,民間或受政府補助僱用的防守人員則稱為隘丁。

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南庄事件後取消隘勇補助,當局政策轉為利用國家武力,向隘勇線推進,強迫原住民歸順、搬遷,致使其傳統領地喪失[2][3]。四十三年(1910年)臺灣總督佐久間左馬太開始進行五年理蕃計畫,以軍隊討伐、推進隘勇線並架設通電網等方法,對原住民施行鎮壓。接著又實施地理調查與測繪地圖,調查蕃地的農業狀況、國土安全、礦物資源,準備開發山區資源。自大正五年至六年(1916年~1918年)起,因原住民反抗漸弱,各地的隘勇線便逐步裁撤。在理蕃道路修築完成後,九年(1920年)大部分隘勇線皆已撤除,十五年(1926年)全面廢除隘勇制度。[4]

隘勇線列表

名稱 所在地 隘勇數
景尾隘勇線臺北縣景尾辦務署60
三角湧隘勇線臺北縣三角湧辦務署220
新竹隘勇線新竹縣新竹辦務署330
苗栗隘勇線臺中縣苗栗辦務署350
台中隘勇線臺中縣台中辦務署420
南投隘勇線臺中縣南投辦務署29
宜蘭隘勇線宜蘭廳宜蘭辦務署140
羅東隘勇線宜蘭廳羅東辦務署90
六龜隘勇線高雄州旗山郡蕃地

參考資料

  1. 王世慶. . 聯經出版. 1994.
  2. 伊凡·諾幹. .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2000.
  3. 伊凡·諾幹. .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1999.
  4. 鄭安睎. .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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