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韶
初任郡吏,应召在司徒府任职。當时,太山變民公孙举稱王數年,太守、县令不能平定,很多受到制裁。尚书选三府掾能處理複雜問題的人,於是以韓韶为赢县(今山东省莱芜市北)长。變民聽說他的賢能,相互告誡不要進入赢縣境內。其他县多被變民侵擾,荒废耕桑,流亡到赢县界求討衣食的人很多。韓韶同情他們饥困,於是自作主张,开仓赈济万余户。負責糧倉的人認為不可。韓韶說:“養活沟壑里將死的人,而因此獲罪,也將含笑入泉。”太守知到韓韶名德,於是沒用給他罪名。於是奖励农桑,因病在官任上去世。同郡李膺、陈寔、杜密、荀淑等为他立碑稱颂。
参考文献
- 《後漢書·卷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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