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武帝
齊武帝蕭賾(440年-493年8月27日),字宣遠,齊高帝蕭道成長子,母刘智容。南齊第二任皇帝,病死時54歲,葬景安陵。年号永明。
齊武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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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 | 482年4月11日-493年8月27日(11年138天) | ||||||||||||||||
出生 | 440年 | ||||||||||||||||
逝世 | 493年8月27日 | (52–53歲)||||||||||||||||
安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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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南齐 |
生平
武帝十分關心百姓疾苦,即位後,就下詔說:“比歲未稔,貧窮不少,京師二岸,多有其弊。遣中書舍人優量賑恤。”不久,再次下詔說,“水雨頻降,潮流薦滿,二岸居民,多所淹漬。遣中書舍人與兩縣官長優量賑恤。”
第二年,他又下詔酌情遣返軍中的囚徒,大赦囚犯,對於百姓中的鰥寡和貧窮之人,要加以賑濟。他提倡並獎勵農桑,災年時,還減免租稅。在位第四年,他下詔說: “揚、南徐二州,今年戶租三分二取見布,一分取錢。來歲以後,遠近諸州輸錢處,並減布直,匹準四百,依舊折半,以為永制。”
武帝還下令多辦學校,挑選有學問之人任教,以培育人們的德行。武帝以富國為先,不喜歡遊宴、奢靡之事,提倡節儉。他曾下令舉辦婚禮時不得奢侈。
齐武帝登基后,延續其父蕭道成的檢籍政策。那些被认为有假的户籍,都须退还本地,称为“却籍”。核查出本应服役纳赋而户籍上造假的,便恢复原来的户籍,继续承担赋役,称为“正籍”。檢籍政策虽然增加了赋税,却严重伤害了庶族地主的利益。
公元485年富阳唐寓之为此起兵叛乱,虽然这次叛乱被齐武帝迅速平息,但检籍的政策依然受到庶族的激烈反对。最终,在490年,齐武帝被迫妥协,宣布“却籍”无效,对因为“却籍”而被发配戍边的人民准许返归故乡,恢复刘宋升明时期户籍所注的原状。
武帝對於其後事,特意下詔說:“我識滅之後,身上著夏衣,畫天衣,純烏犀導,應諸器悉不得用寶物及織成等,唯裝復裌衣各一通。常所服身刀長短二口鐵環者,隨我入梓宮。祭敬之典,本在因心,東鄰殺牛,不如西家禴祭。我靈上慎勿以牲為祭,唯設餅、茶飲、幹飯、酒脯而已。天下貴賤,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設菜食。陵墓萬世所宅,意嘗恨休安陵未稱,今可用東三處地最東邊以葬我,名為景安陵。喪禮每存省約,不須煩民。百官停六時入臨,朔望祖日可依舊。諸主六宮,並不須從山陵。內殿鳳華、壽昌、耀靈三處,是吾所治制。”
齊武帝時,還與北魏通好,邊境比較安定。高帝和武帝的清明統治使江南經濟也有了一定的發展,社會也暫時安定。
大體而言,齐武帝是一个英明剛斷的君主。他基本继承了齐高帝的作风,對外崇尚节俭,努力實施富國政策。[1]
家庭
兄弟
后妃
子女
- 子
- 長子:萧长懋,南郡王→文惠太子→文皇帝
- 次子:萧子良,闻喜公→竟陵文宣王
- 三子:蕭子卿,临汝公→廬陵王
- 四子:蕭子響,豫章世子→巴东王→魚復侯
- 五子:萧子敬,应城公→安陆王
- 六子:早亡,未命名
- 七子:萧子懋,江陵公→晋安王
- 八子:萧子隆,枝江公→随郡王
- 九子:萧子真,建安王
- 十子:萧子明,武昌王→西阳王
- 十一子:萧子罕,南海王
- 十二子:早亡,未命名
- 十三子:萧子伦,巴陵王
- 十四子:萧子贞,邵陵王
- 十五子:早亡,未命名
- 十六子:萧子岳,临贺王
- 十七子:萧子文,蜀郡王→西阳王
- 十八子:萧子峻,广汉王→衡阳王
- 十九子:萧子琳,宣城王→南康王
- 二十子:萧子珉,义安王→永阳王
- 二十一子:萧子建,湘东王
- 二十二子:早亡,未命名
- 二十三子:萧子夏,南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