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M 15
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簡稱ISPM 15,是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IPPC)國際木質包裝檢疫措施標準第15項,直接解決了需要處理的木材,厚度大於6毫米,用於船舶產品的國家之間。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國際運輸和昆蟲傳播的疾病和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植物或生態系統。ISPM 15 內容要求木材熱處理及煙熏處理規定和蓋章及品牌標記的規定。
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
原始未經處理的木材製成的棧板不符合ISPM 15規定。為了托盤(或其他木質包裝材料)符合各國進口標準,[1],必須被認可機構的監督下,以下列任一種方式處裡:
- 熱處理:木材必須被加熱,以達到最小的中心溫度達到56°C (132.8°F)至少30分鐘。通過這種方法處理的托盤,IPPC標識的縮寫為HT。
- 化學熏蒸:木材必須與甲基溴熏蒸。通過這種方法處理的托盤IPPC標識的縮寫為MB,2010年3月19日准許使用甲基溴做作為化學熏蒸材料,符合ISPM15規定。 [2] 現在歐盟所有成員國已經被禁止使用。
非木質材料,如鋼,鋁,塑料或複合木製品,如膠合板,定向刨花板,或瓦楞紙板製成的托盤並不違反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規定,所以免處理。
ISPM 15標準標誌
一個 ISPM 15標準標誌必須包括:
- IPPC:《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英文縮寫符號
- XX: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規定的2個字母國家編號(或ISO 3166-1 alpha-2代碼(例如澳大利亞AU,美國的US,新西蘭的NZ,英國的GB)。),XX有可能會出現12,此板需附有EPAL印,歐盟12國通用之卡板。
- 000:輸出國官方植物檢疫機構批准的木質包裝生産者的獨特數位編號
- YY:國際植物保護公約所採用的批准措施,如溴化甲烷燻蒸-MB;熱處理-HT(KD:木材乾燥;DB:木材剝皮)
標識必須施加於木質包裝的顯著位置,至少應在相對的兩面,標識應清晰易辨、具永久性和不可改變性。
參與 ISPM 15 國家/地區/組織
2010年7月1日 國家 及 ISPM 15採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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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和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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