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式枚

于式枚


大清學部侍郎總理禮學館事
籍貫 廣西賀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晦若
諡號 文和
出生 咸豐三年(1853年)
逝世 民國五年(1916年)
親屬 (弟)式棱
出身
  • 光緒六年庚辰科進士出身

于式枚1853年-1916年),字晦若,廣西賀縣(今賀州)桂嶺人。清末政治人物。

生平

其父于丹九早逝,師從陳澧。光緒六年(1880年)進士;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1]。三年後,為兵部主事[2]。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以鸿胪寺少卿督广东学政。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升邮传部侍郎。

于式枚曾任北洋大臣李鴻章幕僚十餘年,奏牍多出其手,并曾随其访欧。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前往德國,俱充考察憲政大臣,以為“中国立宪不可急躁冒进,至少应以十年为预备立宪之期”。上海政闻社法部主事陳景仁一向是激進派,急電朝廷,要求罢免于式枚以谢国人,三年內開國會,反被撤销职务。

于式枚於宣統元年(1909年)六月返國,以疾乞假。張之洞遺疏稱其堪大用。轉吏部侍郎,改學部侍郎,總理禮學館事,兼修訂法律大臣、國史館副總裁。

民國成立後,隱居青岛北洋政府授為參政,堅辭不受。晚年担任纂修清史稿总阅。民国五年(1916年)病逝上海。諡文和。《清史稿》有傳。[2]

家庭

于式枚篤信佛教,終身未婚。收胞弟式棱之子孝侯收為繼子。式棱,光緒進士。孝侯之女立群郭沫若之妻。

母親居慶,字玉徽,有才,居慶妹居瑛亦工詩畫。

參考書目

  1.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三):光绪六年。庚辰。五月。……○引见新科进士。得旨。黄思永、曹诒孙、谭鑫振、业经授职外。戴彬元、庞鸿书、吕佩芬、张星炳、刘沛然、黄绍箕、朱福诜、彭士芳、吴维藩、郭曾炘、陈夔麟、杨澍先、丁立钧、吴保龄、崔永安、王懿荣、盛炳纬、志锐、陈与冏、叶大遒、崇宽、蒋艮、汪概、刘焕、安维峻、吴树棻、梁鼎芬、汤绳和、郭赓平、王乘燮、强鹏飞、李经世、溥良、沈士鑅、陈鼎、胡连、王丕厘、李士鉁、吴国镇、杨崇伊、蔡世佐、柏锦林、左绍佐、于式枚、顾莲、汪致炳、福楙、陆善格、吴成熙、黄俊熙、王兰、冯应荣、徐琪、梁锦奎、高淩霄、杜庆元、王濂、褚成博、谢隽杭、姜自驹、胡锡祜、王颂蔚、裴维侒、何乃莹、刘名誉、赵曾重、陈景鎏、丁象震、柳芳、林元菼、李佩铭、萨廉、钟灵、范德镕、刘桂文、吴同甲、张世英、周遂良、余熙春、袁鹏图、段树藩、余文蔚、石鸿韶、汪受礽、连培基、杨福臻、陈应禧、毛澂、陈光明、俱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
  2. 清史稿·卷四四三·于式枚列傳》:于式枚,字晦若,賀縣人。博聞強記,善屬文。光緒六年進士,以庶吉士,散館用兵部主事。李鴻章疏調北洋差遣,歷十餘年,奏牘多出其手。性不樂為外吏,又格於例不得保升京秩,久之不遷。二十二年,鴻章賀俄皇加冕,因歷聘德、法、英、美諸國,式枚充隨員。俄選授禮部主事,由員外郎授御史,遷給事中。贊辛丑和約,賞五品京堂。充政務處幫提調、大學堂總辦、譯學館監督。三十一年,以鴻臚寺少卿督廣東學政,改提學使,疏辭,命總理廣西鐵路。三十三年,擢郵傳部侍郎。
    當是時,政潮激烈,有詔預備立憲,舉朝競言西法,無敢持異議者。於是式枚奉命出使德國,充考察憲政大臣。瀕行,疏言:「憲政必以本國為根據……是臣區區之至願。」
    明年,調禮部侍郎。時新黨要求實行立憲,召集國會日亟。式枚上言:「臣遍考東西歷史,參校同異,大抵中法皆定自上而下奉行,西法則定自下而上遵守。……臣濫膺考察,斷不敢附會時趨,貽誤國家,得罪名教。」章下所司。尋調吏部侍郎。
    上海政聞社法部主事陳景仁等電請定三年內開國會,罷式枚謝天下,嚴旨申飭,褫景仁職。式枚復奏言:「德皇接受國書,答言憲政紛繁,慮未必合中國用,選舉法尤未易行。又昔英儒斯賓塞爾亦甚言憲法流弊,謂美國憲法本人民平等,行之久而治權握於政黨,平民不勝其苦。蓋歐人言憲法,其難其慎如此。今橫議遍於國中,上則詆政府固權,下則罵國民失職,專以爭競相勸導。此正斯賓塞爾所云政黨者流,與平民固無與也。伊藤博文論君臣相與,先道德而後科條。君民何獨不然?果能誠信相接,則普與日本以欽定憲法行之至今;如其不然,則法蘭西固民約憲法,何以革命者再三,改法者數十而猶未定?臣愚以為中國立憲,應以日本仿照普魯士之例為權衡,以畢士麥由君主用人民意見制定,及伊藤博文先道德後科條之言為標準,則憲法大綱立矣。」章下所司。又以各省諮議局章程與普國地方議會制度不符,大恉謂:「改革未定之時,中央政權唯恐少統一堅強之力,而國民識政體知法意者極少。驟以此龐大政權之地方議會,橫亙政府與國民之間,縱使被選者不皆營私武斷,而一國政權落於最少數人之手,劫持中外大臣,後患何可勝言?」因證以普制,逐條駁議。先後譯奏普魯士憲法全文、官制位號等級,暨兩議院新舊選舉法。式枚以三十三年冬行,宣統元年六月返國,以疾乞假。張之洞遺疏薦式枚堪大用。轉吏部侍郎,改學部侍郎,總理禮學館事、修訂法律大臣、國史館副總裁。國變後,僑居青島。未幾,卒,年六十三,諡文和。
    式枚生而隱宮,精力絕人,夜倚枕坐如枯僧。內介而外和易。論事謇諤,頗有聲公卿間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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