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倫
佛倫(满语:,穆麟德:foron,17世纪?-1701年),滿洲正白旗,舒穆禄氏,清朝官员,曾任工部尚書。
佛伦由笔帖式转任兵部主事。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任左都御史。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戊辰,接替薩穆哈,擔任工部尚書,后改刑部尚書。由阿蘭泰接任。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二月辛酉,接替禧佛,擔任刑部尚書,后改戶部尚書。由廖旦接任。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被弹劾他勘察河工时袒护河道总督靳辅,之后郭琇弹劾他和大学士纳兰明珠、余国柱结党,被解职。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为山东巡抚,提出士绅和百姓一起服役,七分蠲免业户,三分蠲免佃户。转任川陕总督。康熙三十八年(1698年)十一月,晋升文渊阁大学士,第二年因为他弹劾郭琇私改父名不实和川陕总督任内失察,三月被勒令休致。
参考
- 《清史稿》卷269·列传五十六,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一冊·部院大臣年表
- 清(舒穆祿)佛倫,生卒:?-康熙40年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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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薩穆哈 |
清朝工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五年六月戊辰 - 康熙二十六年二月辛酉 1686年8月4日 - 1687年3月25日 |
繼任: 阿蘭泰 |
前任: 禧佛 |
清朝刑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六年二月辛酉 - 康熙二十六年九月戊子 1687年3月25日 - 1687年10月18日 |
繼任: 廖旦 |
前任: 沙穆哈 |
清朝禮部滿尚書 康熙三十三年三月乙卯 - 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己亥 1694年4月11日 - 1699年12月25日 |
繼任: 席爾達 |
前任: 科爾坤 |
清朝戶部滿尚書 康熙二十六年九月戊子 - 康熙二十七年二月壬子 1687年10月18日 - 1688年3月10日 |
繼任: 鄂爾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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