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祝

保祝满语穆麟德booju-1747年),又名作保住[1]保柱[2]富察氏滿洲鑲黃旗人。清初重臣米思翰之孫,馬武之子。

生平

監生出身,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以監生授職侍衛處三等侍衛

四年(1726年)三月,充乾清門侍衛

五年(1727年)四月,襲世管佐領

九年(1731年)十一月,擢充御前侍衛

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襲三等輕車都尉

十三年(1735年)十一月,授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乾隆元年(1736年),調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二年(1737年)三月,以副都統差充西寧辦事大臣。閏九月,疏言:「多倫尼托克安圖等七族,及因察族哈爾受族又遣赴西寧交馬價銀並帶貿易之貨,行至茶戶,遇郭洛克格爾側等賊番掠去銀貨,並傷從人。今多倫尼托克圖安等族願將掠去馬價即行補交,因察族亦隨後補解。臣查郭洛克格爾側番族係四川松潘鎮所轄,已咨川督訪緝究擬。至多倫尼托克安圖等族係新附番民,中途被劫,隨即補交,其向化輸誠洵屬可嘉,請將該番今年應貢馬價,仰邀聖慈寬免,以卹遠番,其補交銀兩准抵次年正供。」奏入,乾隆帝上諭:「所奏甚是。」獲准施行。十月,疏言:「西寧所隸之番民四十族零居錯處,遠近不齊,每歲因輸馬價銀赴西寧者,每族不過數人,而川省所轄之郭洛克邊界乃必由之道,人單勢弱,間被劫殺。請嗣後馬價銀兩年彙貢一次,至應貢年,令各番族預傳,就所居遠近,分兩起結伴同行,仍按其族分大小、貢馬多寡,每起以五六十人為率,可無劫殺之慮,並免每年跋涉。」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議決施行。十一月,被召回京。

三年(1738年)四月,署理馬蘭鎮總兵。十二月,調署廣東提督

四年(1739年)十一月,實授廣東提督。八月,奏陳:「惠州府連日大雨,山水驟湧,河流髙二丈,倒灌入城,兵民房屋多浸塌。臣會同道、府,分別瓦房、草房,酌給銀兩,隨時修復。又衝塌兵房七十間,請撥從前買馬價內存剩之項,估值量給,使被水之兵得寬裕料理。」乾隆帝同意之。

六年(1741年)七月,潮陽縣民因暫止平糶,罷市三日,隨後嘉應州土豪攔截採買穀船四十餘艘,保祝將實際情形具奏。乾隆帝認為此風不可長,諭巡撫王安國嚴究勿縱。王安國隨後奏報,分別首從人犯,定擬如律。保祝疏言:「今歲雨澤未勻,早稻豐歉不一。地方官固曾開倉平糶,但於五月中旬即以早稻將登,並未計及秋成如何,遽行停止。以致米價日昂,愚民自羅法網,請糶阻攔,若非疊遣營員彈壓開導,幾至莫遏。夫倉儲原備民間不足,倘以五月即停為例,不顧民間,何用豫備?現在早稻薄收,晚禾甫插,宜豫將應糶、應卹,分別辦理。」報聞。八月,奏報永安、歸善二縣遭受水災。上諭保祝:「地方官設有料理不妥、百姓不得實惠之處,據實奏聞。」十月,奏報瓊州缺乏糧食,應飭令相關官員動用公款採買或招商轉運接濟;乾隆帝命保祝通知總督慶復隨時留心。十一月,疏言:「練兵除常期操演外,每歲秋冬率弁兵於隨近山原往來馳逐,使士卒習勞。」上諭:「此固美舉,然不可擾累地方也。」

七年(1742年)十月,調任直隸提督

九年(1744年)二月,奏報:「喀爾喀蒙古王子德木楚克遣護衛巴達瑪等關領俸銀,巴達瑪私帶硝磺出口,並於駝駄內搜出銅條、鐡塊,解刑部收審。至蒙古原關俸銀及所帶駝駄,飭令中軍同守關滿漢官兵照數查明,交原人收管,備文押解理藩院查收辦理。」得旨嘉奬。四月,奏報患病。乾隆帝命御醫馳驛至古北口診治,獲准解任調養。

十年(1745年)十月,起授正紅旗蒙古都統

十二年(1747年)四月,卒於任上。乾隆帝賜葬銀800兩,謚恭簡

家庭及關連

  • 曾祖父:哈什屯,爵一等男,官至太子太保、內大臣、議政大臣。
  • 祖父:米思翰,爵一等男,官至戶部尚書、議政大臣。
  • 父:馬武,爵三等輕車都尉,官至領侍衛內大臣。
  • 子:傅景(富景),驻藏大臣,西宁办事大臣。

參考文獻

  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三百二十二。
  2.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 《國史列傳》卷三,滿漢大臣列傳。
  • 李桓輯,《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二百七十八,將帥十八。
  • 東方學會編,《國史列傳》卷三,滿漢大臣列傳。
  •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四十二,人物志二十二,大臣傳八,滿洲鑲黃旗八。
  • 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七,列傳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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