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剿匪

全国大剿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于1950年开始,消灭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大陆残余军事力量及土匪的全国性军事行动,是为第二次国共内战的延续。它与同期开始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彻底消灭了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大陆的残余軍事力量,肃清了中国大陆境内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武装势力,巩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

背景

第二次国共内战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攻占东北地区后,即开展“剿匪”行动。1949年,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进入尾声,由国民党主政的中华民国政府军事败局已定。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1]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占南方后,解放军“首要任务之一就是消灭中国国民党的反动武装力量,在乡村中则是首先有步骤地展开清剿土匪的斗争。”4月,解放军在渡江战役中,攻占中华民国首都南京,随后攻占全国经济中心上海,标志中国共产党基本取得第二次国共内战的胜利。此后,解放军迅速向南方、西北方推进,逐步占领中国大陆全境。至10月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解放军取得西南战役胜利,消灭了中华民国国军在中国大陆的最后一支重兵集团,控制西南地区,至1950年初,基本攻占中国大陆全境。但中华民国政府残存的军事力量仍极为庞大,除中华民国国军残部、地方武装外,各类杂牌军土匪活跃[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的1950年1月至10月,发生试图颠覆新生政权的武装暴动816起。效忠中华民国政府的“匪特”在西南地区攻打、攻陷县城计百余座,近四万名中共党员及新政府干部、支持者被杀害[1]中南军区广西剿匪工作考察组的报告指出,1950年整个广西“匪情”严重,以宜山地区为例,反政府武装控制区占55%,活跃区约占13%,当地政府控制区仅占31.9%[3]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的边沿地带、偏远山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剿匪”的重点地区[1]

剿匪经过

1950年3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必须明确,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不可超越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建立和恢复各级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的必要前提,是彻底消灭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迅速恢复革命新秩序的保证。[4]

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39个军140多个师的150万人开展剿匪,1950年至1953年间歼灭匪特武装240余万人[4]。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名义参加朝鲜战争,部分完成剿匪任务的解放军被派往朝鲜战场[3]

1951年上半年,中国各地已剿匪逾百万。军事行动持续至1953年,消灭、投降者260余万人[1](或计240万人[4]),至此中华民国政府在中国大陆的残余军事力量被消灭殆尽。

参见

参考文献

  1. . 责编:吴伟锋. 中国共产党历史网,来源: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版. 2015-08-17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2) (简体中文).
  2. . 海南史志网,来源:中国共产党海南历史(第二卷). 2015-12-17 [2017-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12) (简体中文).
  3. 姬文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来源:国史网 2014-11-05,第十三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5-06-30 [2017-04-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0) (简体中文).
  4. . 人民网. 2003-08-01 [2017-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0)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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