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四地節假日列表
兩岸四地(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臺灣)均為華人聚居之地,有共同的中華文化淵源,但由於歷史因素,四地分裂對立多年,不同地区擁有不同的政治制度,因而各有不同歷史,節日亦因而大相逕庭。
節日 | 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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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 所有星期日 | 休假 | 文員及其他財務工種:此日為休息日
服務行業工種:此日為工作日 建築工程工種:此日為工作日 全港中小學:此日為休息日 |
休假 | 休假 |
星期六 | 所有星期六 | 休假 | 文員及其他財務工種:此日為休息日 (局部上午工作)
服務行業工種:此日為工作日 建築工程工種:此日為工作日 全港中小學:此日為休息日 |
通常放假半天 (政府部門全日休假) |
休假 |
元旦 | 公曆1月1日 | 1天公休假 | 1天法定假日 | 1天強制性假日 | 1天國定假日 |
春節 | 農曆正月初(通常為初一至初三) (公曆1月底或2月) |
3天公休假 正月初一至初三 通常約放1週 |
3天法定假日 正月初一至初三 |
3天強制性假日 正月初一至初三 |
4天國定假日 除夕至正月初三[3] 通常約放7天 |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 公曆2月28日 | —— | —— | —— | 1天國定假日 |
國際婦女節 | 公曆3月8日 | 婦女放假半天 | —— | —— | ——[4] |
復活節 | 公曆3月或4月 (日期依復活節計算表冊而定) (正日為3月22日至4月25日之間) |
—— | 3天公眾假期 即耶穌受難節 耶穌受難節翌日 和復活節星期一 4日連休 |
2天公眾假期 即耶穌受難日 復活節前日 3日連休 |
—— |
兒童節 | 公曆4月4日(台灣) 公曆6月1日(中國大陸) 香港及澳門不設有 |
不滿14週歲少年兒童放假1天 | —— | —— | 1天國定假日[5] |
清明 | 公曆4月4日或4月5日 | 1天公休假[6] | 1天法定假日 | 1天強制性假日 | 1天國定假日 (4月4日同時為兒童節,所以通常會有連續兩天假期) |
勞動節 | 公曆5月1日 | 1天公休假 | 1天法定假日 1999年取代國慶日翌日而出現 |
1天強制性假日 | 僅勞工放假1天 |
青年節 | 公曆5月4日 | 14至28週歲青年放假半天 | —— | —— | ——[7] |
佛誕 | 農曆四月初八 (公曆5月) |
—— | 1天公眾假期 1999年取代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而出現 |
1天公眾假期 | —— |
端午節 | 農曆五月初五 (公曆5月底或6月) |
1天公休假[8] | 1天法定假日 | 1天公眾假期 | 1天國定假日 |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 公曆7月1日 | —— | 1天法定假日 | —— | —— |
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 | 公曆8月1日 | 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 —— | —— | —— |
軍人節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 公曆9月3日(台灣) 公曆8月第三個星期一(香港,已取消) 中國大陸及澳門未曾實施 |
—— | 1997年8月18日及1998年8月17日曾實施兩次,1999年起由佛誕取代 | —— | 軍人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
教師節 | 公曆9月10日 | (通常不放假) | 部份學校放假1天(但通常不設有) | 部份學校放假1天 | —— |
教師節 (孔子誕辰紀念日) | 公曆9月28日 | —— | —— | —— | —— |
中秋節 | 農曆八月十五 (公曆9月或10月上旬) |
1天公休假[9] | 1天法定假日 (中秋節翌日) |
1天強制性假日 (中秋節翌日) |
1天國定假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節 | 公曆10月1日 | 3天公休假
通常約放1週(7天) |
1天法定假日 1997年及1998年的10月2日曾實施國慶日翌日,1999年起由勞動節取代 |
國慶日:1天強制性假日 國慶日翌日:1天公眾假期 |
—— |
中華民國國慶日 | 公曆10月10日 | —— | —— | —— | 1天國定假日 |
追思亡者節 | 公曆11月2日 | —— | —— | 1天公眾假期 | —— |
重陽節 | 農曆九月初九 (公曆10月1日至11月1日之間) |
—— | 1天法定假日 | 1天強制性假日 | —— |
聖母無染原罪瞻禮 | 公曆12月8日 | —— | —— | 1天公眾假期 | —— |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 公曆12月20日 | —— | —— | 1天強制性假日 | —— |
冬至 | 公曆12月21日或12月22日 | —— | 非公眾假期,但可取代聖誕節作法定假日之用 | 1天公眾假期 | —— |
聖誕節 | 公曆12月25日 | —— | 2天公眾假期 (聖誕節與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其中聖誕節為法定假日,但可以冬至取代) |
2天公眾假期 (聖誕節前日(平安夜)與聖誕節) |
—— |
參考來源
- 《公眾假期條例》規定每年的公眾假期為元旦、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復活節(耶穌受難日、耶穌受難翌日和復活日翌日)、勞動節、佛誕、端午節、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中秋節翌日、重陽節 、國慶日、聖誕節(包括聖誕翌日)共計17天。其中的12日被《僱傭條例》規定為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節(農曆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中秋節翌日、重陽節 、國慶日、冬節或聖誕節(二擇其一)。除《公眾假期條例》規定的機構外,僱主只須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給予僱員12天的法定假日,但亦有不少機構給予僱員公眾假期條例規定的17日假期。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與第149章 《公眾假期條例》規定,如法定假日中農曆新年及中秋節翌日或公眾假期與星期日重疊,則於下一工作日獲得補假。 - 澳門公眾假日:2001年1月1日(2000年9月29日發佈)生效的《澳門政府第60/2000號行政命令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規定每年的公眾假期為元旦、勞動節、國慶節(國慶日、國慶翌日)、追思節、聖母無原罪瞻禮、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聖誕節(聖誕節前日、聖誕節);春節(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復活節(耶穌受難日和耶穌復活前日)、佛誕、端午節、重陽節、冬至節和中秋節(即中秋節翌日)共15個節日累計20日為公眾假期。其中的10日被《勞動關係法》規定為強制性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勞動節、中秋節翌日、國慶日、重陽節、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澳門公眾假日逢週六、週日需於下一個工作日補假:根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七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如公眾假期與星期六或星期日重疊,則於下一工作日獲得補假。 - 2019年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1991年以前婦女放假一天,1991年起合併兒童節為俗稱之婦幼節,全國放假一天,參見: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期。
- 1931至1991年,國小以下學童放假一天,1991年起合併婦女節為俗稱之婦幼節,1998年配合實施隔週休取消放假,2011年起恢復,參見: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期。
- 2008年起
- 中華民國青年節為3月29日,自1954年起,全國放假一天,1998年配合實施隔週週休二日制度取消放假,因被譏為國民黨的青年節,2007年在民進黨執政任內,改為革命先烈紀念日,不放假。
- 2008年起
- 2008年起
另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日與公眾假期
- 中華民國節日與歲時列表
- 香港節日與公眾假期
- 澳門政府假期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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