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
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序列号公安部一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内设职能局。对外加挂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管理办公室等牌子。
加挂牌子 | 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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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局长 | 陈思源 一级警监 |
政治委员 | 殷治田 一级警监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机构类型 | 公安部内设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
邮政编码 | 100741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49年4月9日 |
对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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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主要负责組織、指導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察工作,掌握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防範和打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情報資料,提出對策[1]。
历史
1949年4月9日,中央军委公安部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下设公安部敌特侦察局(一局)、公安部国特侦察局(二局)。
1957年3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调整部分组织机构.敌特侦察局(一局)、国特侦察局(二局)合并为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一局)。1964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机构设置为:一局(政治保卫局)。1969年1月19日,公安部将原来的11个厅、局合并为5个办公室(政治、行政、侦破、治安、接待办公室),编制由1200多人减为126人(含借调军队干部41人)。
1970年7月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成立。在革命委员会下设置五个组:(一)办事组,负责原办公厅的工作;(二)政工组,负责政治工作;(三)政保组,负责侦察、保卫工作;(四)治安保卫组,负责民警、治安、消防、劳教工作和原内务部交来的一些工作;(五)预审组,负责预审、劳改工作。11月28日,将办事组改为办公室;公安部发出《关于我部机构设置和启用印章的通知》,从12月2日起启用新印章。1971年9月17日,中共公安部核心小组会议决定.按国务院批准的编制执行,机构改为一室七组,即办公室、政工组、政治保卫组、治安保卫组、安全保卫组、劳改工作组、预审组、警卫组。
1983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公安部关于机构编制的请示,全国原政治保卫警种拆分,大部分政治保卫民警与中共中央调查部等部门干部整合组建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领导全国国安机关。余下部分政治保卫民警改称反革命侦察警种,公安部下设公安部对反革命侦察局(一局)。
1989年3月5日,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工作,公安部各局、司重新编排序号。公安部对反革命侦察局改称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一局)。1994年5月12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部机关各局内设机构的《三定方案》,公安部机关设19个职能局(含3个属武警现役编制的局)和政治部(4个局级机构),即:政治保卫局(为便于工作该局在必要时可对外使用“公安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名义)。1998年8月11日,根据《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改革后公安部的局级机构有: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一局)。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局(公安部一局)设置下列机构,
- 综合处
- 情报基础信息处
- 对外联络处
- 社会调查处
- 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处
- 民族宗教领域案件侦察处
- 反颠覆破坏侦察处
-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 技术支援与训练处(四局技术支援与训练处)
- 信息化处
- 十一处(四局十一处)
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管理办公室(两化企业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安部一局,是公安部警务保障企业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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