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阀

軍閥可以定義為軍人以武力為後盾,割据一方,以保有並擴張自己的權位,忽視國家的秩序法律[1]。以下為軍閥的定義:

  • 由於現實上“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觀念,很多被消滅或勢力不夠而失敗的政權或割據勢力,很多都被視為軍閥,如東漢初的公孫述元朝末年的陳友諒等。
  • 一個統一政權軍隊內部的不同派系,如:日本帝國時期軍部裡的長州派、薩摩派、皇道派統制派等各種派系。
  • 指以武力割據一方的政權,主要是用在民國大陸時期的地方軍事政權,像張作霖段祺瑞北洋軍閥,又或像日本戰國時期的大名
  • 以武力作為政治資本、擁兵自重,佔有國家土地、國家資源,以擴張地盤為唯一目的,對於其他方面的建設通常少有建樹。
  • 常是由掌控軍事、經濟的名士演變成軍閥。因中央勢力衰弱,出現能壟斷權力的人。
  • 即使是現代民主國家,對於不聽中央政府指揮的地方首長或勢力,而自己為政者,有時也會被戲稱為軍閥,或“地方諸侯經濟”。
北洋軍閥張作霖
日本戰國大名織田信長

對於強大的政治或軍事力量而言,經常會因利益製造出分裂的局面,幾種不同類型如秦朝時期的连横政策;大英帝國對於殖民地的手段;冷戰時期對世界各地政府內部的資本主義共產主義之爭。請參考分而治之

中國歷史上,也出現過諸侯刺史/州牧節度使等等的地方政權,因日久滋養軍事勢力且因政治、政策、種族或環境等因素考量而有所背棄中央政府。

各國歷史上曾被軍閥分據的時期

中國

日本

印度

西亞

中南半島南洋群島

歐洲

民國初期軍閥

興起原因

  • 中央政府勢力衰弱,政治、經濟管轄力變弱。帝制瓦解,人民窮困,教育不普及。
  • 地方勢力增強。地方內可練軍、抽稅;外可與列強私自訂約。例如東南互保
  • 內戰不斷,造成農村經濟破產,生活不易,軍閥因此產生。軍閥的出現又造成內戰。造成惡性循環。
  • 因為列強的支持。直系有英美支持,西南軍閥有法支持,奉系有日本支持,國民政府有法苏支持[2]
  • 列強援助軍閥的原因:「(列強)希望中國頂好變成印度或朝鮮第二,或至少保持苟延殘喘的狀態,好讓他們從中漁利。他們雖不能阻止中國一般革命志士出來救國、建國、治國;他們卻可找出一般賣國自私的軍閥,給以小惠,助以實力,來做他們的侵華工具。而軍閥為厚植自己勢力,也向帝國主義者結納,抵押國家利權大借外債,購買軍械,以圖吞併其他軍閥。[3]據胡夢華〈中國軍閥之史的敘述〉整理
  • 地理因素。
    • 地形因素。如四川、山西的割據。
    • 地理因素造成地域情結。如南與北的對立。

國家軍閥

勢力大,可控制北京政府—以中央政府名義向國外貸款、討伐叛軍。

聯省軍閥

省級軍閥

保境安民,依附大勢力。

小軍閥

参考文献

  1. 張玉法:《中國現代史》第172頁
  2. Peter Zarrow. . Taylor & Francis. 9 September 2005: 233 [1 January 2011]. ISBN 978-0-203-015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09).
  3. 胡夢華〈中國軍閥之史的敘述〉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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