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阀
軍閥可以定義為軍人以武力為後盾,割据一方,以保有並擴張自己的權位,忽視國家的秩序法律[1]。以下為軍閥的定義:
- 由於現實上“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觀念,很多被消滅或勢力不夠而失敗的政權或割據勢力,很多都被視為軍閥,如東漢初的公孫述、元朝末年的陳友諒等。
- 一個統一政權軍隊內部的不同派系,如:日本帝國時期軍部裡的長州派、薩摩派、皇道派、統制派等各種派系。
- 指以武力割據一方的政權,主要是用在民國大陸時期的地方軍事政權,像張作霖、段祺瑞等北洋軍閥,又或像日本戰國時期的大名。
- 以武力作為政治資本、擁兵自重,佔有國家土地、國家資源,以擴張地盤為唯一目的,對於其他方面的建設通常少有建樹。
- 常是由掌控軍事、經濟的名士演變成軍閥。因中央勢力衰弱,出現能壟斷權力的人。
- 即使是現代民主國家,對於不聽中央政府指揮的地方首長或勢力,而自己為政者,有時也會被戲稱為軍閥,或“地方諸侯經濟”。
對於強大的政治或軍事力量而言,經常會因利益製造出分裂的局面,幾種不同類型如秦朝時期的连横政策;大英帝國對於殖民地的手段;美蘇於冷戰時期對世界各地政府內部的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之爭。請參考分而治之。
在中國歷史上,也出現過諸侯、刺史/州牧、節度使等等的地方政權,因日久滋養軍事勢力且因政治、政策、種族或環境等因素考量而有所背棄中央政府。
民國初期軍閥
興起原因
- 中央政府勢力衰弱,政治、經濟管轄力變弱。帝制瓦解,人民窮困,教育不普及。
- 地方勢力增強。地方內可練軍、抽稅;外可與列強私自訂約。例如東南互保。
- 內戰不斷,造成農村經濟破產,生活不易,軍閥因此產生。軍閥的出現又造成內戰。造成惡性循環。
- 因為列強的支持。直系有英美支持,西南軍閥有法支持,奉系有日本支持,國民政府有法苏支持[2]。
- 列強援助軍閥的原因:「(列強)希望中國頂好變成印度或朝鮮第二,或至少保持苟延殘喘的狀態,好讓他們從中漁利。他們雖不能阻止中國一般革命志士出來救國、建國、治國;他們卻可找出一般賣國自私的軍閥,給以小惠,助以實力,來做他們的侵華工具。而軍閥為厚植自己勢力,也向帝國主義者結納,抵押國家利權大借外債,購買軍械,以圖吞併其他軍閥。[3]據胡夢華〈中國軍閥之史的敘述〉整理
- 地理因素。
- 地形因素。如四川、山西的割據。
- 地理因素造成地域情結。如南與北的對立。
省級軍閥
保境安民,依附大勢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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