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明
劉汝明(1895年5月12日-1975年4月28日),字子亮,直隶省獻縣 (今河北省献县)人,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馮玉祥手下的「十三太保」之一。[1]
劉汝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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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大清直隶省獻縣 | 1895年5月12日
逝世 | 1975年4月28日 中華民國台北市 | (79歲)
效命 | 中華民國 |
军种 | 中華民國陸軍 |
服役年份 | 1912年-1952年 |
军衔 | 二級上将 |
部队 | 西北軍 |
统率 | 29軍副軍長、第68軍軍長、第四綏靖區司令長官、第8兵團司令官 |
参与战争 | 北伐、中原大戰、抗日战争、徐蚌會戰 |
获得勋章 | 青天白日勋章 |
中年經歷
北伐後的1929年(民国18年),任国民革命軍第五路軍总指揮兼國民革命軍第十二軍軍長。1930年中原大战之后,被任命为宋哲元领导的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九軍副軍長。[1][2]
1933年,劉汝明参加長城抗战,任第一四三師師長。1936年,兼任察哈爾省政府主席。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7年,就任國民革命軍第六十八軍軍長。不久被剥夺军指挥权。[1][2]
抗日战争结束後,劉汝明出任第四綏靖区司令官。1948年,被任命为第八兵团司令官。[1][2]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劉汝明的軍队参加徐蚌会战(淮海战役),其间受到中国共产党方面策反,但被劉汝明拒绝,刘汝明还扣押前来策反的中国共产党方面的周鎬等人,押往南京。蒋介石也极力拉拢劉汝明。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渡江战役时,劉汝明自行决定率其第五十五军和第六十八军从安徽贵池撤至福建漳州。[3] [1][4]
1949年8月,奉蒋介石、陈诚之命,驻漳州的刘汝明第八兵团率第五十五军接防厦门,厦门原来的守军、蒋介石嫡系的李良荣第二十二兵团第二十五军和第五军的第二〇〇师则奉命调往大小金门。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10月17日攻占厦门时,刘汝明即率残部乘船逃往台湾高雄港。由于陈诚规定,凡来台湾部队,首先必须放下武器,然后按指令登陆、行军、宿营。刘汝明残部抵达高雄时,不肯缴械。陈诚遂下令,限期徒手登陆,否则便将船击沉。刘汝明残部乃被陈诚收编,刘汝明兵团彻底瓦解。刘汝明下船时,有宪兵前来“陪同”。汤恩伯称:“厦门失守,是部队执行命令未能彻底。”台北《中央日报》也发文责备厦门守军执行上级命令不力,矛头直指刘汝明。刘汝明由此一蹶不振。 [1][4]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編. .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 [2013-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6).
- 张茂勋、丛乐天、邢志远:〈金门失利原因何在?〉,《百年潮》2003年第1期
- 王禹廷著:《胡璉評傳》,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7年6月15日,第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