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一所中级人民法院,临时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1]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主要领导
院长 索宏钢 ?级高级法官
机构概况
上诉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业务上级机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组织上级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2号
官方外网首页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6日

沿革

2011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设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报告,经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2012年7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2]

2013年8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大会暨新闻发布会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了此次会议。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凤桐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在会上宣布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批复》[2]。8月6日挂牌成立后,8月21日起正式履行法定职责[3]。成立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27个,政法专项编制人员550人[2]

管辖

本法院的辖区包括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等六个区[2]

本法院成立后,商标确权类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涉及住所地在西城区国家部委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刑事减刑假释案件仍按照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审理(原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西城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大兴区延庆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东城区朝阳区丰台区顺义区通州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3]

机构设置

  • 审判委员会

内设机构

  • 立案庭
  • 刑事审判第一庭
  • 刑事审判第二庭
  •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 民事审判第一庭
  • 民事审判第二庭
  • 民事审判第三庭
  • 民事审判第四庭
  • 民事审判第六庭
  • 行政审判庭
  • 审判监督庭
  • 申诉审查庭
  • 执行局
  • 政治部
  • 办公室
  • 研究室
  • 审判管理办公室
  • 诉讼服务办公室
  • 监察室
  • 法警支队[4]

历任领导

院长
  1. 索宏钢(2013年7月26日—)[5]
党组书记
  1. 索宏钢(2013年7月—)[6]

知名案例

对应基层人民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2]

参考文献

  1. . 新京报. 2020-06-09 [2020-06-10] (中文(简体)‎).
  2. . [2013-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09).
  3. . [2013-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9).
  4.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5-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6).
  5. . 北晚新视觉. 2013-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6).
  6. . 财新网. 2013-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6).

外部链接

参见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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