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吉

台吉蒙古语鲍培转写西里尔字母)是蒙古贵族的称号,清代正式成为清廷授予蒙古王公的爵位。

北元

明代时,蒙古人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成员称为台吉,极有可能是汉语“太子”的音译,其中地位较高的称为“珲台吉”或“黄台吉”,极有可能是汉语皇太子”的音译。

清代

在清代,台吉成为蒙古贵族的一种爵位。有执政的台吉,有闲散(不执政)的台吉,有世袭的台吉,也有不世袭的台吉。外扎萨克蒙古博尔济吉特氏的闲散贝勒贝子等均为台吉。在内扎萨克蒙古四十九个旗中唯有土默特左翼旗(今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喀喇沁两旗的扎萨克称之为“塔布囊”,而非台吉,因为他们不是博尔济吉特氏,而是者勒蔑的后代——乌梁海氏,其祖先也一直享有此称号。部分卫拉特绰罗斯氏扎萨克或贵族,也有台吉称号。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将台吉衔升至相当于一品至四品的官员地位。死后,爵位由其子孙或亲生兄弟继承。1725年(乾隆十七年)规定,成年的亲王的儿子与弟弟为一等台吉,郡王贝勒的儿子和弟弟为二等台吉,贝子、贝勒(旗内爵位,与之前的贝勒有别)的儿子和弟弟为三等台吉。一、二、三、四等台吉的子孙皆为四等台吉。台吉的众子中只有一人可继承爵位。未成年,但获恩准得爵位者同其他成年台吉无异。

参考

  • 道光重修《理藩院则例》武英殿本
  • 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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