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爵
公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在中文裏用“公爵”來翻译歐洲中世纪貴族等级系统中相應等級的称号(例如英語Duke、德語Herzog、法語Duc等)。
西方文化中的贵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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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女皇/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凱撒/沙皇 |
至高王/大王 |
王/女王 |
奥地利大公/沙皇太子 |
大親王/長公主/大公爵/女大公 |
选帝侯/王爵/女王爵/储君/血統親王/外藩親王/伊比利王太子/法国王太子/波蘭王太子/瑞典王太子 |
公爵/女公爵/德國公爵/斯拉夫王公/親王伯爵 |
神聖羅馬帝國諸侯/波雅尔 |
侯爵/女侯爵/藩侯/領地伯爵/边境领主/行宫伯爵 |
伯爵/女伯爵/英國伯爵/德國伯爵/城主/法國城主/城伯 |
子爵/女子爵/主教代理官 |
男爵/女男爵/弗雷爾/倡導者/上議院貴族/亞瑟爾/倫德曼 |
從男爵/女從男爵/蘇格蘭男爵/蘇格蘭女男爵/帝國騎士/德國騎士 |
羅馬騎士/骑士/低地國騎士/勳爵/女勳爵/女爵士/自由騎士/莊園主 |
紳士/士紳/萊爾德/埃德勒/瓊克希爾/容克/揚格/侍女 |
家臣 |
中国
公起源于中國周代分封建国制度下的诸侯五等爵体系,为第一等爵,具有明确的尊卑等级和对应的权责。“爵”,是一种酒器,多为青铜所制,是西周礼器中的一种,诸侯须依据其地位与等级使用相对应的“爵”,所以诸侯的等级又称“爵位”。《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西周時诸侯國享公爵者有四:宋國、西虢國、周國和虞國。
“公”作为中国古代分封制爵位的一个等级,须与现代汉语中的“公爵”相区别,后者是英文Duke(或其他相应西欧爵位称号)在中文中的对应翻译,并且根据英语的使用习惯,可以直接应用在人名、尊称中,具体格式为“英国爵位等级of封国”,翻译为“封国·爵位对应翻译”,例如Duke of Edinburgh,中文直译为“爱丁堡公爵”;在中文语境中,“公爵”不等于“公”,而是“等级为公的爵位”之意,通常特用于“进(公爵)”、“享(公爵)”等动词之后,并且不可以直接用于人称,用于人称时通常是“封国·(谥号)·爵位等级”,例如“宋公”、“魏文侯”。
进入战国时期以后,“礼崩乐坏”,各诸侯国纷纷称王,周王室名存实亡,五等爵制度也失去了其法制地位,各个诸侯王国在一系列变法行动中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爵位制度。秦朝的二十等爵制度不设公,汉承秦制,也沿用了二十等爵并增设王爵,公则成为了爵位体系外一种特殊的尊荣。汉朝封为公的特例有“二王三恪”制度下的周室后裔(汉成帝绥和元年将周承休侯进爵为公、汉平帝元始四年改郑公)和商室后裔(汉成帝绥和元年将殷绍嘉侯进爵为公、元始二年改宋公),以及汉末曹操封魏公。以后唐朝有國公、郡公、縣公等,宋朝、明朝有国公爵,清朝有公爵。
欧洲贵族
欧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貴族爵位以上的第五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公爵”,在王或親王之下,在侯爵之上。
歐洲諸國近代的“公爵”稱號比較統一,大多可以歸為三類:從拉丁文dux衍生出的爵位名(例如法語Duc和英語Duke'),此詞源原義是“領袖”;與德語Herzog同源的稱號,詞源是日耳曼語,“領軍”的意思;此外部分斯拉夫國家有Voivode(或類似)稱號,是相似的“戰士領袖”的意思。
三組稱號都源自于對於軍隊首領的稱號。在古羅馬時代,由日耳曼或凯尔特蠻族出身而作爲雇傭軍為羅馬軍隊所用的將帥,由於沒有正式的羅馬軍銜而統稱為Dux,也因此Dux被認爲等同于日爾曼人舊有的軍事領袖稱號,Herzog。羅馬帝國滅亡之後,各部族的軍事領袖成爲歐洲各獨立小國的國君,其中許多就以Dux或Herzog(或相似的當地名稱)為稱號。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國統一之前的很多小國都以此為稱號,為與擁有相似稱號而不是國君的貴族有所區別,中文一般稱作“大公”,歐洲現存唯一的獨立大公國是盧森堡。
歷史上的其它大公國經過合併和併吞,逐漸演變成了由國王授予的爵位。在歐洲各國,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在一些國家公爵以上還有親王,但另一些國家的公爵級別比親王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