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良玉
回良玉(1944年10月29日-),回族,吉林榆树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前领导人之一,是农业领域工作的主要领导人。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五、十六、十七屆中央委員,十六、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两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回良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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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 |
任期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2003年3月17日-2013年3月15日 与黄菊、吴仪、曾培炎; 李克强、张德江、王岐山同时在任 | |
总理 | 温家宝 |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 |
任期 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 |
任期 2002年11月15日-2012年11月15日 | |
总书记 | 胡锦涛 |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99年12月-2002年12月 | |
副职 | 季允石(副书记兼省长) |
前任 | 陈焕友 |
继任 | 李源潮 |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98年8月-1999年12月 | |
副职 | 王太华(副书记兼省长) |
前任 | 卢荣景 |
继任 | 王太华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滿洲國吉林省榆树县(今榆树市) | 1944年10月29日
籍贯 | 中国吉林 |
国籍 | 滿洲國(1944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
职业 | 政治家 |
网站 | 回良玉简历 |
学历
早年从吉林省农业学校毕业后,在1984年至1987年间,由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函授班进修后,获得大专文凭。但是,回良玉长期在农业领域工作;从一名普通县农业局干部,一步一步地积累自己的政治资历;被认为是中共高层少见的农业专家和理论人才。同时,作为中共少数民族干部,也是他获得提拔的因素之一。
从政经历
1964年从吉林省农业学校毕业后,回良玉被分配到家乡榆树县农业局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曾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恢复工作后,就一直在家乡任职;历任榆树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干事,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于家公社党委书记,榆树县委副书记等职。1977年文革刚结束,回良玉就得到了一次个人政治飞跃,被拔攫为吉林省农业局副局长。由一个县(处)级干部,直接被提升为副厅(局)级。此后,他又历任中共吉林省白城地委副书记、白城地区行署专员,中共吉林省委常委、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农工部部长;1987年升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1990年10月,回良玉受推荐进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任副主任、负责农业理论研究。由于中共党内缺乏懂农业的官员,在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前,回良玉被安排到地方历练。此后,他历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政协主席,农业大省安徽省的省长,后又晋升为中共安徽省委书记;1999年又调任经济大省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并在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上,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
2003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1],回良玉出任负责农业的国务院副总理。同时任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总指挥长、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并于2008年连任,是两届温家宝政府中,唯一连任的副总理。
参考文献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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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温家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分管农林水利等) 2003年3月-2013年3月 |
繼任: 汪 洋 |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 2003年-2013年 | ||
前任: 傅锡寿 |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 1994年-1998年 |
繼任: 王太华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陈焕友 |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书记 1999年-2002年 |
繼任: 李源潮 |
前任: 卢荣景 |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书记 1998年-1999年 |
繼任: 王太华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前任: 沈因洛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主席 1993年-1994年 |
繼任: 钱运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