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领导
组长 胡春华(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3) 张纪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丁向阳(国务院副秘书长)
郭玮(国研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邱小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办事机构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联络方式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 2013年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农民工工作[1]

沿革

2006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6〕19号)称,劳动保障部“《关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组建方案的报告》(劳社部报〔200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建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劳动保障部负责。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2]

该批复的附件《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国务院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国务院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联席会议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2]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3〕60号)称,“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3]

职责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和审议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农民工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3]

组成人员

200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确定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是:

总召集人
  • 华建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召集人
成员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的组成人员是:

组长
  • 马凯(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
成员

2018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76号)调整后的组成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齐玉(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 庄荣文(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 韩俊(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 胡祖才(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朱之文(教育部副部长)
  • 徐南平(科技部副部长)
  • 侍俊(公安部副部长)
  • 顾朝曦(民政部副部长)
  • 熊选国(司法部副部长)
  • 余蔚平(财政部副部长)
  • 邱小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 王广华(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 易军(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 刘小明(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 钱克明(商务部副部长)
  • 项兆伦(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 崔丽(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 王浩水(应急部党组成员)
  • 刘国强(人民银行副行长)
  • 徐福顺(国资委副主任)
  • 孙瑞标(税务总局副局长)
  • 马正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 李晓超(统计局副局长)
  • 陈金甫(医保局副局长)
  • 洪天云(扶贫办副主任)
  • 刘贵祥(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 焦开河(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 汪鸿雁(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 杨柳(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4]

办事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 邱小平
司长 宋娟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机构类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设机构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官方外网首页 www.mohrss.gov.cn/nmggzs/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司),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设机构。

沿革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3]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司(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能:

  1. 负责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 组织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重大事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
  4. 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5. 组织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等专项工作。
  6.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作宣传,做好相关业务和政务信息的通报工作。
  7. 负责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工作。
  8.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三农”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9. 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10. 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司(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下列机构:

  • 综合处
  • 协调处
  • 地方指导处
  • 家庭服务业处

历任领导

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

主任
  • 杨志明(2013年-2015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3]
  • 邱小平(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4]
副主任
  • 汪志洪(2013年-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司长兼)[5]
  • 宋娟(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司长兼)[6]

参考文献

  1. . 新华网. 2013-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02).
  2. . 中国政府网. 2006-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3. . 中国政府网. 201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4. . 凤凰网. 2018-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5. . 中国政府网. 2014-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6. . 吉安就业创业网. 2018-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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