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
國有企業、國營企業、公營事業、公營企業、公共企業[1],是指由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如以「公營」稱之,則通常不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也涵蓋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業。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如在中國大陸,由于历史原因,其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國大陸及台灣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当然法律对国家参股的企业也有所规范。
世界各地概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機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唯一区别是投资人不同。国有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全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官方定义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理论上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
在改革開放前,國有企業也是政府的組成部分,政府日常干預國有企業的運作[2]。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國企“所有權和經營權可以適當分開”,由企業自負盈虧,減少政府對國企的干預。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政企分开”是國企改革的方向[3]。此後中共试图将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的影响力简化为出资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资产和回报。[4]但是现在国有企业一般都接受了公司制改革,政府在經營中參與的成分減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业单位,则是因国家和社会需要而成立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诸如公立的学校、医院等,一般受上级政府部门直接监管,包括人事任命、规章制度等都可以由政府机构决定。
國營事業民營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目前最普遍發展狀況是企業用子公司名義將核心資產上市接受市場監管。而非核心資產或業務則由母公司控股而母公司則不上市。 例如如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則由以下成員企業組成:
-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
- 中翼航空投資有限公司
- 中航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中國航空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 民航快遞有限責任公司
- 中國航空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而當中只有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
世界各地公營事業
马来西亚
- 一马发展公司(1MDB)
- 国库控股(Khazanah Nasional)
-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Petronas)
- 马来西亚航空(Malaysia Airlines)
- 亚通集团(Axiata Group)
- 马来西亚电讯公司(Telekom Malaysia Berhad)
- 马来亚铁道公司(KTM)
- Astro集团(Astro)
- 马来西亚广播电视(Radio Television Malaysia)
- 首要媒体集团(Media Prima)
- 马来西亚国家能源(Tenaga Nasional)
- 马来西亚机场控股(Malaysia Airports BHD)
- 马来西亚邮政(Pos Malaysia)
- 南北大道公司(PLUS Expressways)
- 联昌国际银行(CIMB Bank Group)
- 马来亚银行(Maybank)
菲律賓
- 菲律賓文化中心(Cultural Center of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土地銀行(Land Bank of the Philippines)
- 菲律賓國鐵(Philippine National Railways)
- 菲律賓郵政(Philippine Postal Corporation)
美國
- 田纳西州河流管理局
- 美国邮政局
- 美国铁路公司
加拿大
以下謹表列部分的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