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西亞會議

會議的重要性

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

  • 亞他那修提出基督信仰的權威,不在乎哲學、理性上的思考,就是單單地信靠『聖經』的教導,若非如此就會有信仰上的偏差。
  • 透過尼西亞會議的討論,知道基督把上帝的救贖『恩典』帶給我們,耶穌基督既然在本質上與父上帝相同,則我們現在透過耶穌基督所獲得的救恩,就是一個有完全神性的上帝的救恩,兼具神與人的特性。
  • 「三一論」確立為正統教義的第一波(父子同質):會議確定了基督這位聖子與父神的本質是相同的,即父與子有二個獨立、分別的位格,但是本質上是一致的。 這本質一致(homoousios)的看法後來擴大到父、子、靈:即父、子、靈是三位但卻同一個本體的信仰:三位(位格)一體(本體)。[1]

具深遠影響的結果

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

  • 頒布《尼吉亞信經》,主要內容為宣告三位一體為信仰的中心,並陳述基督教會的性質和得救希望。
  • 制定二十條教會法規以擴大正統派主教的權力,但規定主教全由皇帝任免。
  • 按羅馬帝國行省劃分教區。賦予羅馬、亞歷山大里亞和耶路撒冷3個教區主教以更大的管轄權力。
  • 統一復活節日期的計算方法,且以西方春分為計算基礎。

第二次尼西亞公會議:

  • 可對的圣像予以尊敬,恢复圣像崇拜。但不应当成神来供奉崇拜。
  • 规定政府无权委任主教神父及助祭人员。主教候选人应該经省区的主教共同推举。
  • 聖經》對基督的「仆人」聲稱是指其谦卑、服从和听命至死,而非其之身份地位。

参考文献

  1. 李振群,《透視2000(卷四)神學思想史與中國教會史》,(香港:校園書房出版社,2000),19-20。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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