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清)

山西省
 大清

1644年-1911年
晋位置
1911年
首府 太原府
歷史
 - 成立 1644年
 - 廢除 1911年
現隸屬於
 中國山西省

山西省满语穆麟德sansi golo),为清朝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历史

  • 清代,把长城以外的呼和浩特等地划入山西,山西共设9府、16州、108个县。山西的商业与金融业十分活跃,出现了闻名全国的山西票号,山西商人在全国建立了许多会馆如山西会馆、泽潞会馆或山陕会馆等。
  • 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年)间多省发生特大旱灾饥荒,其中以山西的灾情最为严重,太原府100万人死95万。全国总死亡数计950万-2000万不等,也就是清朝人口的约2-4%[1]
  • 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山西省发生很多针对基督徒传教士屠杀事件。中国内地会的刊物记载说,在山西省北部共有15,000到20,000名本地信徒被杀害。其中著名的有太原教案[2]

督抚沿革

1644年,设宣大总督,驻大同镇,山西布政使司山西巡抚,驻太原府。1658年裁撤宣大总督,1661年,设山西总督,驻太原府,1666年,裁撤山西总督,山西陕西总督管理山西。1675年—1680年、1725年—1726年一度再设山西总督。山西总督裁撤後,山西只有巡抚,没有总督。

行政区划

清朝下轄九府、十直隸州,共計十二廳、六州、八十五縣:

冀宁道

河东道

雁平道

  • 大同府,1649年改为阳和府,1651年改为大同府
  • 朔平府,1725年设
    • 下辖:右玉县(附郭,1725年改右玉卫设)、左云县(1725年改左云卫设)、平鲁县(1725年改平鲁卫设)、朔州(1725年之前属大同府)、马邑县(1725年之前属朔州,1796年裁撤)。
  • 宁武府,1725年设
  • 绛州直隶州,1724年从平阳府划出
    • 下辖:闻喜县(1724年之前属解州,1724年—1729年属平阳府)、绛县(1724年—1729年属平阳府)、稷山县河津县(1724年之前属蒲州)、垣曲县(1724年—1729年属解州直隶州)。
  • 忻州直隶州,1724年从太原府划出
  • 保德直隶州,1724年从太原府划出
  • 代州直隶州

归绥道

1741年,设归绥道

  • 归化城厅(附郭,1723年设)、萨拉齐厅(1734年设)、丰镇厅(1750年设)、托克托厅(1736年设)、宁远厅(1750年设)、清水河厅(1736年设)、和林格尔厅(1734年设)、兴和厅(1902年设)、武川厅(1902年设)、陶林厅(1902年设)、五原厅(1902年设)、东胜厅(1907年设)

参考文献

  1. 張大仁. . Anue鉅亨. 2014-05-29 [202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中文(台灣)‎).
  2. . www.christiantimes.cn. [2020-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7).

外部衔接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山西省 繼任:
 中华民国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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