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慕陶 (湖北)
生平簡介
早年
民國十五年(1926年),畢業於黃埔軍校第五期砲科,擔任少尉砲兵排長。在國民革命軍北伐時,與張宗昌作戰,升任中尉,佔缺連長。
民國十七年(1928年),考入軍官研究班憲兵科,升為上尉,改任南京江寧憲兵教練所學生中隊中隊長。
1931年,晉升少校參謀官,1932年調為團附,1934年任憲兵司令部總務處教育科主任,1935年升中校,任憲兵第一團營長,1936年駐守洛陽,在西安事變時,將所有奉系軍官拘押。1937年參加南京保衛戰,1938年任憲兵第八團副團長,駐兵江西上饒;1939年升憲兵第十五團上校團長,1942年任鉛山警備司令,1944年升為少將,擔任軍事委員會風紀第一巡察團委員,1946年調任臺北憲兵第四團團長,與周召南、瞿荊洲、劉國龍、汪大錕等在臺北開設私立金甌小學,後改為金甌女中。
二二八事件
1947年二二八事件時,張慕陶開始分化臺灣仕紳,並慫恿蔣渭川(社會運動家蔣渭水之弟)為國民黨廣播,分化仕紳之間的感情,並與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等人作好部屬,以配合接下來國民黨軍的登陸掃蕩。3月8日中午12時,張慕陶在台北中山堂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們公開演講:「槍桿為軍隊之生命,若要向其繳械,危險之事,勢必發生,余願保證,倘不發生繳械,則社會必無動亂……本省此次要求改革政治,甚為正當,中央一定不會調兵來臺……本人決以生命保證,中央絕不對臺灣用兵」[1],藉此鬆懈民眾的防備心理。[2]
憲兵第四團兩營於3月8日抵達基隆後,於晚上10時開往臺北,長官公署並於晚上10時30分下令總攻擊。國軍二十一師抵臺後,憲兵第四團積極參與逮捕民眾,警總參謀長柯遠芬指出:「緝捕為首陰謀份子,由憲兵張慕陶團長主其事,警總調查室、軍統局臺北站協助之」。[2]
例如臺灣省參議員王添灯於3月11日被憲兵第四團逮捕,由張慕陶親自審訊。輾轉聽到王添灯死亡真相的蘇新表示,一個在憲兵第四團(團長是張慕陶)當憲兵的證詞:張慕陶審訊王添灯的時候,他在門口站崗。他被打得很厲害,鮮紅的血從臉上往下流,後來滿頭滿面都是血塊,但是王添灯絕不屈服,大罵張慕陶。張慕陶罵王添灯:「你這個野心家,想當臺北市長……」王添灯回答說:「我從來沒有想過要當臺北市長,但是,如果臺灣人民要我當臺北市長,我就當……」張慕陶暴跳如雷說:「好!就讓你到陰間當臺北市長!」命令衛兵往王添灯身上潑汽油,從頭上到腳底,都是濕淋淋的。最後拉到一個地方,點火把他燒死了。藍博洲於《消失在歷史的迷霧中》書上表示,蘇新所聽到的說法,雖然不一定是真的,但總算是一種可能。而且,從他所聽到的內容來看,它也十足地反映了一個封建專制政權的殘酷性的一面。[3]
3月23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儀發佈公告,綏靖期間的逮捕人犯均由憲兵執行,庶免擾民[4](時任警總參謀長柯遠芬表示:逮捕作業,主要是由憲兵依陳儀所核定名單來執行,名單係由陳儀直接交給憲兵圍長張慕陶,警備總部自始至終未參與逮捕作業,失蹤者如林茂生、陳炘等人究係如何處理,難以判斷,因係由張慕陶執行[5])。國防部長白崇禧抵臺視察後,發現濫捕與秘密逮捕情況嚴重,憲兵第四團與警備總部互相爭奪逮捕權限,於是白崇禧於3月29日指示逮捕應由警備總部統一執行,並於3月31日代電通令所有軍警各機關,非有國防部命令,不得擅自逮捕,憲兵第四團接獲此命令後不服此項指示。4月4日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呈文警備總部表示:「為免除事實之困難與綏靖工作之牽掣起見,乃要求憲兵在各管區內有『逕行逮捕』之權」,顯見張慕陶領導憲兵第四團目無法紀。[2]
张慕陶1948年回中國大陸參加國共戰爭,調升憲兵司令部東南區司令部副司令,兼首都衛戍區第二綏靖分區司令,1949年因中國國民黨政府連敗多場關鍵戰役,隨之遷臺。
註釋
- 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第一冊) (《台灣新生報》1947.3.9:1,四欄題) p.p.124-126
-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265-269頁,張炎憲、李筱峰、何義麟、黃秀政、陳儀深、陳翠蓮、陳志龍、黃茂榮,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06-01-01
- 消逝在二二八迷霧中的王添灯 第四章 消失在歷史的迷霧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藍博洲,印刻文學 2008-03-01
- 二二八事件臺灣本地新聞史料彙編(第一冊)《台灣新生報》1947.3.23 p. 306
- 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家屬陳訴案調查報告,第29頁,趙昌平,廖健男,黃勤鎮,詹益彰,李伸一,謝慶輝,林時機,康寧祥,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
參考資料
- 為了與傷痕告別──二二八紀念館
- 蘇新《王添灯先生事略》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