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兵

中華民國憲兵英語:,縮寫:),為中華民國國軍中具有軍法、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軍種中華民國陸軍[5]。因具有執法權,並擁有獨立的指揮人事後勤補給系統,故不隸屬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其地位類似於古代之禁軍、禁衛軍,主要任務之一是保護中華民國總統。管轄機關原為直屬中華民國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之後憲兵司令部降編為直屬國防部參謀本部的憲兵指揮部。

中華民國憲兵
Republic of China Military Police
中華民國憲兵旗

存在時期1923年(民國十二年)-
國家或地區 中華民國
軍種陸軍
種類憲兵
軍事及軍/司法警察(憲兵雖為陸軍官科,但因為有司法警察權,需獨立行使職權,故直屬國防部參謀本部指揮而非陸軍司令部管轄)[1]
功能發揚憲法
中樞(特勤)警衛
維護首都衛戍區核心安全、災害防救
軍(法)紀維護
支援三軍聯合作戰(負責城鎮戰
協助治安維護與反恐制變
規模16,000人(2004年)
5,500人(2020年) [2]
直屬中華民國國防部參謀本部
駐軍/總部 中華民國
臺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17號
(忠貞營區)
別稱禁衛軍、白頭殼、ROCMP
格言「永矢忠貞」
專用顏色淺金色
進行曲憲兵歌[3]
吉祥物獬豸
參與戰役國民革命軍北伐
中國抗日戰爭
國共內戰
古寧頭戰役
台灣海峽飛彈危機
紀念日憲兵節:12月12日[4]
憲兵指揮部部慶:1月16日
憲兵訓練中心校慶:3月1日
指挥官
指揮官 黃金財(陸軍中將)
副指揮官 馮毅(陸軍少將)
參謀長 陳致航(陸軍少將)
著名指揮官正倫羅友倫李翔宙
佩章
軍旗條例規定的憲兵徽
實務上常用的憲兵徽
臂章代表神獸為獬豸,象徵公正、廉明、忠貞職守。
1922年孫中山宋慶齡廣東廣州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與總統府憲兵官兵合影。
1932年於一二八事變中參加上海保衛戰的中華民國憲兵。

憲兵歷史

嘉義憲兵隊參與2014年嘉義市春安工作。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正門。

中華民國建立前的中國近代憲兵(並非九門提督)始自清朝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因義和團之亂八國聯軍攻陷北京,1901年清廷訂結辛丑條約,聯軍撤離北京,清廷乃在北京成立「京師善後協巡營」維持京畿治安。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變法,推行新政,派載澤徐世昌紹英日本考察,返國後乃倣傚日本憲兵制度,由慶親王和日本訂立合同,聘請日本籍顧問川島康浪(日本憲兵軍官)於同年在大沽口創設憲兵學堂,正式採用「憲兵」名稱。續於光緒卅二年在北京設置「陸軍警察所」,指揮編成「陸軍警察營」糾察軍紀。

中華民國的憲兵是由孫中山民國十二年(1923年)在廣州大本營創建憲兵[6],經由蔣中正培育壯大,正式編組憲兵;1932年成立憲兵司令部,同年國民政府頒布《憲兵勤務令》,使憲兵部隊的編組、指揮、訓練、勤務等各種制度得以確立;1936年創設憲兵學校,蔣中正兼任首任校長[7]

中國大陸時期

  • 1923年,孫中山於廣州大本營創建憲兵。
  • 1924年,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創設憲兵科,開始培訓憲兵軍官。
  • 1925年,國民革命軍黃埔軍校第三期部份學生及隨軍警衛學兵連混編,正式成立憲兵連,為憲兵建軍之嚆矢。十月蔣中正校長於廣州成立憲兵訓練所,並將憲兵連擴編為憲兵營。
  • 1926年,何應欽將軍所部國民革命軍第一軍駐紮東江,並於東江成立憲兵隊,東江憲兵隊為國軍地區憲兵隊之始。7月憲兵營整編為三個憲兵連,改組成立憲兵團隨國民革命軍北伐
  • 1928年,憲兵團改編為憲兵第一團,並增設憲兵第二團,駐守南京市
  • 1929年北伐統一,任命吳思豫為憲兵司令統率憲兵第一團、第二團,並令率兩團憲兵由南京北上接收青島濟南,任務完成後撤消憲兵司令部。5月憲兵第一團、第二團圍剿膠東土共顏震部,俘團長以下幹部數十人。12月憲兵第二團進討石友三
  • 1930年,武漢行轅憲兵團改為憲兵第三團,後改編為特務營;另組憲兵第四團,後改編為警衛旅。2月憲兵第二團剿平太湖股匪,處決匪酋大保阿書;參加皖南剿匪,斃重要匪幹六十餘人。
  • 1931年,創辦憲兵教練所,於蘇州成立憲兵第三團,首任團長蔣孝先
  • 1932年1月16日,憲兵司令部正式成立於南京市,首任憲兵司令谷正倫中將。4月創辦憲兵軍官講習會,聘薩孟武日本憲兵少佐加藤、大尉長友等人為教官,教育幹部。7月成立憲兵教導總隊。8月20日國民政府頒布《憲兵勤務令》,律定憲兵主掌軍事警察,兼任行政警察與司法警官;同日軍政部公佈《憲兵服務章程》,確立憲兵制度,明定憲兵職掌。9月成立憲兵特警第一隊。
  • 1933年2月,憲兵第二團擔任國際聯盟調查團團長李頓來華調查九一八事變之警衛工作。3月憲兵第三團移駐北平,蔣孝先將軍兼任北平憲兵副司令,指揮憲兵第三團與憲兵第四團,偵破中國共產黨「河北省委」、「北平市委」等案。5月撤銷教導總隊,改編為憲兵第六團;裁撤憲兵教練所、憲兵軍官講習會,於南京江寧成立憲兵訓練所,谷正倫將軍兼任所長;成立第一屆憲兵教導團,團長張鎮
  • 1934年6月日本為尋侵華藉口,密令駐南京大使館副領事藏本英明隱匿行蹤,偽稱失蹤已遭中國人殺害,派軍艦開抵下關要脅;後為憲兵查獲躲藏於明孝陵衛,遂平息日本陰謀。
  • 1936年2月,憲兵第四團參加福清剿匪,斃重要匪幹十餘人。3月擴編憲兵訓練所為憲兵學校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兼任校長,憲兵司令谷正倫將軍任教育長。10月特警第一隊於南京成功偵取日本大使川越茂機密外交文件,並偵破漢奸行政院簡任秘書黃浚與其子黃晟對日本密報國軍「江陰封鎖」計畫以致封鎖行動失敗一案,緝獲嫌犯21名。12月憲兵第一團於西安事變護衛蔣介石,侍衛長蔣孝先將軍、憲兵第一團團長楊鎮亞與團副蔣堃以下殉難官兵百餘人,後以紀念該事件,國民政府令頒12月12日「雙十二」為「憲兵節」。
  • 1937年12月南京保衛戰,憲兵教導第二團奮勇抗敵傷亡殆盡,憲兵司令部副司令蕭山令壯烈殉國。特警第二隊於敵後工作,遭漢奸出賣,杜靜波十餘名烈士殉職。
  • 1938年,憲兵第七團參加武漢會戰
  • 1939年,成立第七屆憲兵教導團第一~八團。
  • 1940年11月,憲兵司令谷正倫將軍調任甘肅省政府主席,賀國光將軍繼任第二任憲兵司令。
  • 1941年1月,憲兵第八團、第十五團解決新四軍皖南事變。成立憲兵第十九團、第二十團。
  • 1942年4月,憲兵第二十團參加福州戰役。
  • 1943年3月,憲兵司令賀國光將軍調任重慶衛戍司令,張鎮將軍繼任第三任憲兵司令。
  • 1944年4月,憲兵第十四團參加豫湘桂會戰
  • 1945年4月,憲兵第十六團參加粵北會戰。8月日本降使今井武夫芷江向國軍投降,憲兵第十團、第二十一團擔任戒護。
  • 1946年11月,憲兵第九團、第十六團擔任南京制憲國民大會警衛勤務。
  • 1947年2月,憲兵第四團及憲兵第二十一團第一營抵達臺灣處理二二八事件
  • 1947年7月27日,駐滬憲兵第二十三團第七連、第八連在上海與上海市警察局新成分局爆發激烈流血衝突事件,以致上海市警察局全員罷工,此即上海警憲衝突
  • 1948年,憲兵第十六團在南京擔任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警衛勤務。
  • 1949年,憲兵第一團第七連參加金門古寧頭戰役

臺灣時期

楊榮華殉職紀念碑
彭福共殉職紀念碑
  • 1950年3月1日,改組原駐臺灣之憲兵司令部東南指揮所,於臺北市涼州街恢復成立憲兵司令部。同年將由中國大陸撤回臺灣之憲兵第一、三、十八團官兵與原駐臺之憲兵第四、八團統合整編,改組為憲兵第一、四、七、八、九團及幹部訓練班、特務營、通信隊、軍樂隊、特高組等,原國防部及各軍種總司令部警衛營納編為憲兵獨立營。原駐大陸之憲兵司令部西南指揮所則因國共戰爭失利潰散,憲兵司令部副司令兼指揮官李楚藩殉國。
  • 1952年5月14日,中華民國駐日本東京憲兵隊官兵,由隊長李建武上尉率領下搭乘輪船招商局海隴輪撤回臺灣。
  • 1954年1月,派遣海外憲兵執勤,由陸軍第五十、八十軍各派憲兵一排與憲兵第八團第六連組成一連兵力前往朝鮮半島接運韓戰爆發後受困的一萬四千名「反共義士」,於1月23日成功返回臺灣,中央政府遂定該日為一二三自由日。
  • 1956年,裁撤憲兵第一、七團,憲兵第八、九團改編為憲兵第201、202團,各憲兵營整編番號為憲兵第211、212、213、214、215、216、221、222營。9月憲兵新兵訓練大隊改編成立憲兵訓練指揮部,1961年5月16日擴編為憲兵訓練中心。
  • 1963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復漢演習」建國五十二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64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興漢演習」建國五十三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70年1月,裁撤憲兵第201、202、203團等三個團部,改組整編為憲兵第201、202、203、204四個指揮部。5月,憲兵學校遷至臺北縣五股鄉(今新北市五股區)。
  • 1975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大漢演習」建國六十四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77年,實施「靖安一號專案」,納編原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北、中、南三個警備營為憲兵第239、240、241營。同年12月成立「憲兵特勤隊(MPSSC)」。
  • 1978年10月10日,憲兵第???營參加「漢威演習」建國六十七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79年、1980年實施「靖安二號專案」、「靖安三號專案」,納編陸軍特種作戰第三一、四二、六三、二四總隊共計十六個大隊及駐澎湖五德陸軍第五十三空降獨立旅,改組整編為憲兵第205、206指揮部及憲兵第311、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30、331、332營。
  • 1981年10月10日,憲兵第330營參加「漢武演習」建國七十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82年10月10日,憲兵第219營參加建國七十一年雙十節國慶大典。
  • 1984年裁撤憲兵第206指揮部。
  • 1986年、1987年實施「靖安四號專案」,調整擴編憲兵營兵力及調查組與任務型態,以各調查組兼任憲兵隊任務,使警衛區與作戰區互相結合,發揮統合力量及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功能。
  • 1986年11月1日,成立裝甲憲兵第一營。
  • 1988年10月10日,憲兵第332營參加「光武演習」建國七十七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90年,為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漁港、商港安全檢查任務需要,實施「靖安五號專案」,增編成立憲兵第333營。
  • 1991年10月10日,憲兵第332營參加「華統演習」建國八十年雙十節國慶閱兵大典。
  • 1992年8月1日,因應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解散,台北市的防衛任務由憲兵司令部接管。
  • 1993年起,配合國軍兵力精簡,移編九個憲兵營至海岸巡防司令部(憲兵第212、214、215、216、219、221、230、319、328營)。
  • 1995年6月13日發生憲兵光復橋事件,8月裁撤憲兵第201指揮部(憲兵第227營同時解編)。
  • 1999年再移編憲兵第224、241營至海岸巡防司令部。
  • 2004年11月2日憲兵學校合併林口憲兵訓練中心改制為「憲兵學校林口校區」。
  • 2005年為因應臺北首都衛戍區防衛任務需求,改編兩個憲兵營為憲兵砲兵營及裝甲憲兵營第二營。
  • 2006年1月1日實施「和平專案」,納編原空軍防砲警衛司令部十個警衛營為憲兵第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營[8]
  • 2011年實施「鐵衛專案」,改編憲兵第350、351、352、353、354、355、356、357、358、359營為空軍警衛憲兵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中隊與海軍警衛憲兵第一、二營。
  • 2013年,國防部組織調整後,降編更名為「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司令和副司令也更名為指揮官和副指揮官,指揮官維持中將,副指揮官降為少將。
  • 2016年9月,憲兵訓練中心龜山校區陸續回防五股校本部。

憲兵歷任首長

司令

任次任期圖像姓名備註
第一任1932年1月16日-1940年11月30日谷正倫中將非憲科出身,到日本士官學校學習炮兵。有「現代中國憲兵之父」之譽,並揭示「不說謊,不作假,守本分,盡職責」為中華民國憲兵官兵座右銘
第二任1941年1月1日-1943年3月15日賀國光中將非憲科出身,
第三任1943年3月15日-1950年2月1日張 鎮中將兼任南京首都衛戍司令及憲兵學校校長。
第四任1950年2月20日-1954年9月1日黃珍吾中將非憲科出身,
第五任1954年9月1日-1955年9月1日羅友倫中將非憲兵科出身, 陸軍步兵學校第一期畢業,後轉任國防部參謀次長及海軍陸戰隊司令。
第六任1955年9月1日-1957年5月26日劉 煒中將情況較為特殊為半步兵科與半憲兵科,黃埔軍校第四期步科畢、1931年入軍政部憲兵軍官講習班受訓。
第七任1957年5月27日-1963年7月26日尹 俊中將非憲兵科出身,1963年冬晉任陸軍二級上將,調任金門防衛司令部司令、陸軍副總司令,1970年夏出任台灣警備總司令、兼軍管區司令。1975年4月,調任總統府戰略顧問[9]
第八任1963年7月26日-1965年3月25日李運成上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軍官學校第六期步兵科,發布擔任憲兵司令後就晉升上將(和尹俊同一天晉升)。
第九任1965年3月25日-1968年2月6日吳輝生中將憲兵科出身,陸軍官校第六期畢業,自排長到司令,長達三十七年。兒子吳東明是前總統府侍衛長
第十任1968年2月6日-1972年6月30日王永樹中將非憲兵科出身,後來擔任警備總司令部副總司令國家安全局局長。
第十一任1972年7月1日-1974年1月26日羅揚鞭中將非憲科出身,在任期內因心臟病發作過世。
第十二任1974年1月27日-1975年1月24日汪敬煦中將非憲兵科出身,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十四期工科,工兵學校(普)第九期。後任國防部情報局局長、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司令、國家安全局局長、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總統府參軍長等職[10]
第十三任1975年1月25日-1978年8月31日孟述美中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步兵科,後接任退輔會副主任委員。
第十四任1978年9月-1984年6月30日劉罄敵中將憲兵科出身,後接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第十五任1984年7月1日-1985年4月30日柏隆鑎中將非憲兵科出身,後接任陸軍增設副總司令。
第十六任1985年5月1日-1989年12月4日周仲南中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炮兵科畢業。後升任警備總司令。
第十七任1989年12月5日─1992年7月31日王若愚中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炮兵科畢業。後升任第一任海巡司令兼軍管區司令。
第十八任1992年8月1日─1996年6月30日曹文生中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炮兵科畢業。後升任陸軍副總司令,總政治作戰部上將主任。
第十九任1996年7月1日─1998年3月31日王詣典中將非憲兵科出身,曾擔任總統府侍衛長,後調任陸軍六軍團司令。
第二十任1998年4月1日─2001年8月31日楊雨村中將憲兵科出身,曾擔任憲兵學校少將校長,
代理職2001年9月1日-2002年2月16日邱忠男中將代理司令[11],曾擔任憲兵學校少將校長、接任過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中將副指揮官。
第廿一任2002年2月17日─2004年5月31日余連發中將非憲兵科出身,本是義務役士兵,經部隊長官保薦陸軍士官學校(今陸軍專科學校),後再保薦陸軍官校六十二年班砲兵科,首位士兵、士官出身的臺籍二級上將,原為總統府侍衛長,後調任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局長,後又調後備司令部升任二級上將,任期屆滿後調任總統府戰略顧問,也是末代後備二級上將司令。也是首位臺灣本省籍出身。
第廿二任2004年6月1─2006年3月31日沈世籍中將憲兵科出身,曾擔任憲兵學校少將校長、軍事情報局局長(2006年1月,空軍警衛營移編交憲兵司令部),後接任陸軍司令部副司令。
第廿三任2006年4月1日-2007年5月31日盧台生中將憲兵科出身,曾擔任憲兵學校少將校長、接任聯勤司令部中將副司令。
第廿四任2007年6月1日-2009年5月31日何雍堅中將憲兵科出身,後轉任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也是第二位臺灣本省籍出身。(因擔任憲兵司令部司令時,任內涉貪污新臺幣301萬元,於2011年1月18日判刑16年)
第廿五任2009年6月1日-2011年5月16日李翔宙中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砲兵科,由陸軍中將轉任(原國防大學副校長),調任陸軍上將副參謀總長,於2011年7月調任陸軍司令,再調任國家安全局局長,總統府國策顧問,退輔會主任委員。
代理職2011年5月17日-2011年6月30日高耀斌中將代理司令
第廿六任2011年7月1日-2012年3月31日張慶翔中將非憲兵科出身,陸軍步兵科,前擔任金防部指揮官陸軍中將。跳傘紀錄高達70次以上,超越傘兵徽上有三顆梅花50次以上的紀錄。
第廿七任2012年4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吳應平中將憲兵科出身,陸軍官校正期班47期(六十七年班)。先後進修完成陸軍指參學院、戰爭學院深造教育,並歷任憲兵204、202指揮部指揮官、憲兵司令部少將參謀長及憲兵學校少將校長、並晉升憲兵司令部中將副司令及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中將副指揮官等重要職務[12][13]

指揮官

憲兵總主官軍階(二星中將)不變,但軍職位名稱改變為指揮官,爾後升任指揮官可能由憲兵科系出身之高階將官接任,或是由國防部直接指派陸軍兵種優秀高階將領輪流接任。

任次任期圖像姓名備註
第一任2013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吳應平中將原憲兵司令,隨組織法降編調整,改稱為指揮官或副指揮官一職。
第二任2015年10月1日-2018年8月31日許昌中將憲兵科出身,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組碩士80年班畢業,原任特勤中心,因原指揮官吳應平中將屆齡退休,以及因應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而拔升。
第三任2018年9月1日 ─2019年6月1日莫又銘中將憲兵司令部改制為指揮部首任非憲兵科出身總指揮官,砲兵科出身,曾任陸軍十軍團指揮官。也是目前公認對中華民國憲兵貢獻最多的憲兵指揮官。
第四任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28日鍾樹明中將非憲兵科出身,砲兵科,現任總統府侍衛長。
代理2019年7月29日-2019年7月31日馮毅少將副指揮官代理
第五任2019年8月1日-黃金財中將[14]非憲兵科出身,陸軍第六軍團指揮官調任。

高階將官

副司令(中將缺)
  • 史葳林中將:1978年-1980年10月
  • 張鎮
  • 陳毓亮
  • 施光宗
  • 王文甫:1982年8月16日-1987年12月31日
  • 雷賓雲:
  • 湯先智:1988年1月-1991年2月
  • 沈富生:1991年2月-1996年6月30日
  • 楊雨村:1996年7月1日-1998年3月31日
  • 邱忠男:1998年4月1日-2001年8月31日
  • 江昭麟
  • 陳六郎
  • 陳筑藩:另見潛伏於中華民國國軍中的中共間諜列表#2004年
  • 沈世籍:2004年3月31日-2004年5月31日
  • 何澎生:2004年6月1日-2007年9月20日
  • 吳應平:2007年9月21日-2009年10月31日
  • 高耀斌:2009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副指揮官(少將缺)
憲兵副主官軍階(降編為一星少將),軍職位名稱改變為副指揮官。
  • 許昌:2013年1月1日-2014年10月30日
  • 高甯松:2014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
  • 周廣齊:2016年1月6日-2018年2月28日
  • 馮毅:2018年4月2日-
參謀長(少將缺)
  • 王文甫:1980年8年16日-1982年8月15日
  • 施光宗:
  • 張子平:
  • 龔維朗:
  • 趙守文:
  • 梁培荷:
  • 褚道培:
  • 楊雨村:
  • 邱忠男:
  • 沈世籍:2001年4月26日-2004年3月31日
  • 何澎生:2004年4月1日-2004年5月31日
  • 蔡森豪:2004年6月1日-2006年10月2日
  • 吳應平:2006年12月29日-2007年5月31日
  • 高耀斌:2007年8月9日-2009年10月31日
  • 許昌:2009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 高甯松:2013年1月1日-2014年10月30日
  • 周廣齊:2015年1月1日-2016年1月5日
  • 馮毅:2016年1月1日-2018年4月2日
  • 夏德宇:2018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
  • 鄭禎祥:2019年6月1日-2019年8月31日
  • 陳致航:2019年9月1日—今
二0一指揮部指揮官(少將缺)
85年8月裁撤憲兵第201指揮部
  • 第一任:何承先
  • 第二任:戴啟宏
  • 第三任:史葳林少將1971年11月-1974年4月
  • 第四任:施光宗
  • 第五任:張子平
  • 第六任:王文甫 1977年2月6日-
  • 第七任:鄭振墉
  • 第八任:馮元修
  • 第九任:李佐援
  • 第十任:江昭麟
  • 第十一任:楊耀光
  • 第十二任:師維德
  • 第十三任:盧台生
二0二指揮部指揮官(少將缺)
  • 史葳林少將:
  • 湯先智:
  • 劉大鵬:
  • 張齊漢:-
  • 劉亦春:-
  • 石民:-
  • 蕭重光:-
  • 沈世籍:-
  • 何澎生:2000年9月7日-2001年4月23日
  • 何雍堅:2002年3月1日-2004年4月15日
  • 蔡森豪:2004年4月16日-2004年5月31日
  • 吳應平:2004年7月1日-2006年11月28日
  • 王倫輝:2007年1月3日-2009年7月21日
  • 陳雙環:2009年11月8日-2009年12月29日
  • 高甯松:2010年1月3日-2012年12月31日
  • 周廣齊:2013年1月18日-2014年12月31日
  • 馮毅:2015年1月1日-2016年1月5日
  • 夏德宇:2016年1月6日-2018年5月1日
  • 鄭禎祥:2018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
  • 于大任:2019年6月1日-
二0三指揮部指揮官(上校缺-少將缺-上校缺)
  • 褚道培:
  • 張子平:
  • 馮元修:
  • 沈富生:
  • 盧台生:
  • 孫若凌:2000年1月31日-2000年9月17日
  • 夏發印:2001年10月24日-2004年9月2日,前擔任二0五指揮部副指揮官。
  • 洪源在:2005年1月1日-2006年9月26日,前擔任憲兵司令部人事軍務處處長。
  • 李治安:2007年8月10日-2013年10月31日
  • 吳雲國:2013年10月31日-2015年
  • 鄭禎祥:2016年-2017年11月30日
  • 文念宗:2017年12月1日-
  • 張純志:2019年10月
二0四指揮部指揮官(上校缺-少將缺-上校缺)
  • 王文甫:1973年1月11日-1977年2月5日
  • 薄玉山:
  • 蕭瑞炎:1988年-
  • 劉大鵬:
  • 趙秀慈:1995年7月31日-
  • 何雍堅:2000年7月1日-2002年2月28日
  • 吳應平:2002年3月1日-2004年6月30日
  • 王倫輝:2004年7月1日-2006年7月1日
  • 許昌:2006年12月28日-2009年11月30日
  • 董天龍:2009年12月1日-2012年7月31日
  • 馮毅:2012年8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 夏德宇: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金志明:2016年1月1日-2017年7月31日
  • 于大任:2017年8月1日-2019年5月31日
  • 成家麒:2019年6月1日-
二0五指揮部指揮官(少將缺-上校缺)
  • 楊雨村:
  • 邱忠男:1990年-
  • 于趾海:
  • 蕭重光:
  • 沈世籍:-1999年
  • 丁念慈:
  • 余鯤生:
  • 陳良瀚:1999年9月21日-2000年11月2日
  • 蔡森豪:2002年12月4日-2003年3月22日
  • 高耀斌:2005年1月1日-2007年5月4日
  • 洪源在:2007年6月1日-2007年9月20日
  • 高甯松:2008年1月19日-2010年1月31日
  • 巫安德:2010年6月10日-2015年10月30日(轉任逢甲大學軍訓室主任)
  • 顏忠恕: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19日(上校 副指揮官代理)
  • 陳致航:2015年11月20日-2018年5月30日
  • 李春友:2018年5月31日-2019年10月
  • 文念宗:2019年10月

憲兵歷任士官督導長

任次任期圖像姓名備註
第1任***年**月**日-***年**月**日***

憲兵甄選標準

由於憲兵身兼軍事及軍、司法警察身份,且為鞏固政府中樞、衛戍京畿之主力部隊,因此憲兵組成來源與其他軍種以役男抽籤產生的方式大不相同,而是採取甄選的方式產生。在所有抽籤抽到陸軍軍種役男還沒抽籤之前,就以嚴格標準將符合憲兵甄選標準資格的新兵挑選出來,於陸軍新訓第二周開始抽籤,中籤者於新訓中心結訓後,進入憲兵訓練中心進行為期四~五週憲兵專長教育(其他未中籤者則回歸陸軍),結訓後方可進入憲兵部隊。

由於憲兵部隊甄選嚴格,因此一般社會大眾便將所有憲兵以三軍楷模視之,而中華民國役男也多以能入選憲兵為榮。事實上,也正因為每個憲兵皆具有嚴格篩選標準,憲兵成員也以三軍楷模自詡。

憲兵甄選標準

  • 無前科案例紀錄者。
  • 家世清白:家族成員,直系親屬三代皆無前科記錄者。
  • 身高:男170至190公分,女160至175公分註2
  • 身體質量指數(BMI):男18至32,女17至24;計算公式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
  • 視力:兩眼祼視各在0.2以上,或經矯正視力達1.0以上,兩眼眼鏡度數含1/2散光在六屈光度(配鏡度數600)及無辨色力異常(色盲、色弱)者。
  • 曾經實施近視角膜手術(RK、ALK、PRK、LASIK)者,需實施1年以上,經體格檢查無後遺症者。
  • 高學歷知識份子:無明訂標準,需為學歷較高者註2
  • 面貌清秀,且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穿耳洞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何部分無刺青(紋身)者。

憲兵標誌與佩章

憲兵旗

  • 1934年,國民政府核准軍政部呈報修訂陸軍軍旗條例,各兵科以陸軍旗為基底,將旗地改以兵科色做為單位旗(當時憲兵科以淺紅色為兵科色),並於近旗桿側白幅書寫番號[15],憲兵司令部除於白幅書寫「憲兵司令部」字樣,另於旗上加懸黃色等腰三角形小旗、中嵌紅色「憲」字。此時軍旗縱橫比為3:4。
  • 1935年,國民政府核准軍政部呈報修訂陸軍軍旗條例,旗式內容不變,僅將尺寸及縱橫比修改為7:8。[15]
  • 1953年,陸軍軍旗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實施,取消原兵科色旗地之設計,統一使用紅色,憲兵單位因此使用與其他陸軍單位相同的軍旗。
  • 1961年,憲兵司令部設計「藍色旗地、中置獬豸」的軍種旗及單位旗呈報國防部核定,但未獲國防部同意,國防部另設計「藍色旗地、中嵌以嘉禾環繞之憲兵科徽」之憲兵單位旗,然而此時所用的憲兵科徽是大陸撤退前的舊式圖樣。
  • 1964年,國防部印頒「陸海空軍軍旗圖說」,將憲兵科徽修正為現行圖樣。
  • 1986年,總統公布「陸海空軍軍旗條例」,至此憲兵終於有專用的軍種旗,單位旗也同時更改為軍種旗樣式。

憲兵徽

  • 青天白日國徽代表憲兵對國家的赤枕與忠貞
  • 荷花代表憲兵任務的神聖出淤泥而不染
  • 國花梅花代表憲兵不屈不撓堅毅不拔的精神
  • 嘉禾代表國運昌隆祥瑞氣象

領章


由童軍徽及憲兵執行任務用之兵器、刑具及法律所組成,代表憲兵之精神與任務。憲兵軍士官大多都配戴憲兵兵科領章(肩章),但少數因受專長訓練而配備不同兵科如化學、財務、經理、行政、政戰等。

  • 童軍徽隱喻具備智、仁、勇三達德,代表憲兵為民服務竭盡心力。
  • 書籍代表憲兵執法之依據:六法全書。
  • 雙槍:革命之武力,執行保國衛民、護衛領袖之神聖使命。
  • 繩穗:又名捕繩(戒具),代表憲兵執法之權利與義務。

臂章

憲兵之象徵物為獬豸,為中華民國唯一擁有象徵物之兵科,憲兵軍服右臂都佩有獬豸臂章。憲兵學校臂章為「誠實」二字及校徽。

憲兵裝備

裝甲車

載具 產地 型號 數量 備註
雲豹裝甲車 中華民國
V-150系列四輪傳動裝甲車 美國
Humvee 悍馬車 美國

全地形偵搜車

載具 產地 型號 數量 備註
MXU-150 ATV全地形偵搜車 中華民國


手槍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T51K1 手槍  中華民國 -
T75手槍  中華民國 -
T75K3手槍  中華民國 -
T97手槍  中華民國 -
HK USP  德國 特勤隊使用
格洛克17  奥地利 特勤隊使用

步槍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T91戰鬥步槍  中華民國 -
T65K2突擊步槍  中華民國 -
M16A2突擊步槍  美國 封存
CAR-15卡賓槍  美國 特勤隊使用
M4A1卡賓槍  美國 特勤隊使用
M1卡賓槍  美國 已除役並封存

散彈槍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雷明登870泵動式散彈槍  美國 -
莫斯伯格500泵動式散彈槍  美國 -
伯奈利M3 Super 90  義大利 特勤隊使用
伯奈利M4 Super 90  義大利 特勤隊使用

衝鋒槍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T77衝鋒槍  中華民國 -
MP5A5衝鋒槍  德國 -
柯爾特RO991  美國 特勤隊使用

狙擊步槍

武器名称 產地 備註
巴雷特M82狙擊步槍  美國 -
T93狙擊步槍  中華民國 -
M24 SWS  美國 特勤隊使用
SIG Sauer SSG 3000  瑞士 特勤隊使用
HK PSG1  德國 特勤隊使用

榴弹發射器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MGL-140 40公厘輪轉式榴彈發射器(南非制)  南非 -
T85榴彈發射器  中華民國 -
Mk 19 Mod 3榴弹机枪(40榴弹枪)  美國 -
T91 40mm自動榴彈機槍(40榴弹枪)  中華民國 -
M203A1榴弹机枪(40榴弹枪)  美國 -

手榴彈

武器名称 產地 備註
Mk 2手榴彈  美國 -

機槍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T75班用機槍  中華民國 -
T74排用機槍  中華民國 -
白朗寧M2重機槍  美國 -
T90重機槍  中華民國 -
57式機槍  中華民國 已除役並封存

步兵炮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T-75 60毫米迫擊炮  中華民國 -
T-75 81毫米迫擊炮  中華民國 -
T-63 120毫米迫擊砲 中華民國 -

反坦克火箭筒單兵反戰車飛彈

武器名稱 產地 備註
國造一式六六公厘戰防火箭(仿製美造M72火箭筒)  中華民國 -
红隼反装甲火箭  中華民國 -
AT4反坦克火箭筒  瑞典 -

憲兵介紹

  • 中華民國憲兵重視體術。
  • 憲兵與陸軍相同與相異處
    • 憲兵將官著軍禮服大衣時,領子左右各一枚凹下去的梅花,與陸軍將官相同。
    • 憲兵將官官階旗與陸軍相同,下面則是官階識別(少將為黃色一星)註7
    • 憲兵士官、軍官(少尉至上校)階之階級肩章皆為金黃色,上面皆印製憲兵科徽一枚,唯獨底色為橄欖色,(將官為橄欖綠底,黃線一星)。
    • 憲兵士兵等級臂章與陸軍相同,均有縫製梅花與等級,不同在陸軍軍常服底色為淺綠色、憲兵軍常服底色為黑色
    • 憲兵著迷彩服時,士兵等級臂章與陸軍相同均為深綠為底色,梅花黑色、階級黑色,迷彩服的小帽與陸軍一樣均有國徽一枚。
    • 憲兵除了白色的防彈瓷盔、小帽的帽徽均以花瓣和國徽結合外,大盤帽帽徽均與陸軍相同。
    • 憲兵各類衣服都以卡其色為主,跟陸軍綠色有所不同。
      • 備註:憲兵雖然是陸軍兵科,與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屬海軍兵科相似,但不像海軍陸戰隊受海軍司令部管轄,而是由國防部參謀本部憲兵指揮部管轄,在所有軍服(不含迷彩服)、帽徽等均有自己的圖騰與特色。憲兵方面是融合陸軍、軍事/司法警察的因素而產生部分相通與部分不同的特色。
  • 憲兵與軍官、士官來源

憲兵屬陸軍之獨立兵科,除義務役預備軍官、義務役預備士官外,職業軍人的軍官方面就讀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士官方面則就讀陸軍專科學校(前身陸軍高中),指揮官一職不一定是憲兵科,還有從陸軍步兵、陸軍砲兵、陸軍裝甲兵等官科調任。

  • 憲兵任務
  • 基本上中華民國憲兵分為特戰憲兵(即憲兵特勤隊)、特勤憲兵(主職責是保護國家正副元首及中央政府官員)、軍中憲兵(配駐於軍隊中負責維持軍紀及守衛重要機關要塞)、地區憲兵(駐防一般城鎮協助維持當地治安,即地區憲兵隊)等,特戰憲兵則與特種部隊一樣,擅長潛入、狙擊、破壞與救援等任務。

憲兵精神

  • 守衛憲法,建構信念。
  • 發揚忠貞軍風,砥礪梅荷志節。
  • 憲兵服行勤務時,應恪遵和平、勇敢、廉潔、慧敏之信條。
  • 精神標竿以 「一日憲兵,終身憲兵」發揮光榮傳統的精神標竿,深深烙印在憲兵心田,同甘苦、共患難的革命情感,當卸下軍裝回歸社會的憲兵,仍以身為憲兵的一員為榮耀。

憲兵隊受理查緝軍法、司法案件

憲兵在慈湖陵寢正門值勤
  • 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2—4條、《刑事訴訟法》第229—231條、《軍事審判法》第58—60條,憲兵有司法、軍法警察權。
  • 軍法
    • 軍車與民車車禍事故
    • 軍人在營賭博、飲酒者
    • 軍人在營竊取軍隊軍品者
    • 軍人在營(外)推動黨務,選舉期間助選者
    • 軍人在營(外)吸取毒品者
    • 軍人在外參加政治活動、政論討論節目者
    • 軍人在外販賣軍隊軍品者
    • 軍人在外兼職、兼差者
    • 軍人在外不當行為者
    • 軍人有損國軍軍隊形象者
    • 軍人洩密有害國家安全者
    • 軍人觸犯軍法、司法案件行為者
  • 司法註3[20]
    • 軍車與民車車禍事故
    • 大量走私貨物、食品、車輛
    • 販賣軍火、槍砲彈藥、毒品、人口、軍隊制式物品
    • 大宗賭博、賭場
    • 受檢察官之命令調動憲兵隊員前往逮捕註4
    • 實施戒嚴令,憲兵執行戒嚴事項:處理聚眾事件(抗議、暴動)、災害防處(民人犯法)、查洩密防匪諜、其他特定治安工作

憲兵指揮部受理軍人案件

  • 官兵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 官兵個人受到不當處分或冤屈不平事件
  • 官兵家屬應享受優待不受到侵害
  • 官兵受性騷擾事件申訴
  • 保防安全類反應
  • 官兵與家屬接獲不明詐騙電話回應(反詐騙案件)
  • 其他相關軍人事務諮詢服務

憲兵組織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

  • 指揮官(中將)
  • 副指揮官(少將)
  • 參謀長(少將)
  • 副參謀長(一位至二位,上校)

內部單位

  • 政治作戰部(主任,少將;副主任,上校)
  • 督察室(督察長,少將副指揮官兼任;副督察長,上校)
  • 人事軍務處(處長,上校)
  • 軍事情報處(處長,上校)
  • 警務處(處長,上校)
  • 後通處(處長,上校)
  • 計畫處(處長,上校)
  • 主計處(處長,上校)
  • 勤務連(連長,少校)

直屬單位

各地區憲兵指揮部

  • 憲兵第202指揮部(指揮官,少將)
    • 勤務支援連
    • 憲兵第211、229、332營
    • 憲兵砲兵第228營
    • 憲兵裝甲步兵第239營
    • 快速反應連(由指揮部勤務支援連警衛排擴大編制,前身為憲兵司令部機車連)
    • 臺北憲兵隊
    • 士林憲兵隊
  • 憲兵第203指揮部(指揮官,上校)
    • 勤務支援連
    • 苗栗憲兵隊
    • 臺中憲兵隊
    • 彰化憲兵隊
    • 南投憲兵隊
    • 雲林憲兵隊
    • 嘉義憲兵隊
    • 金門憲兵隊
  • 憲兵第204指揮部(指揮官,上校)
    • 勤務支援連
    • 臺南憲兵隊
    • 高雄憲兵隊
    • 屏東憲兵隊
    • 花蓮憲兵隊
    • 臺東憲兵隊
    • 澎湖憲兵隊
    • 憲兵第651排
  • 憲兵第205指揮部(指揮官,上校)
    • 勤務支援連
    • 新北憲兵隊
    • 基隆憲兵隊
    • 桃園憲兵隊
    • 新竹憲兵隊
    • 宜蘭憲兵隊
    • 馬祖憲兵隊
    • 憲兵第601連

後備憲兵

以支持中華民國政府政策、提倡善良社會風氣、辦理社會公益活動、聯繫後備憲兵及眷屬之情誼,並協力維護社會治安為宗旨[23][24]

服務項目:
為凝聚後憲情感,擴大爭取向心,認同後憲組織,熱衷參與活動,各縣市後備憲兵荷松協會服務工作項目如后[25]
一、法律諮詢指導服務。
二、協助解決疑難問題。
三、災害病困慰助。
四、推介工作資訊。
五、後備軍人晉任建議。
六、婚喪喜慶祝賀慰勉。

參見

註釋

  1. 憲兵夜鷹特勤隊(MPSSC)是中華民國目前唯一具有反劫機能力之陸海空三棲特種部隊。
  1.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早期因擔憂其他軍種會叛變之故,因此在臺北市僅有憲兵駐紮,此一傳統並延續至今;而憲兵為衛戍首都,有效遂行獨立作戰,如今業已發展成為具有大口徑火砲及裝甲車等重型武裝之國軍主力部隊,亦是唯一負責防衛臺北首都衛戍區之精銳王師。
  2. 因應義務役役期減少,導致甲種體格兵源不足,修正部份憲兵甄選標準,從2007年元旦起學歷:高中職以上皆可(但實務中絕大部份憲兵皆為大學以上學歷),身高:男170公分以上,經體能測試後直接進入抽籤程序(例外情況:於兵源缺乏之畢業淡季,有時不用經體能測驗直接進入抽籤程序),其餘不做更改以維護憲兵為軍司法警察之特性,其標準亦較一般警察為高。
  3. 因實施軍隊國家化,故現由憲兵偵辦之司法(民人)案件已逐漸減少,除非事涉大宗不法或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否則大都交由內政部警政署處理,目前多數檢察官於偵辦重大刑事犯罪或與警察有關案件時,仍喜歡透過憲兵隊來進行偵辦。
  4. 近年來由於警察涉賄事件頻生,加以洩露案件偵辦進度予犯罪當事人之情狀叢起迭生,因此受檢察官命令調動憲兵隊偵辦司法案件之情形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5. 憲兵隊、指揮部單位資料由憲兵指揮部網站之單位櫥窗就有,屬於服務軍人、人民性質單位,已無所謂洩密之情節。
  6. 2006年1月,空軍警衛營全數移編憲兵司令部。
  7. 依據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本條例第六條所定之官階旗,為陸海空軍上校以上軍官官階識別之旗,第五、憲兵官階旗:旗式及其製作方法同陸軍官階旗。
  8.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溫貴香臺北2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國防部組織法部分條文,後備司令部及憲兵司令部銜稱改為「指揮部」,仍隸屬國防部。(2012.11.23 20:18:08)
  9. 2010.08.01《聯合晚報》报道: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指揮官張慶翔中將,從中尉任官以來,大都在陸軍空降部隊服役,胸前傘兵徽上有三顆梅花,顯示他跳傘超過50次,這是傘兵跳傘次數最多的符號,但是張慶翔實際跳傘超過70多次,但國軍已經沒有其他的符號可以顯示他的紀錄。
  10. 陸軍司令部官方網站之招募專區中,本軍兵科特性裡面也有憲兵。
  11. 2012年12月28日,憲兵司令部網站上其名稱改為憲兵指揮部。

参考文献

  1. . [2014-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2. . [2015-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5).
  3. . [201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4. . [2012-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20).
  5. 註11
  6. 憲兵節 忠貞氣節傳薪火 梅荷精神耀日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青年日報,2017年12月12日
  7. . [200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1-01).
  8. . [2012-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4).
  9. . [2011-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10. . [201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4).
  11. . [2013-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7).
  12. 國安團隊改組 高華柱掌國安會機率高
  13. . [2012-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29).
  14. . [2019-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1).
  15. . [2014-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2).
  16. . [201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17. 依據中華民國憲兵勤務令第1條。
  18. 依據中華民國軍事審判法第58至60條。
  19. 依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229至231條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2至4條。
  20. . [2009-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3-11).
  21. . [200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31).
  22. . [2009-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18).
  23. . [201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4. . [201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5. . [2012-04-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6).

外部鏈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