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

捐贈英語:),臺灣俗稱寄付闽南语[1],在實況產業中俗稱斗內[2],是作為公共或慈善用途之贈與或捐獻[3],目的有多種。捐贈是施恩,付出自己所有,例如金錢、物資、服務、身體器官、時間、名譽等,去贊助受惠者,例如藝術家政治人物宗教團體慈善機構弱勢社群等。

捐贈時通常會收到感謝狀或感謝函,有時受贈者為了感謝捐獻者,會將學校、機關、建築物等以捐獻者的名字來命名;有時則給予演唱會、宴會、酒會、舞會等的入場券,或者給予限量版紀念品、免稅額、特許等。有時還可以得到榮譽學位頭銜勳章爵士稱號(如MBE等)。

以宗教角度,捐贈行為是一種做功德的行為,有分「陰德」和「明德」。陰德是施恩不揚名,多以「無名氏」或「有心人」等自稱,匿名捐贈,相對於有目的捐贈,是一種「高尚情操」。明德則是求名聲顯達,報酬則往往是慈善家的頭銜。

公共用捐獻(dedication to public use):所有或部分財產捐獻於公共使用;財產所有人無法對已捐獻於公共使用之財產主張擁有任何權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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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twblg.dict.edu.tw. [2020-09-05].
  2. ETtoday新聞雲. . star.ettoday.net. [2020-08-27] (中文(繁體)‎).
  3.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捐贈 存檔,存档日期2011-11-04.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4.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公共用捐獻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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