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

推恩令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主要内容是将过去诸侯王只能把封地和爵位传给嫡长子的情况,变更为強制诸侯王把土地採用諸子均分制,把封地分成幾個部份傳給各個儿子,分别形成直属于漢廷的更小的王國與侯国,达到分化、削弱诸侯王国势力的效果。

汉初齐地郡国疆域变迁示意:前195年(上),前155年(中)及前110年(下)。经历景帝削藩、武帝推恩令政策后,封国土地、实力大减。

名词释义

漢高祖見到周朝採用封国制王室長久但極為衰弱;秦朝採用郡縣制統一六國,但迅速滅亡,因此採用了郡國並行制,認為是結合了封国與郡縣的兩種優點。西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和封地都是嫡長繼承制,由嫡长子单独继承封国,其他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

汉文帝时,賈誼曾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政治主张,汉景帝晁错執行削藩令,還一度引起七国之乱,雖然順利被周亞夫平定,但根本問題沒解決,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嚴重威脅汉朝的中央集权

因此元朔二年(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七国之乱的教训,不再強硬削藩,规定诸侯王除以世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在原封国内封為列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来管理,地位相当于。这使得诸侯王被「變相削藩」,避免激起诸侯反抗的可能。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导致封国越分越小,诸侯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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