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霨
李霨 | ||
---|---|---|
大清光祿大夫太子太師戶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 | ||
籍貫 | 直隸高陽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景霱,號坦園 | |
諡號 | 文勤 | |
出生 | 明天啟五年(1625年) 直隸高陽縣 | |
逝世 |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直隸高陽縣 | |
親屬 | 李國[1](父) 李其凝(子)、李其恕(子)、李其旋(子) 李敏啟(孫) | |
出身 | ||
| ||
經歷 | ||
| ||
著作 | ||
|
生平
李霨为明朝內閣首輔李國之子,幼成孤儿,立志读书。清顺治二年(1645年)中順天府乡试舉人,顺治三年(1646年)联捷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特改编修。历升春坊中允、侍读、侍讲学士。顺治十五年(1658年)升秘书院大学士,改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官至户部尚书兼保和殿大学士,加太子太师銜。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卒,谥文勤[2]。
註釋
- 𣚴,左木右普。
- 清·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50):“李霨,字坦園,直隸高陽人,明大學士國子。少孤,劬學自厲。順治三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進編修。十年,世祖親試習國書翰林,霨列上等,擢中允。累遷秘書院學士。時初設日講官,霨與學士麻勒吉、胡兆龍,侍讀學士折庫納,洗馬王熙,中允方懸成、曹本榮等並入直。尋充經筵講官。十五年,拜秘書院大學士。內三院改內閣,以霨為東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以票擬疏誤,鐫四秩。未幾,復官,任事如故。偕大學士巴哈納等校定律例。十八年,聖祖即位,復內三院,以霨為弘文院大學士。時四大臣輔政,決機務,或議事齟齬,霨輒默然,既乃出片言定是非,票擬或未當,不輕論執。每於談笑間婉言曲喻,徐使更正。其間調和匡救,保護善類,霨有力焉。康熙八年夏,旱,奉詔清刑獄,釋繫囚,多所平反。明年,復內閣,霨以保和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與修世祖實錄,充總裁官。十一年,書成,賜銀幣、鞍馬,晉太子太傅。未幾,三藩叛,繼以察哈爾部作亂。上命將出征,凡機密詔旨,每口授霨起草,退直嘗至夜分,或留宿閣中。所治職務,出未嘗告人,忠謹慎密,始終匪懈。二十一年,重修太宗實錄成,進太子太師。臺灣初定,提督施琅請設官鎮守,廷議未決。有謂宜遷其人、棄其地者,上問閣臣,霨言︰「臺灣孤懸海外,屏蔽閩疆。棄其地,恐為外國所據;遷其人,慮有姦宄生事。應如琅議。」上韙之。二十三年,卒,諡文勤。”
参考文献
- 王熙,《光祿大夫太子太師戶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諡文勤李公霨墓誌銘》,《碑傳集》,1冊4卷,296-303
-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