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元
林希元(1481年-1565年[1] ),字茂貞,號次崖,福建同安人。明朝官员、学者。与陈琛、張岳三人并称“泉州三狂”[2]。
林希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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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東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同安縣 | |
字號 | 字茂貞,號次崖 | |
出生 | 成化十七年(1481年) | |
逝世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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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考中舉人,隔年聯捷進士,授南京大理寺評事。世宗登基,林希元上《新政八要》疏,倡行新政,得到採納,升南京大理寺正。嘉靖二年(1523年),因忤逆寺卿遭劾,貶泗州判官[3]。嘉靖九年(1530年),升任南京大理寺丞。嘉靖十五年(1536年),因處理遼東兵變之事,與夏言意見相左,被謫欽州知州,在任三年[4]。嘉靖十九年(1540年),安南莫登庸屡犯邊境,林希元主战,授廣東按察司僉事,分巡海北兼管珠池兵備。[5]亂平,林希元因上疏抨擊夏言等,被黜歸里。
著作
林希元一生的著作豐富,有《易經存疑》、《四書存疑》、《古文類抄》、《新政八要》、《王政附言》、《荒政叢言》、《程文繩尺》等,計141卷。
名言
自古聖賢之言學也,咸以躬行實踐為先,識見言論次之。
参考文献
- . 福建省文化厅. [2014-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9).
- 明儒学案/诸儒学案中六. (2007, 5月 15). Wikisource, . Retrieved 04:29, 6月 7, 2008 from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中六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嘉靖二年九月戊辰朔 南京大理寺署寺正評事林希元為泗州判官,以本寺卿陳琳及南京監察御史戚雄等劾其抗違堂官也。命掣新添巡捕官軍二千四員名回營即揀其勇壯以補原額官軍之老弱不堪巡捕者。
- 《廣東通志》卷四十
- 《明史·卷282》:林希元,字懋貞,與琛同年進士。歷官雲南僉事,坐考察不謹罷歸。所著存疑等書,與琛所著易經通典、四書淺說,並為舉業所宗。
- 王一樵,《從「吾閩有學」到「吾學在閩」:十五至十八世紀福建朱子學思想系譜的形成及實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6。
泉州三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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