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岳 (正德进士)
张岳(1492年-1552年),字维乔,号净峰,福建惠安县东岭张坑村人。张岳为程朱理学的忠实信奉者,与陈琛、林希元三人并称“泉州三狂”[1]。1996年,福建省民政厅确定张岳为福建省历史文化名人[2]。
张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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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貫 | 福建惠安县 | |
字號 | 字维乔,号净峰 | |
諡號 | 襄惠 | |
出生 | 弘治五年(1492年) 福建惠安县 | |
逝世 |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 沅州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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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张岳生于明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正德八年(1513年)中式福建乡试解元,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丁丑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3]。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张岳与兵部郎中费巩等谏阻明武宗南巡,被贬为南京国子監学正。嘉靖元年(1522年),明世宗嗣位,张岳官复原职,迁右司副。以母老乞便养,改任南京兵部武选司员外郎,历主客郎中。因议“大禘礼”,被贬为广西提学佥事,寻改江西提学。后又贬为广东盐课提举。嘉靖十七年,张岳调任廉州府知府。嘉靖二十一年,张岳授右佥都御史,抚治湖北郧阳府。期月,改派巡抚江西。嘉靖二十三年,张岳迁右副都御史,兼两广巡抚,总督两广军务。嘉靖二十四年春,张岳升兵部右侍郎。嘉靖二十六年,张岳任刑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七年,张岳任兵部左侍郎,兼右都御史掌理院务。掌院三天,严嵩命其总督湖、贵、川、滇军务。嘉靖二十九年,张岳开府沅州。嘉靖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张岳在沅州去世。张岳逝后一年,朝廷下诏复官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3]。张岳的事迹在《明史》有记载,也是唯一在《明史》载有列传的惠安人[4]。
墓葬
张岳死后葬于今惠安东岭许山头村,墓志铭为徐阶所书。
著作
《圣学正传》33卷、《载道集》40卷、《小山类稿选》16卷、《名儒文类》16卷、《恭敬大训》100 卷、《泉州府志》24卷、《惠安县志》12卷、《古文类选》8卷以及《更定礼记》、《三礼经传》、《交议古文典》、《历代兵鉴》、《宋名臣奏议》、《安南图经大略》、《交事纪闻》、《太元集注》、《草堂学则》、《家世遗事》
参考文献
- 明儒学案/诸儒学案中六. (2007, 5月 15). Wikisource, . Retrieved 04:29, 6月 7, 2008 from 明儒學案/諸儒學案中六
- 吴锦通.文跻欧、曾,百代足式——张岳诗文代表作《小山类稿》点校出版[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1(5):F003-F003.
- 明史 卷200
- [李贤斌、谢明飞、周培珠,《张岳遗作手抄本现身惠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海峡都市报,2009-03-2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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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三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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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岳 · 陳 琛 · 林希元 |
泉州「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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