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平雲
生平
汪平雲讀國立台灣大學期間,曾任「大學新聞社」總編輯,並曾參選台大學生會會長,為野百合學運領袖之一,曾任野百合學運第二屆七人決策小組成員,並參與同時期諸多爭取民主改革之社會運動。
汪學術專長為公法領域,學生時代開始即協助民主進步黨撰寫法律相關論述,並多次主筆撰寫各項立法、修法及釋憲聲請書,包括「檢察官羈押權違憲」案、「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違憲」案、「全民健保地方政府補助保費違憲」案(以行政院立場發表反對意見)、《公民投票法》立法、「319事件真調會違憲」案、《戶籍法》「強制按捺指紋違憲」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違憲」案、「總統豁免權」釋憲聲請書等,被視為民進黨最重要的法律幕僚之一。但因其外省子弟身分,顧及家族親友感受,汪行事極為低調,社會大眾對其極少瞭解。
2002年因其業師許志雄接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隨許進入蒙藏委員會,曾任秘書、參事、委員。
去世
2007年2月12日,汪平雲向其妻王春芳表示心情不佳,獨自出外散心,但徹夜未歸。2007年2月15日,被人發現溺斃於木柵路四段萬壽橋下,未發現遺書。王表示,汪因壓力大,長期失眠。警方判斷疑因憂鬱症厭世。
逸聞
汪1986年考入台大數學系,第二年重考進入歷史系,兩年後降轉至哲學系,最後休學入伍服役,退伍後又重新考入法律系,同其他優秀學長類似,汪畢業前即通過律師、司法官等各種考試,並以第一名考入台大法研所獲得碩士學位。 就讀建國中學高三時,獲邀參加英語研習社年度英語話劇公演,擔綱演出莎士比亞名劇《羅密歐與茱莉葉》,扮演男主角羅密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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