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任遠
王任遠(1910年11月2日-1996年6月24日),河北省清苑縣固上村人,出身軍旅,曾任中華民國司法行政部部長。
王任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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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治人士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大清河北省清苑 | 1910年11月2日(宣統二年十月初一日)
逝世 | 1996年6月24日(87歲) 中華民國 |
籍贯 | 河北省清苑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生平[1][2]
王任遠畢業於朝阳大学法律系,後擔任軍職。中央訓練團黨政班三期、革命實踐研究院九期結業。曾經在山西運城被日軍所俘,但不投降,堅守民族氣節,國民政府於抗戰勝利後特頒勝利勳章。
日本投降後,於1946年成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8年在天津市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1961年留學日本,取得明治大學政治學碩士學位。1970年出任司法行政部部長[3]
曾任華北黨政軍聯合辦事處秘書長、三青團天津支團部幹事長、天津市黨部副主任委員、教育部平津輔導處主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政策委員會副秘書長、秘書長,在1976年6月因內閣改組轉任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年5月起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工作會主任,同時是中國國民黨第十屆、第十一屆中央常務委員、中央評議委員。
1996年病逝,明令褒揚[4]
參考文獻
- 「王任遠先生事略」,《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17輯,第15頁
- 《第一屆立法委員名鑑》,立法院立法委員名鑑編輯委員會編印,民國42年9月,第26頁
- 天津市選出之立法委員王任遠,因出任司法行政部部長,業經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自應依法註銷其名籍,(59)台統(一)義字第6722號(59.08.24),《總統府公報》第2195號
- 李總統登輝先生今天明令褒揚前司法行政部部長王任遠,褒揚令全文如下:前司法行政部部長王任遠,志慮純誠,才識宏通。早歲畢業北平朝陽大學,專攻律理精義。嗣復負笈東瀛,精研法學奧旨。抗日軍興,秉書生報國之忱,遄返國門,效命敵後,出生入死,臨難不屈,志節皭然,為時所重。勝利後,曾任天津市、河北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膺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弼成憲治,厥功至偉。民國三十七年當選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讜論嘉謨,宣勤議席,翊贊功深,聲華日懋。民國五十九年洊任司法行政部部長,碩畫藎籌,展佈新猷,為健全司法體制丕奠宏基,建制修法,靖獻孔昭,群倫共仰。綜其生平,公忠體國,明法弼教,懋績殊勳,允足矜式。茲聞溘逝,軫悼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崇禮耆賢之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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