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元案

王士元案,是清代康熙時的一宗政治案件。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官府偵破一個名喚張念一的僧人,意圖擁立一個名叫「王士元」的人,稱之為前明朱三太子(即朱慈煥),康熙帝將王士元滅族

簡介

甲申之變后,明朝宗室顛沛流離,無所考據,有一個名叫「王士元」的人,自稱「朱三太子」(即朱慈煥),與很多士人有聯絡,後被官府所拘捕。

王士元遭審問時,官府問他:「朝廷待汝不薄,何為謀反呢?」 答:「吾數十年來改易姓名,冀避禍耳,本朝有三大恩於前朝,吾感戴不忘,何嘗謀反?」 官府問:「何為三大恩?」答:「本朝誅殺流賊,與我家報仇,一也。凡我先朝子孫,從不殺害,二也。 朱家祖宗墳墓,今上躬行祭奠,命人灑掃,三也。」「況吾今七十五歲,血氣已衰,鬢髮皆白,乃不作反於三藩之亂時,而反於清寧無事之日乎?且所謂謀反者,必佔據城池,積草屯糧,招軍買馬,打造盔甲,吾曾有一於此乎?」官府認為辯解有理,將他軟禁於一屋,並不用刑,上奏朝廷。

王士元自述身世為:他是定王朱慈煥,甲申之變時,十一歲,崇禎帝把他交給王太監藏匿民間,王太監卻把他交給流寇李闖,李闖命一個毛姓將軍看守他,後來清兵入關,毛將軍帶著他出奔到河南種田,流離顛沛。十三歲時,毛將軍聽說清兵正在緝捕流寇餘黨,於是拋下他,自己逃亡了。他走到朱元璋故居鳳陽,遇到一位姓王的老鄉紳,曾任明朝諫官,細詢根由,執手悲泣,乃留在王家,作為其養子,改姓「王」,取名「王士元」。

王諫官病故後,士元年方十八九,被王家子孫破門,至一佛寺剃髮出家,偷生度日,後結識一個姓胡的餘姚人,亦明官員後裔,後兩人談後,胡頗欽佩他的才學,勸他還俗,並將女兒嫁給了他。自此以教书谋生,居於四明山,但是官府訪查之下,他只好遷居山東化名「張用觀」,齋號「潛齋」,自稱「浙東張老先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士元化名「何誠」,在寧波向秀才張月懷租屋居住,不久,張月懷請士元飲酒暢談,士元酒後吐真言,自稱是崇禎皇子,月懷打算藉此機會起義,擁立「朱三太子」,事情遭到官府偵查,士元大驚,便帶家屬徙居湖州長興縣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一名僧人張念一聽說了這件事,於是向檀越募集香火錢,自稱要「助朱三太子起義」,士元又被官府追緝,後風聲極緊,寧波鎮海都「一步一步挨查」,三子一孫被逮捕,士元和另外一个儿子流亡。士元一妻一妾、三个女儿、一个兒媳,均按照明思宗家法,全部上吊自盡,以免受辱。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官府於張念一口供中,得悉士元行蹤,遂把山東汶上士紳李力遠家教書的士元拘捕,押解京師受審,此時王士元已經七十五歲了。

判決

朝廷大臣還是以「朱某雖無謀反之事,未嘗無謀反之心,应拟大辟,以息乱阶。」為罪名將他處死,並以謀反罪,決議將其一家凌遲,上奏康熙帝,康熙認為凌遲太殘忍,改为斩立决,儿孙全部斩首

李力遠則辯稱:根本不知道自己家的家教老師是明朝皇子,自己曾當過縣令,深受清朝的大恩,就算是自己不顧念恩情,也害怕刑罰,如果遇到叛變頭目一定會報告官府,退萬步言,如果做了,要藏匿犯人,怎麼可能公然讓他留在家中,而不將他藏匿於深山野嶺呢?如此可見,他是無辜的。朝廷認為李力遠可能只是略略知情,而不知道其細節,所以從輕發落,將其一家「流放三千里」,發配到伯都訥(在今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另外與朱三太子案有關的一百多人等,一律流放寧古塔(约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海参崴一带)、齊齊哈爾(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等地。

「王士元朱三太子」的家庭

妻妾

  • 妻胡氏
  • 妾某氏

[1]

  1. 朱和兟,生子朱曾裕
  2. 朱和
  3. 朱和壬
  4. 朱和在
  5. 朱和堃

三女

參考文獻

  1. 據《南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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