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是中華民國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原為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行政組織上因中華民國現無福建高等法院本院之設置,因此直屬司法院,並受該院之監督;而審判事務上則係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Fuchien High Court Kinmen Branch Court
創立時間1922年11月
司法管轄權 中華民國福建省
所在地院本部:福建省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4樓
電話: (082)321-564
連江巡迴法庭:福建省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99-1號
設立法源法院組織法
上訴法院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檢察機關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網址kmh.judicial.gov.tw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院長
現任洪曉能
首長上任時間2018年8月27日

本院位於中華民國行政區劃中的福建省金門縣,通常又被簡稱為金門高分院

沿革

  • 民國11年(1922年)11月,設立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一分廳, 進駐思明縣思明南路思明縣政府側大樓辦公。
  • 民國16年(1927年),更名福建控訴法院廈門分庭
  • 民國17年(1928年),更名福建高等法院第一分院
  • 民國21年(1932年),院址因火被毀,於是租用民房暫行辦公。
  • 民國24年(1935年),裁思明縣,而設廈門市
  • 民國25年(1936年),進駐思明南路60號前思明縣政府紫陽樓(今思明南路453號)辦公。
  • 民國27年(1938年)5月,廈門淪陷前夕,撤駐龍巖辦公。
  • 民國34年(1945年)7月,原廈門院址被盟軍炸毀。8月15日,中國抗日戰爭勝利。10月遷回廈門,18日進駐民國路(今新華路40號)臺灣公會暫行辦公。
  • 民國35年(1946年)4月,設立龍巖分庭。
  • 民國37年(1948年)2月,依司法行政部令,更名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
  • 民國38年(1949年)9月1日,政府棄守龍巖;10月17日,棄守廈門,各機關未能撤出。
  • 民國40年(1951年)11月6日,復置於臺北暫行辦公,辦理金門縣之司法業務。除重大案件隨時前往外,每年2次前往金門開庭,而連江縣則視案件多寡為機動性前往開庭。
  • 民國79年(1990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更名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 民國81年(1992年)11月7日,金馬地區終止戰地政務。
  • 民國82年(1993年)2月15日,進駐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辦公。

轄区

  • 民國15年(1926年)以前,管轄思明、龍溪、晉江地方審判廳及鼓浪嶼會審公堂,轄區包括思明、龍溪、晉江、金門、東山、南安、安溪、惠安、同安、漳浦、南靖、長泰、平和、詔安、海澄、雲霄、永春、德化、大田、龍巖、漳平、寧洋22縣。
  • 民國17年(1928年),管轄思明、龍溪、晉江地方法院及福鼓浪嶼會審公堂,轄區包括惠安、晉江、南安、永春、同安、安溪、金門、思明、龍溪、海澄、漳浦、東山、詔安、雲霄、平和、永定、上杭、龍巖、南靖、武平、長汀、連城、寧洋、漳平、華安、長泰26縣。
  • 民國24年(1935年),因新設高三分院、高四分院及高五分院,所屬有所變更,管轄廈門地方法院(前思明地院),轄區包括廈門市、鼓浪嶼會審公堂及金門、同安、東山、漳浦、雲霄、海澄、詔安7縣。
  • 民國27年(1938年)1月,因受抗日戰爭影響,高三分院、高四分院、高五分院被裁,轄區如舊。同年5月,福建高等法院撤駐永安後,長汀、連城、寧洋3縣劃歸其管轄。
  • 民國29年(1940年)9月,重置高三分院,轄區有所縮減,包括廈門市及同安、金門、龍溪、海澄、漳浦、東山、詔安、雲霄、平和、永定、上杭、龍巖、南靖、武平、漳平、華安、長泰17縣。
  • 民國34年(1945年)10月6日,復管廈門地方法院。
  • 民國35年(1946年),分院轄區包括廈門市及金門、同安、東山、漳浦、雲霄、海澄、詔安、龍溪、南靖、平和、長泰、華安12縣;龍巖分庭轄區包括龍巖、漳平、永定、上杭、武平5縣。
  • 民國36年(1947年)11月,增管龍巖地方法院。
  • 民國37年(1948年)1月,增管上杭地方法院。
  • 民國38年(1949年)冬,設立東山地方法院。至12月止,原廈門高分院所屬轄區範圍,只剩東山地方法院及金門縣。
  • 民國40年(1951年),分院重置後,轄區只包括金門縣。
  • 民國45年(1956年),增管金門地方法院。
  • 民國47年(1958年),轄區包括金門、連江2縣。
  • 民國92年(2003年),重置連江地方法院。至止,金門高分院管轄金門、連江地方法院,轄區包括金門、連江,面積約180平方公里,人口約15.3萬人(2020年9月)。

辦理業務

  1.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刑事訴訟上訴案件。
  2.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定之抗告案件。
  3. 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第一審案件(以本院為第一審)。
  4. 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特色

組織架構

  • 院長

審判部門

  • 民事庭
  • 刑事庭

行政部門

  • 書記處(書記官長)
    • 民事紀錄科
    • 法官助理室
    • 刑事紀錄科
    • 文書科
    • 總務科
    • 研究考核科

各委員會

  • 法官自律委員會
  • 法官會議

[1]

歷任院長

分廳監督推事

任別姓名籍貫任職時間備注
院長
戴成祥未詳
劉采亮浙江定海未詳
熊夢飛安徽績溪未詳
翁捷三未詳
俞乃恒浙江諸暨未詳

分院院長

任別姓名籍貫任職時間備註
分院院長
林葆忻福建閩侯1928年
高震勳福建閩侯未詳
楊廷樞福建晉江未詳
王廷一浙江永嘉1933年5月-1934年11月
許家栻安徽歙縣1934年11月-1936年2月
李襄宇湖北蘄春1936年2月-1949年10月1949年8月兼任高本院院長
林秉仁福建福州1951年11月-約1957年間復置後首任
楊鳴鐸福建古田約1965年間-1971年
楊建華江蘇淮安1972年-1973年
王 治1975年
賴硃隆臺灣屏東1990年11月-1991年10月
王興仁1992年11月-1995年7月
謝志嘉湖南湘鄉1995年8月-1997年9月
沈銀和臺灣雲林1997年9月-2001年4月
郭君勳臺南市2001年4月-2004年3月
劉令祺2004年3月-2005年
代理李春昌2005年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代理紀文勝2005年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蔡清遊臺灣嘉義2005年12月-2007年9月
代理林勤純臺北市2007年10月-2008年7月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代理沈宜生2008年7月-2010年9月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
吳昭瑩2010年9月-2016年9月
代理陳春長2016年9月-2017年7月14日以高分院法官兼庭長代理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9期結業
歷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庭長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軍法官
吳三龍2017年7月14日至2018年8月27日民國67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0期結業
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
洪曉能2018年8月27日至今民國68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4期結業
歷任宜蘭、金門、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臺北地方法院庭長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司法院刑事廳辦事法官
最高法院辦事法官
連江、澎湖、花蓮地方法院院長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庭長

[2]

參考文獻

  1. 組織架構.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2. 歷任首長.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民國74年(1985)。
  • 《廈門市志稿》,蘇逸雲總纂,民國38年(1949)。
  • 《漳州市志》,福建省漳州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1999年。
  • 《東山縣志》,福建省東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1994年。
  • 《龍巖市志》,福建省龍巖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1993年。
  • 《廈門市志》,福建省廈門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2004年。
  • 《福建省志.審判志》,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1999年。
  • 金門高分院網站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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