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中華民國兩個二級檢察機關之一,負責指揮督導福建省的地方檢察署,同時也受最高檢察署指揮督導[2][1],辦理轄區提起上訴刑事案件等。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Kinmen branch, Fuchien High Prosecutors Office(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訊
所屬部門法務部
授權法源法院組織法法務部組織法
主要官員
檢察長林邦樑
襄閱主任檢察官
書記官長
任命者法務部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書記處、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附屬機關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1]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51年
聯絡資訊
地址89350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4樓
電話+886 082 324-581
網站www.kmh.moj.gov.tw

沿革

  • 1951年,成立「福建高等法院廈門分院檢察處」,辦公處所設於臺北市
  • 199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更名為「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
  • 1993年2月15日,起遵照立法院之決議,遷回金門辦公;暫存臺北辦公室以便利兼任本署之檢察官在臺北處理公務,直至2008年8月1日臺北辦公室廢設。
  • 2018年5月25日,因應《法院組織法》之修訂,中華民國全體檢察署正式去掉「法院」二字,更名為「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3]

組織

本署[4]

  • 檢察長
  • 檢察官
  • 書記處
    • 文書科
    • 研考科
    • 總務科
    • 資訊科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政風室

特色

参见

参考文献

  1. 機關管轄介紹.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2. 檢察機關.法務部
  3. 歷史沿革.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4. 組織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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