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矞采
程矞采(1783年-1858年),初名新勝,字靄初,又字晴峯。江西省南昌府新建縣(今屬南昌市)人,清朝官员、詩人、書法家,工行書、小楷。
程矞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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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誥授光祿大夫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湖廣總督 | ||
籍貫 | 江西省南昌府新建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靄初、晴峯 | |
出生 |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江西省新建縣 | |
逝世 | 咸豐七年十二月(1858年初) 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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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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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飛鴻軒吟存》一卷 |
經歷
言官到疆臣
道光二年(1822年):祠祭司郎中,充考試繙譯內簾監試官,八月轉江南道監察御史。奏言:「安徽潁州久為匪黨淵藪,阜陽之艾集亭、馬家店,霍州之三河尖、臨水鎮等處,均有捻匪出沒。與其懲創已發,不如弭患未萌。應飭皖、豫兩省文武,就近查緝以靖地方。」
- 又以州縣徵集漕糧時勒折買補,導致米質攙雜,難以長久儲存,奏請敕下有漕運省分嚴飭州縣,於收漕時親自驗收米色,隨時兌收,假如有開徵數日就封閉倉房勒索折色,自用賤價買補,及旗丁濫收情弊,即指名嚴參。均依照程矞采所請實行。
- 先前在江西,一些富有之家於青黃不接之時,仿行典當之例,讓農民以物為質、出借穀物,每石利息二斗,若三年不贖回則變賣質物抵償,民間認為便利。江西巡撫毓岱怕富民不願意,請訂立章程,改一石加息三斗,質物以一年為限,已經得到允准。矞采上疏表示息穀過多,期限過迫,官為限制,轉涉煩苛,請仍聽民間自便,無庸另立章程。」,得到道光帝批准。
道光三年(1823年):江南道監察御史,二月為巡城御史巡視東城。奏言:「各省設常平倉以備早潦,實為良法。惟州縣平糶,祇在關廂設廠,其赴買者不過附郭居民;而城中矜戶、役戶、牙戶、屯戶,與倉書聲氣相通,多有捏名報買,商販因緣為奸,於貧民仍無裨益。請嗣後州縣平糶,除關廂設廠外,再於道路適中之處分廠發糶,其運費於糶價盈餘銀兩動支,事竣覈實報銷,俾州縣亦無賠累。」發交相關部門議可實行。
- 七月,京畿一帶水災,糧價昂貴,道光帝命令發放京倉米五萬石,交由五城設廠平糶;矞采以貧民眾多,恐怕未能發給周全,奏請援用嘉慶六、七年於五城地方案每年冬月分設飯廠之案例,於八月十五日起先行煮賑,並請於盧溝橋、黃村、東壩、清河四處,照五城例一體煮賑,道光帝從之。
- 八月,奏請放寬對出關的災民查核:「向例商民出關,憑票稽查往來,以杜奸宄。本年直隸災區較廣,貧民多出口謀生,而吏胥概不放行,情殊可憫。請敕下直隸總督行知各關口,除商賈行旅及形跡可疑者仍驗票放行外,其實係覓食災民,祇詢明來歷,指定去向,以備稽察,毋庸給票。」道光帝上諭:「一時權宜,必應若是,所奏甚是。」矞采又請求以工代賑,疏通文安河:「以工代賑,實救荒良法。直隸河流淤塞甚多,勢難一時並舉,其急於疏濬者,莫如文安河道。值此饑民雲集,應即募夫挑穵,似為一舉兩得。」道光帝同意,命矞采與候補卿繼昌前往考量工程緩急,漸次動工[1],隨即議請建造閘門、疏通河道、繪製工程圖入奏。
道光四年(1824年):三月,改廣西道監察御史,稽察太平倉,七月改京畿道監察御史。
道光五年(1825年):京畿道監察御史,五月遷刑科給事中,七月任巡城御史巡視北城,轉任戶科掌印給事中。
道光七年(1827年):以戶科掌印給事中稽察舊太倉。五月覆帶引見,記名以道員知府用。六月擢甘肅蘭州道[2]。當時張格爾叛亂,攻陷喀什噶爾等四城,程矞采受命赴新疆,協助大學士揚威將軍長齡辦理軍需。
道光八年(1828年):甘肅蘭州道。清軍凱旋獻俘,奉檄押解張格爾。
道光九年(1829年):甘肅蘭州道。報銷軍需完畢,賞戴花翎。六月二十一日擢甘肅按察使,十月八日改廣東按察使。
道光十年(1830年):廣東按察使。進京入覲。
道光十一年(1831年):廣東按察使,十二月二十八日[3] 遷浙江布政使。
道光十五年(1835年):正月,丁母憂免職。
道光十七年(1837年):服闋,仍授浙江布政使。
道光十八年(1838年):浙江布政使,二月十三日改江蘇布政使。同月丁父憂免職。
道光二十年(1840年):服闋,十二月十三日[4] 授廣西布政使,隔日[5] 調江蘇布政使,署江蘇巡撫。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二月以江蘇布政使兼護兩江總督,十一月署江蘇巡撫,十二月二十六日[6] 擢江蘇巡撫。奏言:「丹徒、丹陽兩縣運河為浙江漕船要道。請擇最淺之處,估計興挑,以利轉輸。」道光帝從之。曾開倉賑濟江蘇上元、江寧、新陽三縣災民,有清慈之官聲。
變局與條約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江蘇巡撫。六月,英軍攻擊江蘇,吳淞失守[7]。九月,英國軍艦駛入長江,進逼省城江寧,程矞采以防禦有責卻遷延不進,降為三品頂戴、革職留任。隨後因與新任河道總督潘錫恩為姻親,奏請迴避。十二月十六日[8] 詔赴京城,隨即授山東巡撫。十二月二十五日[9] 調廣東巡撫。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秋季,程矞採偕同兩廣總督祁奏言:「虎門礮臺既修,必須重兵防守。請倣屯田法,按田肥瘠,每夫酌授六七畝,隊長略增,約得屯兵二千,各臺外阡陌縱橫,既可阻敵船衝突,而應募守臺者各思衛田廬,必一呼即至,可為前路應援。並多設伏兵,後路亦資策應」[10] 奏疏上達,道光帝從之。又偕同祁奏陳廣東瓊州、廉州接鄰外洋,嗣後遇到匪徒,請照會越南官兵一起防堵。朝廷認為無借外人兵力緝捕匪徒犯人之體制,且易導致軍心懈怠;所奏冒昧,部議降三級留任。
- 此時英國提出通商要求,程矞采偕同欽差大臣耆英與英國全權大臣璞鼎查在虎門談判,簽訂《五口通商章程》[11]。
- 與耆英奏報貿易條約、澳門情形,勘察虎門礮臺形勢,擬定《演礮章程》。奏准變通《水師營章程》,緩造廣東西式戰船,另造同安梭船[12]。十二月十九日[13] 護理兩廣總督。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賞還二品頂戴。七月,程矞采偕同耆英在澳門望廈村與美國談判簽訂《中美望廈條約》[14]。九月,偕同耆英在廣州黃埔與法國代表拉萼尼簽訂《中法黃埔條約》[15]。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借重程矞采處理河工與賑濟災民之經驗,正月八日改漕運總督。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九月二十六日以漕運總督署江蘇巡撫[16],十二月二日[17] 改雲南巡撫[18]。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三月十六日以雲南巡撫兼署雲貴總督[19]。四月十七日,受李棠階錄取武生案牽連,革職留任[20]。保山縣漢族、回族人民搆釁[21],偕同新任總督林則徐調兵進勦,匪徒畏罪投案,將首從三百餘人分別治罪,其餘黨徒隨即平息。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七月二十四日授雲貴總督。江西連兩年水患,程矞采兩次捐銀以備賑濟,都下吏部優敘加五級。。
道光三十年(1850年):雲貴總督,八月兼署雲南巡撫[22]。雲南騰越夷人與永昌土司番人相仇殺,普洱府思茅土司各部野番滋擾,程矞采分兵勦辦平定。九月奏報邊外善後事宜:「一、嚴禁土弁苛派。一、永杜漢奸盤剝。一、嚴防倮匪侵犯。一、添撥汛卡巡邏。」都如所請施行。十一月十八日調湖廣總督。
太平軍興
咸豐元年(1851年):湖廣總督。四月奏言:「湖南吏治廢弛、積習相沿,請將前任布政使萬貢珍、辰沅道呂恩湛均加懲處,以為辦公顢頇者戒。」咸豐帝允准。
- 六月太平天國亂起,逼近湖南邊界,程矞采赴湖南防堵[23]。抵達衡州後查出左家發等謀逆,將首要各犯人依律逮捕治罪,得到吏部優敘。
- 十一月奏請「酌量借項修築公安等縣被水浸缺民堤,及籌給漢川縣隆冬窮民食」[24]。修築荊江大隄。
咸豐二年(1852年):湖廣總督。正月京察,咸豐帝以程矞采除暴安良、克膺疆寄,下吏部議敘,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誥授光祿大夫。
- 四月,太平軍進逼全州,程矞采以全州接近湖南省城長沙,由衡州撤回籌辦防守,太平軍隨後攻陷道州[25],咸豐帝以程矞采為事先預防而下部議處[26]。後永明、江華、嘉禾、桂陽相繼淪陷,太平軍入據郴州。
- 六月,江南道御史黎吉雲彈劾程矞采「舉動乖方,大為民害」[27]。七月,程矞采因督戰不力、一年內湖南大部失陷遭降三級革職留任[28]。太平軍再由醴陵繞道攻長沙,上諭:「逆匪自竄據郴州以後,膽敢繞越衡郡,直撲省垣,若能迎頭截擊,何至令其肆行衝突?即使賊匪冒險深入,亦應迅速發兵救援,將現在攻勦情形詳悉奏聞,何以半月以來並無奏報?殊出情理之外!程矞采著摘去頂戴、拔去花翎。」
- 太平軍攻省城不克,引兵撤退[29],程矞采奏請帶兵移駐岳州防禦,詔令衡州為扼要之地,仍留在衡州嚴防。九月奏報鍾祥等州縣被災請撫賑口糧蠲緩銀米、緩徵被災較重之公安等縣漕糧[30]。
- 隨後九月二日上諭革職,在軍營辦理糧台軍務:「程矞采總制兩湖,特命前往湖南督辦防堵一年之久。如果佈置得宜,何至任賊竄越?該督初聞賊警,遂返長沙,已不免張皇失措,繼復株守衡州,一籌莫展。前已摘去頂翎,不足蔽辜,著即行革職,仍留軍營辦理糧臺事務。」[31]
- 冬季,太平軍攻克湖北省城武昌,其長子候選道員程福培陣亡,由欽差大臣徐廣縉代奏以病開缺回籍調理[32],批准。
遣戍西北
咸豐三年(1853年),翰林院編修何桂珍彈劾程矞采罪難寬宥,咸豐帝上諭:「程矞采前在衡州防堵,一聞警報,退回長沙。當因糧臺乏人經理,將該員革職,責令承辦,以觀後効。乃復藉詞告歸,若竟令其安居田里,不足以服人心,著從重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咸豐七年(1857年)六月獲釋。十二月卒。
著作
《飛鴻軒吟存》一卷
家庭及關聯
注釋
- 內閣大庫檔案202794號
- 內閣大庫檔案186921號
- 1832年1月30日
- 1841年1月5日
- 1842年1月6日
- 1842年2月5日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7-09-011號
- 1843年1月16日
- 1843年1月25日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5-004號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5-005號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2-010號
- 1844年2月7日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9-07-008號
-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10-02-002號
- 內閣大庫檔案119200號、128686號
- 1847年1月18日
- 軍機處檔摺件077472號
- 軍機處檔摺件077495號
- 內閣大庫檔案178830號、軍機處檔摺件078625號
- 軍機處檔摺件077680
- 內閣大庫檔案208691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4354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2804
- 軍機處檔摺件084504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4934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5524
- 軍機處檔摺件086003
- 軍機處檔摺件086473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6935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6835號
- 軍機處檔摺件088547號
參考文獻
- 《清國史》九冊771-774
- 《清史列傳》六冊卷四十二,34-38
- 光緒《江西通志》卷一百四十,列傳七-南昌府七,頁四十
- 《清國史館傳包》3028號、3028-7號
- 《清國史館傳稿》1359號,4991號,5413號
- 閔爾昌 編《清朝碑傳全集》第三冊2255-2256引《江西通志》
- 國立故宮博物院軍機處檔摺件088549號,088566號,086006號,084353號,084144號,084145號,084033號,086937號,086938號,085573號,085574號,083892號,085316號,085318號,083756號,083760號,085030號,083640號,083268號,086289號,084909號,084910號,084707號,076613號,082530號,082537號,078705號,081757號,075141號,073246號,076115號,074562號,074273號,075427號,073876號,078163號,076610號,073099號,082532號,084146號,084352號,084705號,086004號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內閣大庫檔案106008號,126723號,126889號,127661號,128394號,128665號,128689號,128780號,128958號,129238號,130296號,132607號,134484號,134517號,134954號,135976號,136063號,136064號,154528號,159684號,160317號,162700號,168617號,175225號,183248號,186352號,186958號,191155號,191233號,193241號,200905號,201059號,205883號,207800號,208670號
-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 近代外交經濟重要檔案01-01-007-05-003號,01-01-007-05-013號,01-01-007-07-008號,01-01-007-08-002號,01-01-007-08-010號,01-01-008-01-002號,01-01-008-02-004號,01-01-008-05-002號,01-01-008-07-010號,01-01-009-06-008號,01-01-009-07-008號,01-01-009-09-005號,01-01-010-02-002號,01-01-009-07-005號,01-01-009-09-008號,01-01-013-03-017號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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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章鉅 |
江蘇巡撫 1842年2月5日-1843年1月16日在任 |
繼任: 孫善寶 |
前任: 扥渾布 |
山東巡撫 1843年1月21日-1843年1月25日在任 |
繼任: 梁寶常 |
前任: 梁寶常 |
廣東巡撫 1843年1月25日-1845年2月14日在任 到任前由兩廣總督祁兼署 1844年2月7日護理兩廣總督 |
繼任: 黃恩彤 |
前任: 惠吉 |
漕運總督 1845年2月14日-1847年1月18日在任 1846年11月14日署江蘇巡撫 |
繼任: 楊殿邦 |
前任: 徐廣縉 |
雲南巡撫 1847年1月18日-1849年9月10日在任 1847年4月30日兼署雲貴總督 |
繼任: 張日晸 |
前任: 林則徐 |
雲貴總督 1849年9月10日-1850年12月21日在任 |
繼任: 吳文鎔 |
前任: 裕泰 |
湖廣總督 1850年12月21日-1852年10月14日在任 革職遣戍 |
繼任: 徐廣縉 |
前任: 王惟 |
清朝廣西布政使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三 -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四 1841年1月5日 - 1841年1月6日 |
繼任: 邵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