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會議(简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2年拍摄的人民大会堂全景
2020年5月22日[1] – 28日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陈希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 中国共产党
万鄂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陈竺中国农工民主党
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 中国共产党
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 中国共产党
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2980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75名

组织机构

会议主席团和秘书处

现任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为栗战书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陈竺中国农工民主党)。实际上均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以上人士皆自2018年3月起任職至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该次会议秘书长领导下工作[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次会议设副秘书长若干人[2]。副秘书长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2]。现任全国人大秘书长为王晨

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置下列专门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组成人数
民族委员会 白春礼 中国共产党 28[3]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 19[4]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吴玉良 中国共产党 20[3]
财政经济委员会 徐绍史 中国共产党 23[5]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李学勇 中国共产党 32[3]
外事委员会 张业遂 中国共产党 21[3]
华侨委员会 王光亚 中国共产党 19[3]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高虎城 中国共产党 24[3]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陈锡文 中国共产党 22[3]
社会建设委员会 何毅亭 中国共产党 24[3]

席位分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2980名代表,是在2018年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6]

党派 全国人大代表数 常委会委员数 委员长会议成员数
执政党(总计) 2,100 119 8
中国共产党 2,100[7] 119 8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总计) 856 52 6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43[8] 6[9] 1
中国民主同盟 57[10] 9[9] 1
中国民主建国会 57[11] 3[9] 1
中国民主促进会 55[12] 7[9] 1
中国农工民主党 54[6] 7[9] 1
中国致公党 38[13] 3[9] 0
九三学社 63[14] 4[9] 1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13[15] 3[9] 0
无党派人士 476[7] 10 0
空缺(总计) 24 4 0
總數 2,980 175 14

香港和澳门的政党政治团体,由于并未在全国范围内登记,因而在代表信息中以无党派列明。以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团体在全国人大的席位分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12名。

党派 全国人大代表数 常委会委员数 委员长会议成员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团体(总计) 16 1 0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 5 1 0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 3 0 0
香港工會聯合會 2 0 0
新世紀論壇 1 0 0
實政圓桌 1 0 0
自由黨 1 0 0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 1 0 0
九龍社團聯會 1 0 0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 1 0 0
澳門特别行政区政治团体(总计) 6 0 0
澳门雇主利益联会 2 0 0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1 0 0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1 0 0
民眾建澳聯盟 1 0 0
澳门妇女联合会 1 0 0

會議時間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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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原定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但因应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為集中力量應對疫情,以及避免因龐大人群連續聚集在人民大會堂與其他會場對疫情防控帶來的重大壓力[16],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于2020年2月24日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以推迟该次会议的召开时间[17],此前路透社共同社引述5名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大陸已經在研究该次会议延遲召開一事。[18][19][20]最終在2020年2月24日舉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中決定,適當推遲召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21]這是自1995年形成每年3月3日、5日開會的慣例以來首次延期[22],也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因公共衞生事件延期。[16]

根據路透社援引參與籌備工作的消息人士表示,中国大陸暂定计划在4月底或5月初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但是國務院新聞辦及人大常委會新聞部門並未給予回覆[23],《星島日報》獲悉會期也將會縮短十天。[24]最終於2020年4月29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5月22日召开[1]

為了確保兩會順利召開,2020年3月23日起所有到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均須從天津、石家莊、呼和浩特、上海浦東等十二個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旅客檢疫符合條件並辦理入境手續後,方可搭乘原航班入京。[25][26]5月15日,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业遂表示,会议期间的參會記者名額大幅縮減,由原来的3000人左右缩小至幾百名,除《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外,其余媒體参会记者名額减少,从外地進北京的记者还需提前做好核酸檢測,提前隔離14天后才能参会。在采访方式上,本届会议所有参会记者取消面對面採訪,全部通過網路採訪,且記者和代表之間完全隔離,實行全程閉環式管理。[27][28]

在2020年5月21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張業遂宣佈大会共有九项议程:[29]

  1.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 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4.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
  5.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6.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7.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 其他。

會議日程

(依现场实况)[30]

日期時間內容
2020年5月22日[31]09:03开幕
09:05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罹难者[註 1]默哀一分钟[32]
09:07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
10:07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10:08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10:09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的议案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就两案的说明
10:33休会
15:00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3日[33]09: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15:00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2020年5月24日09:00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15: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
2020年5月25日09: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15:00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15:03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15:36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16:2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2020年5月26日09: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5: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09: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2020年5月28日09:00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典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15:00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表决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主席团

法律/决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主题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 出席代表通过率[註 2] 法定通過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 2,882票 3票 1票 99.86% 96.7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 2,879票 2票 5票 99.76% 96.6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2,878票 1票 6票 99.76% 96.58%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855票 20票 11票 98.93% 95.81%
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2,831票 39票 15票 98.13% 95.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875票 9票 2票 99.62% 96.48%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794票 76票 16票 96.81% 93.76%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11票 58票 16票 97.43% 94.33%
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853票 10票 21票 98.89% 95.74%

註釋

  1. 官方表述为“对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表示深切哀悼”
  2. 出席代表通过率≠法定通过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曾指:“议案的通过采取绝对多数原则,即由...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缺席与反对、弃权性质不同,但在影响法律后果方面,作用却是一样的。”
    因此,法定之法律/决议案通过率计算方式应当为“赞成票数/全体代表人数”
    鉴于媒体多年来报道中使用“赞成票数/出席代表人数”作为通过率,本处遵循媒体惯例将出席代表通过率一并列出。

参考文献

  1. . 新华网. 2020-04-29 [2020-04-2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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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国人大网. 北京. [2018-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4)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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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周福志; 袁沅.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门户网站. 北京. [2018-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5) (中文(中国大陆)‎).
  9. 翟明浩; 周福志. . 新浪网新闻. 北京. [2018-03-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0) (中文(中国大陆)‎).
  10.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 中国民主同盟门户网站. 北京. [2018-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5)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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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2020-5-22 [2020-05-22] (中文).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构
前任: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018年3月至今
常设机关: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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