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法案
其後的補充法令為「猶太人」一詞下定義,如果一個人的祖父母四人中全部或三個是猶太人,則該人在法律上即屬於猶太人。如果一個人的祖父母中僅有兩個或一個是猶太人,則該人屬於「混血兒」(Mischling)。
系列条目 |
反犹太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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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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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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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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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大屠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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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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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 少數族群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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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营 滅絕營
轉移營 比利時:布倫東克堡壘 · 梅赫倫轉移營 法國:居爾集中營 · 德朗西集中營 意大利:波爾查諾轉移營 荷蘭:阿默斯福特集中營 · 韋斯特博克轉移營 挪威:法斯塔德集中营 部门
手法 |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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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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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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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法案(德語:)是納粹德國於1935年頒佈的反猶太法律。
1935年9月15日,有兩項法律被呈交德國國會通過,合稱《紐倫堡法案》:
- 《保護德國血統和德國榮譽法》
- 禁止「德國人」(指具有德意志民族血統者,下同)與猶太人結婚或有婚外性行為。
- 禁止在猶太家庭中僱用45歲以下的德國女性為家庭傭工。
- 《帝國公民權法》
- 宣布只有德國人或有相關血統者有資格成為德國公民,褫奪「非德國人」的德國公民權。
歷史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一段時期,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納粹黨)是活躍於德國的幾個小黨之一。該黨承諾建立強大的中央政府,擴張日耳曼人的生存空間,綱領包括公開而激進的反猶太主義等[1]。
參考資料
- Goldhagen 1996, p.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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