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子
绿帽子是中國傳統文化典故裡的一約定成俗用語,通常描述夫妻之中女方和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又稱為戴綠帽、綠頭巾,是一種對男性帶有侮辱性的稱謂。
詞源
據明朝郎瑛所撰的筆記《七修类稿》載,相傳於春秋時期,依靠妻女賣淫收入為生的男子以綠頭巾裹頭作為識別[1]。綠色在中國古代被視為低賤者的用色,《漢書.東方朔傳》提到館陶公主劉嫖的情夫董偃頭戴綠幘,顏師古的注是:「綠幘,賤人之服也。」唐朝詩人李白在詩《古風》中也有「綠幘誰家子,賣珠輕薄兒」之句,可見當時綠色為低賤者所用的顏色。
至於把綠色視為低賤者用色的原因,有一種說法是與龜有關。綠色為龜之顏色,而古人誤以為雌龜要與蛇交配才可以繁殖,甚至以為龜沒有雄性;如明朝謝肇淛所著的筆記《五雜俎》就提到,龜不能交配,所以縱容雌龜與蛇交配來繁殖後代[2]。不少古書如《列子》[3]、《說文解字》[4]、《博物志》[5]等均有類似說法。因此把妻子與他人通姦的男子稱為「龜」,今日閩南人仍有此習,閩南語鄙稱妻紅杏出牆者為「烏龜」(台羅:)[6][7]。《七修類稿》與唐朝封演《封氏聞見記》均有提到,唐朝李封為延陵令時,手下犯罪,李封就要他們戴綠頭巾作為羞辱[1][8];但當時仍未有把綠頭巾定型成妻子跟別人通姦的意思,只是象徵身份低賤。而郎瑛則於《七修類稿》中說出自己的見解,認為以綠頭巾為羞辱,是因為綠頭巾是春秋時期妓女之夫的首服[1]。
把綠頭巾定義為妻子通姦,應在元朝之後。據《元典章》載,元朝規定娼妓家長和男性親屬要裹青頭巾[9],而青、綠二色相近。此例一直沿用至明朝,《明史·輿服志》載,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下诏規定教坊樂戶和伶人要戴青巾[10],而樂戶、伶人之妻通常都是女樂、女伶,雖然以賣藝為主,但有時亦會與皇室及貴族發生性關係。明劉辰所著的《国初事迹》也有記載,當時南京娼妓家的男子指令必须“头戴绿巾”。
後來龜蛇之說、頭巾之綠、娼妓之家等說法被集合、附會,綠頭巾才被定型為專指妻子不貞之男子。清朝趙翼《陔余丛考》關於绿头巾的介紹中,指明制樂人用碧綠巾裹頭,因此吳人把妻子有淫行的男子稱為綠頭巾[11]。「綠帽子」一詞則是清朝以後的用法,易實甫作《王之春賦》就有“帽兒改綠,頂子飛紅”之句,描繪了當時官場的性賄賂。於是「綠頭巾」或「綠帽子」就成為妻子與人通姦的男子之代稱了,這種用法亦流傳至今。
其他語言的類似說法
參考文獻
- 《七修类稿》:“但又思當時李封何必欲用綠巾?及見春秋時有貨妻女求食者,謂之‘娼夫’,以綠巾裹頭,以別貴賤。然後知從來己遠。李封亦因是以辱之。今則深於樂人耳。」
- 《五雜俎》:「龜不能交,而縱其牝者與蛇交。」
- 《列子》:「純雌其名大要。」张湛注曰:「大腰,龜鱉之類也。」
- 許慎《說文解字》:「龜,舊也。外骨內肉者也。從它(蛇)。龜頭與它(蛇)頭同。天地之性,廣肩無雄、龜鱉之類,以它(蛇)為雄。」
- 《博物志》:「龜純雌無雄,與蛇交通而生子。」
- Ben Sia,《新加坡的漢語方言》,1988
- 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對「烏龜」()的其中一个定義:對妻子外遇的男人的一種譏稱。與爬蟲類動物烏龜()有所區分。
- 《封氏見聞錄》:「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吴人著此服,出人州乡,以为大耻,皆相劝励,无敢僭违。」
- 《元典章》:“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
- 《明史·輿服志》:“教坊习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线褡膊。……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
- 《陔余丛考》:「明制乐人例用碧绿中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大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