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星

羅福星(1886年2月24日-1914年3月3日),別名東亞中血國權,生於荷属东印度爪哇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原籍廣東嘉應州。羅福星為同盟會會員,曾經參與黃花崗之役日治時期,在臺灣發起抗日組織,為苗栗事件當事者。

羅福星
出生1886年2月24日
荷属东印度爪哇巴達維亞
逝世1914年3月3日(1914歲-03歲-03)(28歲)
日治臺灣臺北廳臺北監獄
国籍 大清(1886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14年)
组织 中國革命同盟會
运动苗栗事件
刑事处罚死刑

生平事蹟

早年生平

羅福星之父羅經邦,為東部客家人,原居住於廣東,至荷属东印度爪哇經商。其母親為印尼華僑,具荷蘭印尼血統。羅福星在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出生,之後隨父母回到廣東嘉應州鎮平縣高思鄉大地村。1903年,其祖父來臺灣經商,居住於苗栗廳後壟支廳造橋區牛欄湖(今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一帶)。羅福星當時年18歲,隨之前來,在此就讀苗栗公學校,學習日文

參與革命

1906年又隨祖父回到廣東,回鄉途經廈門時,聽到革命黨人的宣傳,決定加入革命。羅福星回到故鄉嘉應後,在小學擔任教員。1907年,羅福星在廣東加入同盟會。他後來又至南洋新加坡、巴城,在華人學校中擔任教員,同時暗中召募華僑,加入革命。他也曾在緬甸,擔任同盟會所經營的書報社書記。

1911年,羅福星率領於爪哇募集的兩千多名民兵回廣東,參與黃花崗之役。同年底,爆發辛亥革命

返台抗日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羅福星至臺灣成立同盟會支部,以大稻埕(今臺北市大同區境內)為活動範圍進行地下抗日運動,往來於臺北及苗之間,以華民會同盟會三點會革命會等集會爭取、招募更多抗日同,並從大陸走私武器運至臺灣,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

羅福星提出「驅逐日人,收復臺灣」的口號,宣稱一旦起事,大陸方面就會立即出兵前來。至1913年2月,已經擁有約五百名會員, 並已密謀起義抗日。

耆老口述,羅福星就以大同區甘谷街42號的和德祠作為秘密聚會地點[1]
大湖義民廟與羅福星烈士紀念館

苗栗事件

1913年9月,新竹廳大湖支廳的一批槍隻遭竊,警方循線追查,羅福星在各地建立的組織一一遭到偵破。12月16日,羅福星逃到淡水,準備搭船暫避大陸,然遭警方發現。根據羅福星身上所帶黨員名冊,警方也逮捕了相關人士。在遭破獲的組織中,只有賴來在東勢角領導的組織,曾經攻擊東勢角警察支廳,其餘成員皆不曾參與過實際行動。日本總督府在苗栗成立臨時法院,依情節不同,對參與人士分別進行審訊,史稱苗栗事件

在這次事件中,有921人遭到檢舉。1914年3月3日臨時法院宣判,578人獲得不起訴,另有4人受到行政機關處分。實際遭起訴者,被判死刑者20名,有期徒刑285名,34人無罪。以羅福星為首的20位反抗者,在臺北刑務所(後來的臺北監獄)分批送上絞刑臺。

民國35年(1946年)2月,對日抗戰勝利,將日治時代廣末高等小學校改名為臺北市城中區福星國民學校。

民國42年(1953年)4月30日,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在臺灣明令褒揚羅福星。[2]

家庭

羅福星之妻在廣東,兩人生有二個子女。他在上海有位情人,名游金鸞。

外部連結

  1. 陳志豪. . 《聯合報》. 2003-09-01 (中文(台灣)‎).
  2. 總統府公報第397號,民國42年5月5日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 羅福星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zh;zh-hans;zh-hant|

  1. 自白書}-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