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星
羅福星(1886年2月24日-1914年3月3日),別名東亞、中血、國權,生於荷属东印度爪哇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原籍廣東嘉應州。羅福星為同盟會會員,曾經參與黃花崗之役。日治時期,在臺灣發起抗日組織,為苗栗事件當事者。
羅福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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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86年2月24日 荷属东印度爪哇巴達維亞 |
逝世 | 1914年3月3日 日治臺灣臺北廳臺北監獄 | (28歲)
国籍 | 大清(1886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14年) |
组织 | 中國革命同盟會 |
运动 | 苗栗事件 |
刑事处罚 | 死刑 |
影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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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事蹟
早年生平
羅福星之父羅經邦,為東部客家人,原居住於廣東,至荷属东印度爪哇經商。其母親為印尼華僑,具荷蘭與印尼血統。羅福星在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出生,之後隨父母回到廣東嘉應州鎮平縣高思鄉大地村。1903年,其祖父來臺灣經商,居住於苗栗廳後壟支廳造橋區牛欄湖(今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一帶)。羅福星當時年18歲,隨之前來,在此就讀苗栗公學校,學習日文。
參與革命
1906年又隨祖父回到廣東,回鄉途經廈門時,聽到革命黨人的宣傳,決定加入革命。羅福星回到故鄉嘉應後,在小學擔任教員。1907年,羅福星在廣東加入同盟會。他後來又至南洋新加坡、巴城,在華人學校中擔任教員,同時暗中召募華僑,加入革命。他也曾在緬甸,擔任同盟會所經營的書報社書記。
返台抗日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羅福星至臺灣成立同盟會支部,以大稻埕(今臺北市大同區境內)為活動範圍進行地下抗日運動,往來於臺北及苗之間,以華民會、同盟會、三點會及革命會等集會爭取、招募更多抗日同,並從大陸走私武器運至臺灣,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
羅福星提出「驅逐日人,收復臺灣」的口號,宣稱一旦起事,大陸方面就會立即出兵前來。至1913年2月,已經擁有約五百名會員, 並已密謀起義抗日。
苗栗事件
1913年9月,新竹廳大湖支廳的一批槍隻遭竊,警方循線追查,羅福星在各地建立的組織一一遭到偵破。12月16日,羅福星逃到淡水,準備搭船暫避大陸,然遭警方發現。根據羅福星身上所帶黨員名冊,警方也逮捕了相關人士。在遭破獲的組織中,只有賴來在東勢角領導的組織,曾經攻擊東勢角警察支廳,其餘成員皆不曾參與過實際行動。日本總督府在苗栗成立臨時法院,依情節不同,對參與人士分別進行審訊,史稱苗栗事件。
在這次事件中,有921人遭到檢舉。1914年3月3日臨時法院宣判,578人獲得不起訴,另有4人受到行政機關處分。實際遭起訴者,被判死刑者20名,有期徒刑285名,34人無罪。以羅福星為首的20位反抗者,在臺北刑務所(後來的臺北監獄)分批送上絞刑臺。
民國35年(1946年)2月,對日抗戰勝利,將日治時代廣末高等小學校改名為臺北市城中區福星國民學校。
家庭
羅福星之妻在廣東,兩人生有二個子女。他在上海有位情人,名游金鸞。
外部連結
- 陳志豪. . 《聯合報》. 2003-09-01 (中文(台灣)).
- 總統府公報第397號,民國4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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