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

美国国民英語:)和美国公民英語:)身份由美国宪法法律定义。一般情况下,拥有美国国籍者除部分美国领地居民外,都是美国公民

凡美國國籍者可取得美國護照[1]。上圖顯示為2007年後的版本。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 美国公民擁有的权利(绿卡持有者也有部分的权利):成年公民(18岁或以上)的参政权(主要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用政府社會福利、美国公民的父親或母親以血統方式過繼美国國籍給予所生子女(不論是在美国國內或外國),以夫妻婚姻關係方式過繼美国國籍給予外國人配偶,申請外國親人來美居住和申請歸化取得美國國籍。公民有权利加入联邦政府特定的工作职位,也可经营联邦政府的办公部门。
  • 美国公民擁有的责任:陪审义务、使用美国护照出入美国国境。18至26岁的男性公民必须向有关部门登记, 随时准备参与选择性的服务, 即征兵登记。所有居住在美国境内的居民(无论其国籍或有无绿卡), 一年内超过规定的时间,均有报税的义务。
  • 美國公民和美国国民擁有的共同權利:自由迁徙和工作的权力,任職政府公務員,參選市長,參選州長,加入軍隊,和身在外國擁有美國領事保護,領事支援服務的各種權利。

公民资格的取得

一群民眾透過效忠宣誓()的朗讀儀式而取得美國公民資格

在美国出生

依据186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在美国出生且“受其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的人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依据法律和判例,不满足“受其管辖”的情况主要包括:

  • 以前,从未纳税、从未为美国政府工作(例如服兵役)、亦未得到国会特别立法许可的印第安人不是美国公民,直到美国国会1924年通过《印第安人公民权法案》赋予所有印第安人公民身份;
  • 因为外国政府工作需要而身处美国者(主要指外交官员)在美国所生子女不会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 外国入侵武装力量成员在美国领土所生子女不是美国公民;

在十四修正案通过的前几十年,外国人在美所生子女是否是美国公民存在争议,直到美国最高法院对「合众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作出判决。黄金德在美国出生,父母均是无美国国籍的中国人,他曾两次前往中国探亲后返美,第一次移民官员认为他是美国公民准许其入境,但第二次则将他拒绝,因此产生此案。最高法院裁定他自出生起就是美国公民。

但黄金德出生时,其父母在美国的居住是合法的,最高法院并未明确指出非法移民的子女是否是美国公民。实际操作中,美国颁发的出生证明即可作为美国公民身份的证明,因此非法移民的子女也能申请到美国护照,享受公民的权利,事实上成为美国公民,尽管从未有过明确规定。

美国父母在海外所生的子女

多数情况下,父母均为美国公民者,无论出生於何地,也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这项规定由国会立法作出,并非来自宪法。

归化

如果父母中有一个人归化为美国公民, 虽然儿童时期不是美国公民, 在18岁以前可自动成为归化的美国公民, 但仍需完成法律的认证和相关的手续。

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依法律程序申请被批准后可成为美国公民。外国人通常需要先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以永久居民身份居住滿5年(或與美國公民結婚的3年)才能提交N-400表格申请成为公民,而加入美國軍隊可提早成為公民。

其它國家異見人士可尋求政治庇護, 获得移民资格,并最终成為美國公民。

非公民的美国国民

斯温斯岛美屬薩摩亞的居民曾长期被认定为不是美国公民的美国国民。美国国民没有本土上公民的少部分权利, 例如不可参与总统选举, 但可选举自己所在地的政府首脑。此项认定于2019年12月被犹他州联邦法院推翻,自此斯温斯岛美屬薩摩亞的居民被承认为美国公民。[2]

从前菲律宾(1898-1935)、波多黎各(1898-1917)以及美属维尔京群岛(1917-1927)的居民也拥有美国国籍,但不是美国公民。除菲律宾独立外,其他两地的国民都通过国会的特别立法获得了公民权。

双重国籍

美国不承认美国公民的外籍, 即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身份, 但默认这类情况的存在, 并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约束这类公民。外籍公民申请归化为美籍公民时,在移民官和法官面前口头宣誓放弃效忠外国政府, 但并无法律手续和程序或必须出示相应的文件来证实这些放弃。 美国国务院对双重国籍人士也有详细的指引。外国公民归化入美籍后,可保留原有的国外公民权, 但进出美国时必须使用美国护照, 并在境内不得以外籍公民身份行事。在海外使用其他国家护照, 并不与美国法律冲突 [3]。美国公民中常见的双重国籍護照包括墨西哥加拿大英国澳洲以色列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放弃和取消公民权利

根据1980年代制定的法律, 美国公民受到宪法的保护。在非主观的意愿下,其公民权不可被任意剥夺。申请退籍是个不可逆转的, 完全不可以由他人控制的法律行为。美国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 经过书面正式申请,在领事官员面谈和见证的情况下,可以宣布退出美国国籍。归化后的公民在海外使用它国护照,为外国政府工作或者是参与国外选举,并不会自动丧失美国公民权。经填写和申报DS-4080和DS-4081表格后,2019年申请退籍的费用为2350美元。退出美国国籍后, 当事人仍然有长达十年的美国税务追溯期[4]

在极少数情况下,公民权可被美国政府主动剥夺。包括加入外国政府或军队行对抗和反对美国政府之事,18岁及18岁以后归化为外国公民,宣誓效忠外国政府,申请移民或入籍时欺骗美国政府, 例如故意隐瞒共产党员身份等。美国国务院和国土安全部是制定或判定取消公民权的主要机关[5]

参考文献

  1. . Travel.state.gov. 2011-04-01 [2014-04-08].
  2. Priscilla Alvarez. . CNN. 2019-12-12 [2020-01-28].
  3. , U.S.Department of State, Washington D.C., USA.
  4. , US Citizen Services, U.S. Consulate General Hong Kong & Macau, Hong Kong.
  5. , U.S. Citizenship Laws and Policy, U.S. Department of State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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