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堡里)

臺南市,是臺灣日治初期臺南廳的一個行政區劃,於1903年已在地籍上被用為一個單位,1916年確立其位階為一堡里[1]。範圍包括臺南府城內外城,即今臺南市中西區東部、北區南端及東區西北端。其西北是外武定里,東北到東邊是永康下里,南邊由東到西是仁和里新昌里,西南則為効忠里[2]

臺南市
臺灣堡圖中的臺南市行政轄區
閩南語名稱?
全漢
全羅

簡介

清代的城市不屬任何堡里。日人領臺後,將清代各城視為街庄社鄉層級,併入鄰近堡里。例如臺北城成為大加蚋堡下轄的「臺北城內」等,唯有臺南市視為獨立之堡里(稍後還有1916年所設的堡里─臺中)。但此時的市不具法人地位,也不存在市的管理機構,僅是隸屬臺南廳的一個地區名。直至1920年10月市制實施才改變這個情況。

管轄街庄

日治初期戶口名簿:可見該戶住在臺南市戊408番地,大正8年町名實施後改為西門町二丁目4番地

臺南市下轄街庄可分為三個時期:

  1. 日人領臺後,將臺南市視為獨立之堡里,下轄170餘個相當於其他堡里管轄的街庄社鄉的街。
  2. 1903年土地調查時將臺南市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等8個以天干為名的街庄社鄉層級區劃,並將此劃分用於表示住址(如圖)。然而臺灣堡圖並未繪出8個街庄區劃。
  3. 1916年(大正5年)11月3日公布臺南市31個新町名[3],1919年(大正8年)4月1日正式實施[4],以31町取代8天干,成為臺南市下屬的街庄社鄉層級行政區劃。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劉澤民. .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8年12月: 137-140頁. ISBN 978-986-01-6942-3.
  2. . [2013-09-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7).
  3. 台南廳告示第93號
  4. 臺南廳告示第19號,臺南廳報第423號,大正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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