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1930年8月17日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成立於臺中醉月樓酒家,出席者達227人,並推林獻堂、土屋達太郎為顧問;楊肇嘉、蔡式穀、李良弼、劉明哲、李瑞雲等5人為常務理事,成立後即於全島24個地方巡迴演講,鎖定「施行地方自治」此單一議題,主張確立民主主義,採取合法手段,以爭取政治自由與地方自治。但自治聯盟常遭到民眾黨及左翼陣營的批評及抵制,民眾黨並做出禁止黨員加入自治聯盟的決議,為了貫徹此立場,民眾黨中執委決定「對於加入自治聯盟之黨員,付以兩週促其反省,若不退出自治聯盟者予以除名處分」。之後除林獻堂外,蔡培火、陳逢源等跨黨份子都遭除名,林氏也憤而退黨。左翼陣營方面,除了譏諷自治聯盟為「第二公益會」(公益會即親日派辜顯榮等人所創組織),林秋梧主編的《赤道報》也曾予以譏諷,新文協的《新台灣大眾時報》甚至直批「騙賊」、「理該碎屍萬段」[1]。然而自治聯盟卻是總督府最能接受的社會運動團體。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 |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合影 | |
閩南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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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 | |
全羅 |
臺灣地方自治聯盟,是1930年從臺灣民眾黨分裂出去的一個右翼團體。
1931年(昭和6年),日本殖民政府大舉鎮壓台灣的政治、社會團體,無論台灣民眾黨(1927-1931)、新文協(1927-1931)、台灣共產黨(1928-1931)、台灣農民組合等組織皆被查禁,唯獨台灣地方自治聯盟還能正常運作。自治聯盟亦曾派員參加1935年(昭和10年)第一屆市會及街莊協議會員選舉,成績不錯。之後日本軍國主義抬頭,台灣民眾黨、新文協、台共等組織人員紛紛遭到搜捕。1936年(昭和11年),發生「祖國事件」。1937年(昭和12年)7月15日台灣地方自治聯盟舉行「第四屆聯盟大會」,眾幹部決議解散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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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打倒帝國主義的走狗地主資產階級的自治聯盟〉一文,《新台灣大眾時報》2卷4號,1931年7月東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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