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事
舉事,或稱起事,指使用武力推翻、脫離或反抗現政權的行為,是中性詞;故此也可以作為褒義詞「起義」或貶義詞「暴動」的委婉表述。使用上,如要強調舉事者以使用武力為手段,可加上「武裝」或「武力」二字在前,即「武裝起事」、「武裝起義」或「武裝暴動」。[1]
詞語意義
「舉事」一詞,源於戰國時代,本指發起事情及做事,多指國事或大事而言。《禮記》、《墨子》、《荀子》、《呂氏春秋》、《戰國策》等均有使用此詞。而《吳子·圖國》內說「國亂人疲,舉事動眾曰逆」,舉事則指作亂。[2]
其他字眼
依據不同情況、不同觀點,可以用多種詞語去表達「舉事」、「起事」的意思。不同的字眼,意義各有其角度、褒貶、規模,不一定能夠準確描述事情,也有可能淡化、模糊以至歪曲事實。
用詞 | 小規模或籠統用詞 | 一定程度武力 | 大規模 |
---|---|---|---|
褒義詞 (視反抗者為正義方) |
「示威」、「抗爭」 | 「起義」 | 「革命」 |
中性詞 | 「事件」、「運動」、「反抗」、「風波」 | 「衝突」、「舉事」、「起事」 | 「民變」、「內戰」 |
貶義詞 (視當權者為正義方) |
「反叛」、「叛逆」、「叛變」、「造反」 | 「騷亂」、「叛亂」、「作亂」 | 「動亂」、「暴動」、「暴亂」 |
政治派別的奪權行為,稱為「政變」;若軍隊是主要的參與者,可以稱為「兵變」;如果是一般民眾為主,可稱「民變」、「革命」,而執政者常貶之為「造反」。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
以破壞作用等字眼用來推翻當權者的行動,視之為正義一方,把當權者塑造為反抗者,模糊了兩者之別。
角度看法
近代,一些事件的名稱也有不同,例如「廣州暴動」,也可以稱為「廣州起義」,相似的例子非常多。另外中國歷史上大範圍的農民武裝反抗也有不同稱呼:「農民起義」、「農民運動」、「農民戰爭」等,說明了不同人對於不同的舉事定義有不同看法。
歷史上的武裝起事
全世界從古至今,有數不勝數的武裝起事。在西方,著名的武裝起事有西元前1世紀在羅馬帝國爆發的斯巴達克奴隸武裝反抗。中國有明確時間記載的歷史事件裡,第一件便是國人暴動,一場武裝起事。從西周開始發生過多次武裝起事,較著名的有由大澤鄉起義而引發的秦末農民戰爭。
在中古日本的人民起事,稱為「一揆」(いっき)。「一揆」照字面解釋為「團結一致」,白話的說法就是民變、民亂。一揆最早發起於室町幕府時代,原本是指在神明的面前立誓要團結的團體或其所發起之戰鬥,而且一揆不一定立即要武裝起義,他們多是為了本身的要求來進行談判,當談判破裂時才武裝起義。一揆隨著屬性的不同大概可分成下列四種類型:土一揆(室町時代中後期的農民起事)、國一揆(當地有武裝勢力的土豪或鄉野武士群的首領率領下屬農民發動起事)、一向一揆(一向宗門徒所形成的一揆)、百姓一揆(江戶時代以後農民所形成的一揆)。其中以一向一揆最為強悍,以強大的宗教向心力、捨命殺敵的聖戰模式著名,甚至曾經在日本北陸的加賀國建立過自治組織。到了戰國時代,以石山本願寺為大本營的一向一揆首領勢力甚至可以與各地大名們匹敵,後因織田信長的武力鎮壓、豐臣秀吉的拉攏及德川家康的分化之下才逐步式微。
近年,則有1991年第二次海灣戰爭之後,由美國中央情報局支持的伊拉克南部什葉派穆斯林,對薩達姆政權的武裝起事;以及在2003年美伊戰爭後,伊拉克各地爆發的規模不等的反對駐伊美軍和伊拉克臨時政府的武力事件。
在近現代歷史裡,因為政府與平民的實力懸殊,民間舉事要成功,需要政府對平民管制過於苛刻令社會民不聊生,漠視平民切身需求,如1989年羅馬尼亞革命因為高壓統治,經濟停滯,人民生活水平持续低迷,令民間忍無可忍,否則發生此類事件,在沒有民意支持下,政府可以輕易鎮壓,或者不需要鎮壓。
參考文獻
- 李佳珍,
- .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17-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