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𪹚龍
苗栗𪹚龍( 𪹚寫作「⿰火旁」,注音ㄅㄤˋ,拼音:bàng,為客語發音,有「炸」之意思,因部分系統無法顯示𪹚,又常寫作「」)為臺灣苗栗縣於元宵節的主要核心活動,指臺灣客家人在苗栗發展出來的傳統元宵客家舞火龍活動之一,為「北天燈、中𪹚龍、南蜂炮、東玄壇、西乞龜」[1]之一,其中「𪹚龍」即苗栗𪹚龍。
歷史
臺灣客家人過年,是要從正月初一一直到正月十五才算過完年。而客家人稱元宵節為「正月半」,也稱「燈節」。客家俚諺中有「月半大過年」,說明了客家人過元宵比過新年還熱鬧的景象。這天家家除了吃湯圓(不同於元宵)、吃菜包(又稱「豬籠粄」)、上燈、賞燈、猜燈謎等過節習俗外,還有一項最重要的傳統活動——「 𪹚龍」。「𪹚龍」為客語發音,也就是「炸龍」的意思。𪹚龍活動不僅有迎春納福的意涵,更保有傳統習俗及文化傳承的深遠意義。
苗栗𪹚龍是源於苗栗地區的迎龍慶典而演變而來,是一個相當熱鬧又刺激的元宵迎新年慶典,之後更將舞龍神化為「迎龍」活動,期望藉神龍帶來祥瑞之氣,帶給民眾平安吉祥、五穀豐收。「𪹚龍」就是用鞭炮炸龍,採用大量鞭炮、蜂炮去炸舞龍方式得到去邪(去舊)迎新年的作用,每年快接近元宵節時,很多龍隊開始出來練習,到了元宵節那天則進入高潮。臺灣各地皆有舞龍之民俗活動,唯獨苗栗客家發展出「炸龍」的習俗。
「 𪹚龍」六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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