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簡稱林鐵及文資處)為中華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的附屬機關,2018年7月1日接管臺灣鐵路管理局阿里山森林鐵路管理處而成立,主管阿里山林業鐵路之營運事宜[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英語)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訊
機關類型附屬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授權法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主要官員
處長黃妙修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4科4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日
前身機關臺灣鐵路管理局阿里山森林鐵路管理處
聯絡資訊
地址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
電話+886 5 277-9843(總機)
網站afrch.forest.gov.tw

歷史

1945年10月臺灣光復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林務局成立,將全臺劃為10個林政區域,設置臺北、羅東、新竹、臺中、埔里、嘉義、臺南、高雄、臺東、花蓮等山林管理所,另設4個模範林場;其中阿里山林場與台南山林管理所合併改制成為林務局玉山林區管理處。1989年以前,阿里山森林鐵路隸屬於「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玉山林區管理處」,職務分屬運務課、工務課,運務課直轄15個車站、3座車庫,工務課直轄3個監工區、一座修理工廠。1989年7月1日,配合玉山林區管理處與楠濃林區管理處一部份合併更名,改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森林鐵路課」。

1999年配合精省作業,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森林鐵路課改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鐵路管理課」。2006年林務局辦理阿里山森林鐵路民間投資經營,遂改由宏都阿里山公司營運。林務局收回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後委由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營,2014年1月28日「臺灣鐵路管理局阿里山森林鐵路管理處」正式營運。2017年6月15日,行政院核定阿里山森林鐵路於2018年7月回歸林務局[2][3]

2018年6月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2018年6月27日,林務局於嘉義召開說明會,強調阿里山森林鐵路回歸林務局後員工待遇「不會低於、只會優於台鐵局」,移撥至林鐵及文資處的從業人員,本薪最高將從原本的新台幣48,840元提高到51,800元,另職務薪最高將從3,980元調高到4,495元;加上原本就有的年終獎金、春節疏運獎金、安全獎金、乘務旅費、危險職務津貼、僻地津貼之外,另新增績效獎金。此外,新進人員晉級至184薪點所需時間,將從7年縮短為4年。至於林務局原先規劃的不休假獎金,將依員工要求改為國民旅遊卡;原先規劃只有考績甲等可晉級、發給獎金,也應員工要求,比照台鐵森鐵處現制,考績甲、乙等都可晉級,發給獎金[4]。2018年7月1日,阿里山森林鐵路回歸林務局並更名為阿里山林業鐵路,同時成立「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5]

2019年7月,阿里山林業鐵路被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以「阿里山林業曁鐵道文化景觀」登錄為第一個重要文化景觀[6]12月25日,辦公室由修理工廠二樓(嘉義市林森西路2號)遷至今址(嘉義市文化路308號)。

職掌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掌理下列事項:

  1. 阿里山林業鐵路與文化資產之調查、整理、教育、研究、推廣、保存及活用。
  2. 阿里山林業鐵路與文化資產評估、整合及再發展。
  3. 阿里山林業鐵路國內外觀光事務之規劃、輔導、宣傳、行銷及推動。
  4. 阿里山林業鐵路與文化資產之國際合作及交流。
  5. 阿里山林業文化園區、阿里山林業鐵路與其沿線各車站相關設施設備之管理及維護。
  6. 阿里山林業鐵路客貨運經營、附屬事業管理,與有關營業設施之擬議、設計、調查及執行。
  7. 阿里山林業鐵路行車、運轉、車輛調度、車站設置調整,與有關運輸設備、保安之擬議、設計及執行。
  8. 阿里山林業鐵路橋梁、隧道、路線、工程、建築等管理之擬議、設計及執行。
  9. 阿里山林業鐵路動力車、客貨車運用計畫,車輛設備、電訊、照明、號誌、電力、電務設施之擬議、設計及執行。
  10. 其他有關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事項。

組織架構

該管理處下設4科4室,管理阿里山林業鐵路中的25個車站、3個監工區、1個修理工廠與2個車庫[7]

  • 綜合企劃科
  • 鐵路服務科
  • 鐵路維護科
  • 車輛養護科
  • 秘書室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政風室


參考文獻

  1. 曾迺強. .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 2018-07-01.
  2. 新聞稿. . 林務局. 2017-11-25 [2018-06-29]. 因而行政院乃於106年6月15日核定,阿里山森林鐵路回歸林務局,並成立專責機關營運。
  3. 中央社訊息服務. . 中央通訊社. 2018-03-08 [2018-06-29]. 行政院在去年6月已核定,阿里山林鐵應回歸林務局,並設置專責單位營運。林務局正爭取設立「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簡稱「阿里山林鐵及文資管理處」),以統整動態的林業鐵路營運與靜態的製材場區遺址保存。
  4. 江俊亮. . 中央通訊社. 2018-06-27.
  5. 新聞稿. . 林務局. 2018-07-01 [2018-07-01]. 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於今天(7月1日)正式成立。……阿里山鐵路已邁入106歲高齡,曾由嘉義林管處鐵路課營運,後曾短暫轉為民營,回歸鐵路課不久又再交由台鐵任務編組的森鐵處營運。……這條鐵路不僅過去是日本人為開採森林資源而興建,至今它也仍肩負著載運沿線林班地疏伐木的功能,因而正名為「阿里山林業鐵路」。
  6. 阿里山林鐵列台灣首處「重要文化景觀」 鄭麗君親授證書,中央廣播電臺,2019-07-09
  7. .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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