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博允

許博允1944年),生於日本東京都,籍貫台灣臺北縣淡水鎮(今新北市淡水區),音樂家。其祖父為淡水富商許丙。許博允除作曲以外,也曾設計高爾夫球場,作過專欄作家電視節目製作人主持人,創辦新象基金會,曾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妻子樊曼儂,也是一位音樂家。

簡介

其祖父許丙,曾任林本源事務所的總庶務長,後投資有成,成為淡水知名富商,其父許伯埏,愛好歌劇,就讀東京帝大政治系時,與辜振甫林金生是同學,曾組織愛樂社。其母楊素娥。

許博允畢業於建國中學,高中畢業時,適逢祖父去世,對他造成很大打擊。當時他又喜歡老莊的無為思想,因此沒有參加大學聯考。1960年啟蒙於許常惠教授,研習理論作曲小提琴

1962年首度公開發表歌樂作品,並發起了七人小組的「江浪樂集」作曲團體,而開始他音樂創作生涯。1971年集合了詩人、舞蹈家、美術家,舉辦華人首次的舞台混合媒體表演-「混和媒體藝術展」,同年並與數位作曲家共同發起了〝中國現代音樂研究會〞,而後至1978年的數年間,是許氏創作及發表作品最為頻繁的階段,經常往來於亞洲各國之間,尤其是東京、漢城(現名為首爾)、馬尼拉、香港等城市。

除了樂曲演出之外,每年皆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音樂會議,且與中、日、韓、菲、港、泰等國的傑出作曲家,共同籌劃了「亞洲音樂新環境」的系列演出,掀起了新一帶音樂家彼此了解與交流的熱潮。在此期間,許博允與夫人樊曼儂女士又設立了「環境音樂製作所」,直接專注提高台灣音樂製作品質。1978年創立「新象活動推展中心」[1],從事專業文化活動舉辦事宜,範圍擴及音樂舞蹈戲劇繪畫攝影雕塑的演出、展覽及講座。

1980年更舉辦華人首次的「國際藝術節」,不僅直接影響了台灣的藝術活動景象,也帶動了台灣與國際間的文化交流。其個人同時也為一些舞台表演藝術寫作音樂。如雲門舞集蘭陵劇坊、遊園驚夢……等。同時亦應ISCM(國際現代音樂協會)、ACL(亞洲作曲家聯盟),及應菲律賓文化中心之邀為香港中樂團菲律賓國家管弦樂團撰寫新曲《天元》及《琵琶協奏曲》。

許博允其主要樂曲作品有:《怨歌行》、《孕》、《五人五笛》、《放》、《中國戲曲冥想》、《寒食》、《生、死》、《琵琶隨筆》、《勻》、《四象》、《境》、《會》、《變》、《心》、《潛》、《琵琶協奏曲》、《天元》……等。

爭議事件

爭產事件

1997年間,其繼母張寶玉過繼家產給許博允二子,許博允為節省稅率,涉嫌偽造文書,以假買賣行贈與之實,協助家人逃稅千萬。2009年7月22日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許博允11個月、共犯林昭耀及張石明各判3個月,均可易科罰金[2]

性騷擾事件

2012年8月間,台北市立交響樂團翁姓外聘女聲樂家公開指控,許博允涉及強吻、性騷擾。同年底,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經3個月調查,裁定性騷擾成立。許堅稱清白,拒辭顧問,提出申訴。2013年,翁姓女聲樂家與家人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將許博允解職,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將等確認許申訴結果再處理[3]。同年6月5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許博允。台北市政府宣布,解聘其市政顧問職[4][5]

許博允認為台北市府裁定性騷擾成立,解聘其市府顧問一職,處治不公,提起行政訴訟。2015年12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許博允敗訴,仍可上訴[6]

2016年7月26日,台北地院判決許博允性騷擾罪成立,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7]

2017年9月7日,案經上訴,遭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駁回,全案至此定讞[8]

參考文獻

  1. 潘罡,《封許博允台演藝之父 不專業》,旺報,轉載於中時電子報,2012-10-13 存檔,存档日期2012-10-16.
  2. 劉志原. . 自由時報. 2009-07-22 [2016-07-27].
  3. . 台灣蘋果日報. 2013-01-05 [2016-07-27].
  4. 黃麗芸. . 中央社. 2013-06-05 [2016-07-27].
  5. . 台灣蘋果日報. 2013-06-06 [2016-07-27].
  6. 楊國文、楊媛婷. . 自由時報. 2015-12-17 [2016-07-27].
  7. 張文川、楊媛婷. . 自由時報. 2016-07-27 [2016-07-27].
  8. 王揚宇. . 中央通訊社.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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