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委员会

资源委员会中華民國政府於1932年至1952年期间负责重工业发展与管理相关工矿企业的政府机构。它实际上是抗戰時期国民政府的最高经济领导部门,它不但支撑了中国的抗战,而且为战后的中国工业现代化打下了基础[1]。早期工作為秘密進行,至1938年3月16日才以《經濟部公布》方式對外公布,其納粹德國的資金與技術伙伴合步樓始終是秘密進行。[2]

位于原南京虹桥20号的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旧址

沿革

  • 1932年11月1日,中華民國参谋本部南京成立国防设计委员會,為资源委员会的前身。
  • 1935年4月1日,国防设计委员會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易名為资源委员会,隶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及其前身曾一度由蒋介石兼任委员长,翁文灏钱昌照分任正、副主任秘书长,负责实际运作。
  • 1938年2月,资源委员会改隶经济部[3],由经济部部长翁文灏兼主任委员,钱昌照任副主任委员。
  • 1946年5月20日,资源委员会擴編直属行政院而成為行政院资源委员会[3],后由孙越崎任主任委员。资源委员会主要任务为负责资源的调查研究和动员开发,后来逐渐发展成为重工业的主管部门。其产业活动主要集中在与军事工业相关的钢铁动力机电化学基本工业领域。
  • 1949年:
  • 1950年3月26日,資源委員會台灣鋼皮廠開工。[4]
  • 1952年8月,將资源委员会縮編為經濟部國營事業司
  • 1969年2月,經濟部國營事業司改組為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主要活动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李学通将资源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按时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九一八事变七七事变,这一阶段是备战,主要是进行调查;第二阶段,特别是1937年八一三事变之后到1938年之前的半年,主要是做抗战初期的经济转移,或者叫经济内迁;第三阶段,是1938年之后到中国抗日战争结束,主要是进行大后方经济建设。”[1] 按工作类别来区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兴建工业企业

资源委员会于1936年3月制订重工業五年建設計劃,提出5年内投资2亿7千余万元,兴建钢铁、有色冶金、机械、电力、电器、化工、燃料等工业的30余座大、中型厂矿。并制定了尽量利用外国资本,引进国外技术的方针。1936年6月落實為中德三年計劃

1936年,在湖南湘潭下摄司筹建重工业基地,共购地10022.5亩建设中央钢铁厂、中央机器制造厂、中央电工器材厂以及为其服务的湘江电厂,其中4083.54亩为中央机器制造厂和中央电工器材厂用地,钢铁厂占地5938.97亩[5]。并兴办湘潭煤矿、四川龙溪河水电厂等二十余家重工业厂矿。

三峽水壩研究

1944年和1946年资源委员会邀請美國水壩工程師約翰·L·薩凡奇長江三峽測量三峽工程的可行性。[6][7]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国新闻周刊》. 2005年08月29日 (中文(中国大陆)‎).
  2. Kirby, William C. [德國與中華民國]. 柯韋林 (中譯). 江蘇人民出版社. 2006: 240 [1984] (中文(中国大陆)‎).
  3. (PDF). 中華民國國史館: 頁1~2. (發刊日不詳) (中文(台灣)‎).
  4. 張之傑等,《二十世紀臺灣全紀錄》,台北,錦繡出版,1991年,第309頁(繁體中文)
  5. 王卫星,《资源委员会与中国抗战的经济准备》,《民国档案》,2003年4期
  6. 王维洛. . 大纪元时报. 2019年05月16日 [2020年7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7月28日).
  7. 余凡. . 凤凰网四川综合. 2017年11月15日 [2020年7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7月2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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