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向處遇(或轉換處遇、轉換處分、司法外處分)是在刑事政策下,為了避免標籤理論作用的制度,主要在於使犯罪人早日脫離司法程序,重返社會。轉向處遇在青少年犯罪的部分尤其受到重視。主要的轉向處遇措施有緩刑、緩起訴、假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