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设置郡监,掌管监察郡内政务。《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朝废除郡监,汉武帝之后,又设刺史作为郡县的监察官。新朝设郡监,位同上大夫,每个郡监各主管五郡。东汉废除。
郡监,秦朝监郡御史别称,即监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