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

鄂爾泰满语穆麟德ortai1677年-1745年),字毅庵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官員。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太保

鄂爾泰

清人繪鄂爾泰像,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


大清保和殿大學士
爵位 三等襄勤伯
族裔 滿洲
旗籍 滿洲鑲藍旗
出生 康熙十六年(1677年)
逝世 乾隆十年(1745年)
出身
  • 康熙三十八年己卯科順天鄉試舉人

生平

康熙十六年(1677年)出生[1],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二年襲封佐領,康熙五十五年任內務府員外郎康熙末与田文镜李卫並为雍亲王雍正帝)心腹。雍正五年(1727年),奉命修《八旗通志》初集,凡250卷。雍正时期嘗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在雲南積極推行改土归流,雍正四年(1726年)上疏「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七年設官府,置流官,駐軍隊,鞏固了西南邊疆。与田文镜、李卫并称为「模范总督」。雍正十年(1732年),任保和殿大学士兵部尚书,辦理軍機事務。雍正崩於深夜,鄂尔泰適巧為值班軍機大臣,最先探視雍正遺體並安排入殮,且受遗旨与张廷玉辅政。乾隆初任总理事务,加至太保。乾隆三年,高宗欲仿古制行“三老五更”之礼,为此向鄂尔泰及张廷玉咨询。鄂尔泰倾向于赞成,而张廷玉则断以为不可。四十年以后,乾隆见张廷玉所作的《三老五更议》时,仍然感触颇深,指责鄂尔泰“因好虚荣,近于骄者”。乾隆十年(1745年)以病解职。同年三月乾隆親往鄂爾泰住所視疾,加為太傅。不久病卒。

鄂尔泰死後,乾隆二十年三月,爆發胡中藻案,四月,鄂尔泰的得意門生胡中藻被斬殺,已故大学士鄂尔泰被撤出贤良祠,不准入祀。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2]

軼事

  • 鄂爾泰名言:「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若小事不糊塗,則大事必至糊塗矣。」張廷玉聞後稱讚此言「最有味,宜靜思之」。
  • 鄂爾泰時任內務府員外郎時,曾拒絕了以皇子身份向鄂爾泰請託的雍正,此舉不但沒有得罪雍正,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賞識。
  • 雍正三年(1725年)冬,鄂爾泰即將前往雲南任職,雍正得知其身體不適,命令他乘坐雍正的御輿前往赴任,之後鄂爾泰恢復了健康,雍正高興的在鄂爾泰的奏折上批示說:「朕與卿一種君臣相得之情,並不比泛泛乃無量劫善緣之所致。」雍正五十大壽,因鄂爾泰時任雲貴總督未能出席,雍正特地挑選了宴會中的食物,快馬加鞭運往雲南給鄂爾泰。

评价

雍正最欣賞李衛、鄂爾泰、田文鏡三人,當面告訴尹繼善,謂當學此三人[3]。尹繼善奏曰:“李衛,臣學其勇,不學其粗;田文鏡,臣學其勤,不學其刻;鄂爾泰,宜學處多,然臣亦不學其愎。”雍正不以為忤。乾隆嘗謂:“我朝百餘年來,滿洲科目中,惟鄂爾泰與尹繼善為真知學者。”[4]

家庭

  • 祖父:图彦突,官至户部郎中。
  • 父亲:鄂拜,曾任国子祭酒。

妻妾

  • 原配夫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十年,生長女,夫人早逝。
  • 续娶夫人,喜塔腊氏,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迈柱之女。康熙五十一年成婚,称迈夫人。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相敬如宾,不娶妾媵,除长女外,其他子女皆迈夫人所出。

子女

  • 长女:原配夫人瓜尔佳氏所出,早夭。
  • 长子鄂容安,为乾隆時期兩江總督。娶镶白旗滿洲訥殷富察氏,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博尔多之女。
  • 次子鄂实,官前锋统领,娶总督江南等处七省漕粮补熙之女补氏,补氏不久去世,他又继娶大学士高斌之女。
  • 三子鄂弼,官至西安将军,娶鑲黃旗滿洲瓜爾佳氏,领侍卫内大臣信勇公哈达哈之女。
  • 次女:续娶夫人喜塔腊氏所出,適正黃旗滿洲赫舍里氏工部尚書赫奕次子侍讀學士肇敏
  • 四子鄂宁,任云贵总督,娶内大臣海望之女。
  • 五子鄂圻,娶庄亲王允禄之女。
  • 六子鄂谟,娶迈柱之孙女。

参考资料

  1. 鄂容安《鄂尔泰年谱》,《辞海》说1677年出生。
  2. 《高宗实录》卷四八六
  3. 《清高宗实录》卷114载:“当日鄂尔泰、田文镜、李卫皆督抚中为皇考所最称许者,其实田文镜不及李卫,李卫又不及鄂尔泰。”
  4. 清史稿·列傳九十四》

參考書目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