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
鄂爾泰(满语:,穆麟德:ortai;1677年-1745年),字毅庵,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官員。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太保。
鄂爾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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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保和殿大學士 | ||
爵位 | 三等襄勤伯 | |
族裔 | 滿洲 | |
旗籍 | 滿洲鑲藍旗 | |
出生 | 康熙十六年(1677年) | |
逝世 | 乾隆十年(1745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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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康熙十六年(1677年)出生[1],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二年襲封佐領,康熙五十五年任內務府員外郎。康熙末与田文镜、李卫並为雍亲王(雍正帝)心腹。雍正五年(1727年),奉命修《八旗通志》初集,凡250卷。雍正时期嘗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在雲南積極推行改土归流,雍正四年(1726年)上疏「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七年設官府,置流官,駐軍隊,鞏固了西南邊疆。与田文镜、李卫并称为「模范总督」。雍正十年(1732年),任保和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辦理軍機事務。雍正崩於深夜,鄂尔泰適巧為值班軍機大臣,最先探視雍正遺體並安排入殮,且受遗旨与张廷玉辅政。乾隆初任总理事务,加至太保。乾隆三年,高宗欲仿古制行“三老五更”之礼,为此向鄂尔泰及张廷玉咨询。鄂尔泰倾向于赞成,而张廷玉则断以为不可。四十年以后,乾隆见张廷玉所作的《三老五更议》时,仍然感触颇深,指责鄂尔泰“因好虚荣,近于骄者”。乾隆十年(1745年)以病解职。同年三月乾隆親往鄂爾泰住所視疾,加為太傅。不久病卒。
鄂尔泰死後,乾隆二十年三月,爆發胡中藻案,四月,鄂尔泰的得意門生胡中藻被斬殺,已故大学士鄂尔泰被撤出贤良祠,不准入祀。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2]。
軼事
- 鄂爾泰名言:「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若小事不糊塗,則大事必至糊塗矣。」張廷玉聞後稱讚此言「最有味,宜靜思之」。
- 鄂爾泰時任內務府員外郎時,曾拒絕了以皇子身份向鄂爾泰請託的雍正,此舉不但沒有得罪雍正,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賞識。
评价
雍正最欣賞李衛、鄂爾泰、田文鏡三人,當面告訴尹繼善,謂當學此三人[3]。尹繼善奏曰:“李衛,臣學其勇,不學其粗;田文鏡,臣學其勤,不學其刻;鄂爾泰,宜學處多,然臣亦不學其愎。”雍正不以為忤。乾隆嘗謂:“我朝百餘年來,滿洲科目中,惟鄂爾泰與尹繼善為真知學者。”[4]
家庭
- 祖父:图彦突,官至户部郎中。
- 父亲:鄂拜,曾任国子祭酒。
妻妾
- 原配夫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十年,生長女,夫人早逝。
- 续娶夫人,喜塔腊氏,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迈柱之女。康熙五十一年成婚,称迈夫人。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相敬如宾,不娶妾媵,除长女外,其他子女皆迈夫人所出。
参考资料
- 鄂容安《鄂尔泰年谱》,《辞海》说1677年出生。
- 《高宗实录》卷四八六
- 《清高宗实录》卷114载:“当日鄂尔泰、田文镜、李卫皆督抚中为皇考所最称许者,其实田文镜不及李卫,李卫又不及鄂尔泰。”
- 《清史稿·列傳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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